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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汽油縱火燒死9人! 緬甸華僑辯「聽不懂中文」今3度判死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緬甸華裔男子李國輝多次縱火,2017年11月又在中和公寓潑灑汽油,燒死9人;不料李國輝在法院審理期間,仍不知悔改,辯稱自己不懂中文,想逃過法律制裁。案經上訴,高院更一審今(31日)宣判,李國輝罪刑達與社會永久隔離程度,因此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回顧案情,李國輝有多次縱火前科,沒想到2017年11月僅因懷疑房間裡的怪聲音是同鄉故意騷擾、嘲笑,又覺得蘇男等人在同鄉群組裡挑釁他,因此同年11月22日買了汽油,放火燒死大家。事實上,他早於案發之前就有幻聽症,還為此搬了好幾次家。

一審法院審理時,李國輝表示,「怎麼判我都接受,我感到非常懊悔,但我不怕死,就算判我死刑、我也可以接受。」法官審理後認為,李國輝惡性重大至極,已無從寬恕,達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程度,符合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判處李國輝死刑。

上訴二審,高院也判李國輝死刑;沒想到案經撤銷發回至更一審,李國輝突然改口,指自己聽不懂中文,加上沒有翻譯的幫助,因此先前的自白證詞並不符合法律程序。高院更一審今(31日)宣判,法官仍認為李國輝惡性重大,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因此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