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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逼我動手打人」 酒店男拐女回家強上2次

楊男將恩恩拐回家中,逼她口交和性侵得逞。(圖/報系資料照)

楊男將恩恩拐回家中,逼她口交和性侵得逞。(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楊姓男子在酒店工作,2016年認識被害女子恩恩(化名),並於隔年10月,以介紹工作為由將她約到住處,在家中性侵得扯,當晚更「硬上」2次,被害女子不斷反抗,楊男卻恐嚇她「不要逼我動手打人」,恩恩則身心受創,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檢方審核後認定犯嫌要賠償恩恩15萬元。

檢方調查,楊男在酒店工作,2016年認識恩恩,此後就以介紹工作為由,不斷傳訊息給她,屢遭恩恩拒絕卻越挫越勇,隔年10月,楊男開車接恩恩下班,假意邀請她到住處聊天,恩恩沒有多想而上樓。

但一回到楊男住處,他便獸性大發,將恩恩強拉到床上性侵得逞,恩恩不斷反抗掙扎,楊男卻口出惡言,表示「不要逼我動手打人」,恩恩因而不敢反抗,傍晚被逼口交、性侵得逞。

恩恩脫險後不甘受辱而提告楊男,北檢則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恩恩也因此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檢方審議後決定補償她15萬元,也將向楊男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