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陸台灣人回復身分加嚴 蕭旭岑批曹興誠恢復國籍容易
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在節目「千秋萬事」上表示,罷團領袖曹興誠曾經變成新加坡人,後來又鎮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這是差別待遇。(圖/截自中廣新聞網直播)
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辦法,台灣人因領大陸護照或在大陸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欲申請回復台灣身分時,應符合對台灣國防安全有重大貢獻等條件,形同讓在陸台灣人要恢復身分變更嚴格,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今(18)日在節目「千秋萬事」上表示,那當初罷團領袖曹興誠曾經放棄國籍,變成新加坡人,後來又宣稱自己反共,又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有給他這麼多限制、審核嗎?這是差別待遇,連國籍恢復都沒那麼複雜、嚴厲,為什麼戶籍恢復要那麼嚴厲?
內政部新增幾項條件,包括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有助於台灣整體利益,或基於人道考量。
蕭旭岑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二」,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嗣後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持用大陸地區護照,得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回臺灣地區定居,雖然條文有授權內政部訂立辦法,卻沒有附加條件,內政部這是在逾越母法規範,「哪個條文允許你限制人民遷徙自由?」
蕭旭岑表示,自己看到這些限制,突然想起曹興誠,他曾經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變成新加坡人,突然間宣稱反共又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他真的對國家有貢獻嗎?他說要捐錢給國防部也沒有,只是變成賴清德總統的行動導師而已。
蕭旭岑質疑,曹興誠曾經放棄國籍,變成新加坡人,後來又宣稱自己反共,又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有給他這麼多限制、審核嗎?一個已經背叛國家的人,他想回來變回中華民國國民,規定都沒那麼嚴格了,那為什麼對於到大陸地區經商而定居,要申請恢復台灣戶籍要那麼多限制?這是差別待遇,連國籍恢復都沒那麼複雜、嚴厲,為什麼戶籍恢復要那麼嚴厲?
蕭旭岑指出,就像是把戶籍從高雄遷到台北,台北市政府會跟你刁難說你有沒有認同台北、有沒有愛台北、對台北治安有沒有貢獻嗎?蕭表示,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文並沒有賦予行政機關這麼大權力時,內政部這個許可辦法是有問題的。
蕭旭岑表示,賴政府就是在胡作非為,從去年到現在,八炯等人迫害陸配,這些事情歷史上絕對要記住,因為他們都是逾越了法律的權限迫害人權,從去年八炯閩南狼去侵入陸配家裡、跟蹤陸配,到最後動員行政系統、側翼等等,把陸配送回大陸,過程之中許多陸配人權被迫害的問題,也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法律根本沒賦予內政部那麼大權力,可以去侵害憲法保障遷徙自由。
此外,蕭旭岑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到底在想什麼,上禮拜才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家」,這是在公然推動新兩國論,當時自己出來批評劉世芳應該下台,因爲違反憲法也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現在內政部又要推迫害在陸經商人民的政策,請問依據在哪裡?是不是還是要推動新兩國論,要馬賴清德直接宣布大陸是另外一個國家、境外敵對國家,把陸委會廢掉。
蕭旭岑說,之前自己提出兩國論,就認為劉世芳已經違憲該下台,現在內政部又要推迫害在陸經商人民的政策,是不是要續推新兩國論,這樣的內政部長早就該下台,不然賴清德敢不敢直接宣布大陸是敵對國家,直接裁撤陸委會算了,「不要用這種事是而非的手法去欺騙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