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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電子廠員工「提早7分鐘下班」車禍過世!公司拒賠償:不算工傷 法院判決逆轉
山西一間電子公司的員工下班途中出車禍,公司卻不認工傷拒絕賠償。(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假如上下班途中出意外,是否能算是工傷?中國山西一間電子公司的員工,2年前下班打卡後駕車離開,豈料不久後在距離公司不遠的路口遇到車禍,搶救無效身亡。公司拒絕賠償,認為員工私自早退,不算正常上下班,但法院審理判決大逆轉。
事情發生在2023年8月23日傍晚5點53分,該名電子公司員工下班打卡後駕車離開廠區,7分鐘後在距離公司3公里的路口遇到交通事故,重傷搶救宣告不治。
交警認定死者對事故無主要責任,家屬悲痛向人社局申請工傷,卻遭到公司強硬反駁,「規定6點下班,他5點53分走就是早退!不算工傷」,但經過調查後,死者自2023年2月入職,半年內的下班打卡紀錄顯示,離開公司時間始終在傍晚5點50分至6點之間,公司從未針對此行為提出警告、處理等措施,最後人社局認定死者因工死亡,法院也維持這一個結論。
消息曝光後,引發一陣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你可以說他早退,但不能否認工傷」、「劃重點,不是早退,而是上下班途中」、「一看就是沒買保險,推來推去」、「工傷不是有保險賠付嗎?不懂為啥企業這麼抵觸呢」、「還好這次法院,判斷算工傷,要不然真的沒啥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