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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師對女師開3槍卡彈!涉犯殺人未遂「判囚7年半定讞」
最高法院。(圖/本報系資料照)
曾在高雄某國中當代理老師的黃姓男子不滿同校劉姓女老師與他分手,去(2024)年6月持槍跑去學校堵人,一度朝劉女開槍3次,所幸槍枝均卡彈才未發生憾事,一、二審均依殺人未遂判7年6月,二審並裁定黃延押,黃上月數度聲稱柯文哲、鄭文燦皆犯5年以上重罪,卻能交保,還以他有蛀牙且缺牙,須交保到診所治療,聲請交保,最高法院近日駁回黃上訴,黃被判刑7年6月確定,須在獄中治療蛀牙。
檢方調查,31歲黃男曾為求前女友復合,一個月內撥打400多通電話,甚至擅自登入前女友的社群帳號,刪光其男性好友資料,雄檢不起訴。2023年黃到高雄某國中任職,認識同校的劉姓代理女老師,自去年1月起交往近3個月,劉因個性不合,提出分手,黃心有不甘,多次在校園內攔住劉女要求復合,仍遭劉拒絕。
去年6月間,黃上網購入改造手槍及瓦斯槍,去年6月26日下午4時,黃在劉女轎車旁埋伏,趁劉女下課後準備開車離開,黃突然現身與劉女爭執,黃拿出電擊棒攻擊劉女,因劉未電昏,再從腰間拿出改造手槍朝劉開槍。所幸黃男槍枝卡彈,劉女趁黃男排除故障時逃逸,碰到黃姓女老師騎機車經過,向黃女求援。黃女見狀擋在兩人前面。
黃一度再持槍朝劉女射擊,但又卡彈,接連3次無法擊發,黃女、劉女逃過一劫,黃女安撫黃男冷靜,並將黃請到學務處,警方到場後逮捕黃男。雄檢依殺人未遂罪聲押禁見黃男獲准,高雄市教育局並將黃開除,永不聘用。一、二審均判黃7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黃上訴,黃判刑7年6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