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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解約金44.34億、北市還需付9.85億 李四川:輝達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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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川表示,市府還必須支付給新壽付出之成本約9.85億,原則上這9.85億輝達都概括承受。(圖/截自中天電視直播)

李四川表示,市府還必須支付給新壽付出之成本約9.85億,原則上這9.85億輝達都概括承受。(圖/截自中天電視直播)

輝達將進駐北士科。台北市議會今(18)日下午審議市府送交議會的解約金內容,朝野黨團一致通過。副市長李四川指出,分手費總計44.34億,分為市府退還的租金、稅金等34.5億,以及要支付給新壽的成本9.85億。至於後續與輝達議定的權利金部分,李四川說,初估應該不會超過125億。

李四川說,有關新壽原則上要解約該有的成本,包括跟輝達本身的約定,經過這幾天市府跟新壽的會計師一同做審查,市府的會計師到新壽公司查憑證,原則上新壽原先提出44.7億多,經過審查後刪掉4000多萬,真正的金額是44.34億。

李四川表示,這44.34億裡面,含有新壽繳來的錢包括租金、稅金等,大概有34.5億,這些退還給新壽後,市府還必須支付給新壽付出之成本約9.85億。這部分也跟輝達告知、協調過,原則上這9.85億輝達都概括承受。

另外,李四川提到,除了成本外,還有租金、營業稅因為已經繳到中央去,這部分輝達也願意承接。簡單說,輝達在重新議定的權利金時,大概要付14.41億。

租金成本部分,李四川說,市府本來算出來的錢是8億,新壽算出來是9.8億,大概是因為資金成本率計算的比例上,市府算2.5%,新壽算3.74%,因此金額提高了。

後續與輝達議定的權利金部分,李四川說,假設中間道路全部合併,再把道路面積加進去,計入要付的14.41億,初估應該不會超過125億;若還是做道路合併是把它擴充到旁邊仍做道路使用,原則上市府跟輝達談,約有3分之1要去做道路、3分之2做基地,初估權利金約在120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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