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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改依登載不實罪判6月 高虹安: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
高虹安表示,自己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圖/報系資料庫)
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等法院今(16)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高虹安回應,高院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汙不法,她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判斷;並表示,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
高院判決結果出爐後,高虹安表示,針對今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汙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
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高虹安說,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
高虹安指出,自己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高虹安表示,「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我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