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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北車無差別攻擊 桃園男稱「想扮小丑殺人」遭收押火速起訴

模仿效應 北車 收押 起訴
劉姓男子近日在網路上發文,聲稱自己想扮成小丑殺人,遭檢方聲押獲准,並於31日火速起訴。(圖/翻攝畫面)

劉姓男子近日在網路上發文,聲稱自己想扮成小丑殺人,遭檢方聲押獲准,並於31日火速起訴。(圖/翻攝畫面)

台北車站近日發生無殺別攻擊案件導致人心惶惶,桃園市無業的劉姓男子明知此事造成大眾對社會治安恐慌,竟於22日晚間7時許,在社群網站上聲稱自己想模仿無差別攻擊兇手,更稱「想打扮成小丑殺人」,遭檢警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31日偵結,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提起公訴。

據了解,劉男平時沒有工作、遊手好閒,他22日晚間7時許,透過手機登入社群軟體DCARD,聲稱自己想模仿隨機攻擊兇手,並表示「我很想打扮成小丑殺人,到現在只要心情不好就想殺人」等文字,讓讀者更加恐慌並通報檢警。

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在貼文後12小時內將劉男拘提到案,檢方認為劉男言論以加害公眾及DCARD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之方式,使DCARD上見聞者心生畏懼,並對社會大眾為恐嚇行為,致生危害於公安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劉涉犯刑法第151 條恐嚇公眾、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認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31日偵結,對劉男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呼籲民眾應保持冷靜及理性,不論動機為何,於網路上任意散布恐懼言論均屬不法行為,對於危害公眾安全之暴力犯罪,檢方將持續秉持從嚴從速原則偵辦,以守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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