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推政務人員行為基準法 吳宗憲:政治責任優先、拒絕司法介選

吳宗憲 政務人員行為基準法 政治責任 行政院 行政中立
吳宗憲表示,現在的台灣,已經變成 「基層公務員戰戰兢兢,政務大官卻把行政中立當笑話」的雙標世界。(圖/報系資料庫)

吳宗憲表示,現在的台灣,已經變成 「基層公務員戰戰兢兢,政務大官卻把行政中立當笑話」的雙標世界。(圖/報系資料庫)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28)日表示,遲到30年的《政務人員法》 揭穿大官「無法無天」的真相,為什麼自己堅持要推動《政務人員行為基準法》?因為現在的台灣,已經變成 「基層公務員戰戰兢兢,政務大官卻把行政中立當笑話」的雙標世界。

吳宗憲指出,從民國84年說要立專法,到現在115年還在「討論要不要立專法」。這超過30年的行政怠惰,養出了什麼?養出了把國家資源當作黨產、把救災當作政治攻防的傲慢官員。

吳宗憲說,救災變成政黨算計,政治凌駕專業的荒謬現場,大家還記得去年的花蓮堰塞湖災情嗎?當人民急著需要救災、復原的時候,民進黨內部流出一個「81人政治群組」。裡面不只有立委,還有手握大權和預算資源的政務官。

吳宗憲表示,他們在群組裡討論的不是資源怎麼調度,而是要用「具殺傷力」的訊息來攻擊在野黨的地方政府,且政務官在群組裡不是「靜默旁觀」,而是直接參與操作,立馬在群組裡以「收到」回應,包括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回覆「跟世芳處理中。」這就是現在的政府。拿著國家的薪水、掌握行政資源和人民納稅錢,卻在災難當下思考「怎麼攻擊政敵」。如果不修法規範,這種事只會繼續發生。

「行政院長帶頭違法,誰能管他?」吳宗憲指出,看到行政院長卓榮泰為了不幫軍人加薪、警消年金,把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當空氣,帶頭不依法編列預算,甚至公開罵監督他的國會是毀憲亂政。這是用行政權的傲慢,去踐踏民意機關。如果是基層公務員敢這樣違法,早就送懲戒了;但政務官呢?一句「政治責任」就輕輕帶過,繼續做官。

吳宗憲表示,自己的解方是推《政務人員行為基準法》,堅持推動這部法案,就是要畫出「紅線」。自己的版本有三個堅持:一、鎖定「中央任命官員」,比起縣市長是一票票選出來的,有民意和《選罷法》監督。但中央那些 「官派、毫無民意基礎」 的部長、政委,才是最容易濫權的一群人,這部法就是要管他們!

吳宗憲指出,二、政治責任優先,拒絕「司法介選」,當前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的時刻,把政務官的去留交給檢調,等於是給執政黨一把「司法屠刀」來清除異己。政務官做不好、亂搞政治攻防,就應該依據「政治風範」直接辭職下台,這才是責任政治!

吳宗憲續指,三、由考試院作為主管機關,銓敘部說「政務官不歸我管」,要丟給行政院自己管。天啊!這就是 「球員兼裁判」!行政院長會覺得自己違法嗎?既然領國家薪水,就要受國家最高人事機關—考試院的規範。這不就是憲法讓考試院獨立存在的意義嗎。

「找回政府的尊嚴」,吳宗憲強調,自己當過近25年的公務員,很清楚國家要穩定,靠的是制度,不是個人的良心。這部法案,不是為了政治攻防,而是為了讓行政回歸專業,讓未來的每一個執政者,都不敢再濫用權力。「行政中立,不能再等下一個十年!」。

吳宗憲 政務人員行為基準法 政治責任 行政院 行政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