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暗流2/董姓教授遭控管理失序 計畫人員依規辦事反遭施壓辱罵
文化部每年辦理科技藝術計畫採購案,旨在強化文化、科技跨領域交流。圖為2023年計畫要點說明講座。(圖/翻攝自文化科技網,人物與本案無關)
文化部去(114)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計畫主持人董姓教授在執行過程中涉及失職,多次要求下屬不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務,若不配合即會當面斥責;董教授還曾辱罵、抹黑下屬,甚至有洩露薪資情形,已對下屬身心狀況造成不當影響。
董姓教授的專案計畫人員A小姐向本刊指出,該計畫原由兩位教授共同擔任主持人,因另位教授中途遭調走,後續皆由董姓教授負責。然而在實際運作與預算規劃上,董姓教授卻多次提出不合理要求,例如要求她繞過既有行政流程、越過承辦科長直接向司長報告。她表示,儘管科長曾再三強調,相關事項皆須先經其先看過,她也曾明確告知此舉「違反行政程序」,董姓教授仍堅持要求,並對外抹黑指稱她「不受控、不配合」。
A小姐再提及,董姓教授曾指示她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邀請另一位教授與部裡長官開會,實際目的卻是討論計畫運作,導致她在轉述會議性質時出現落差,使團隊對她的誠信產生疑慮。

該場會議結束後,董教授向她聲稱已在會中取得可越級報告的共識,A小姐隨即向承辦人及科長確認,卻被告知並無此事。她再度向董教授反映相關情況時,就當場遭其提高音量、公開斥責她「耍嘴皮子、推卸責任」。回想當天情況,A小姐仍帶些許哽咽指出,飆罵事件對她的身心造成嚴重影響,返家後甚至因家人細微舉動而感到害怕,出現焦慮與緊張情緒,生活與工作受到衝擊。
A小姐強調,之所以如此受挫是因為自己一向依循既有規定執行業務,董姓教授提出不合理要求,她未予配合,便屢遭刁難與言語羞辱。董教授甚至在其他計畫人員面前侮辱自己「不適任」專案經理,以「講得多厲害其實根本是一條蟲」等言語貶低其專業表現;在提到她過去所回報的成果時,好幾次爆粗口飆罵「放他X的屁」,當場揭露她薪資,洩露其個資,對她身心狀態造成重大衝擊。
A小姐並非個例,另一名專案計畫人員K小姐也向本刊透露董姓教授無理要求。在稿件處理中,審稿最後階段須呈報給文化部審理,文化部曾表達希望教授多給文章一些建議,董教授卻讓計畫人員幫他代寫,形同配合做假,當事人擔心有偽造文書罪便回絕,卻自此多次遭受情緒性發言。
董教授曾公開羞辱計畫人員「辦理講座人來太少,讓他沒面子,丟臉」,否認其KPI;當計畫人員希望可以購買付費圖庫,以便製作報告時,卻遭董教授否決稱「用免費的就好、用完了就多創幾個帳號」。另外,董教授讓計畫人員幫他做私人事情,支援進修推廣處輪值業務,無償幫其代班。
A小姐忍無可忍向學校申訴職場霸凌,學校卻以「未踰越社會規範」為由判其不成立。申訴過程中,A小姐多次接獲校方電話告知希望她撤案,讓她憤怒不解「為何學校竟處理吹哨者?」當事人董姓教授也清楚她所申請職場霸凌案,事後持續對外抹黑。
A小姐轉向勞動部提起申訴,校方隨即展開協商,學校人事主任卻頻繁以「維護校譽」名義,用電話、email等方式要求她撤回申訴,後續協商內容也以「撤回申訴」為前提,令A小姐承受極大心理壓力。
針對她所承受之不當對待,校方於協商時也承認,「計畫主持人於執行職務期間之溝通與管理方式,導致她於工作過程中承受顯著之心理壓力」,卻仍持續要求A小姐撤回申訴。不過,勞動部日前回函認定,事業單位執行紀錄「有未參照指引執行之處」,通知其改善。
對此,董教授表示,自己一向要求同仁依循文化部行政體制辦理,絕無要求繞過程序。所謂「越級報告」,實際是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同仁一再宣稱是因文化部承辦人與科長卡關、下情無法上達所致,為此經與長官會議溝通後達成共識,僅授權在科長請假或緊急狀況下,同仁或主持人可向上一級長官反映。這是解決執行困境的權宜機制,並非破壞體制。
董教授指出,計畫舉辦的各項會議均依研究與執行需求邀請專家學者與會,絕無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掩蓋實際討論計畫,會議性質均公開透明且符合規定。
針對當面斥責計劃人員,董教授表示,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導致文化部將減項扣款50餘萬時,自己曾詢問計劃人員對策,該人員無法提出解決方案,僅一再重複是因卡關、下情無法上達等語,自己只好無奈回應,「不要耍嘴皮子、推卸責任,要提出解決方案,若真有問題,已經取得文化部長官們同意,可以直接向高一級之長官溝通反映問題,不要再以遭他人卡關等語為由卸責。」
針對飆罵髒話、暴露薪資一事,董教授指出,在驚覺計畫KPI嚴重落後無法得到同仁有效回應,且同仁未依程序辦理採購與核銷,讓自己認為有必要加強內控。因此後續在召開實體會議中(駐部2位同仁並未參加該次會議),自己針對各面向有較嚴謹之檢討,語氣上較為悲痛與自責,是期許團隊成員都能善盡職責,做到當初爭取職位和要求提高薪酬待遇時所承諾的工作績效表現;也期許同仁能以同理心協助自己改善落後事實,並委婉轉告同仁齊心協力追上進度。
董教授續指,有關同仁的指控,歷經相關單位依法依程序進行調查與審議後均不成立,自己並已依個人資料事件紀錄通報單申報,同時以信函向同仁就引起其誤會之情事,誠致向其表達歉意。
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
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