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以聯軍深陷伊朗戰爭泥淖!米爾斯海默示警:以色列恐使用核武
2004年,前以色列核武技術員瓦努努(Mordechai Vanunu)手持1份他當年披露以色列核子秘密的報紙。他因為在1986年向英國傳媒揭露以色列核武計劃,而被以國情報特務局特工綁架,並被囚禁18年。
中東地區的敵對衝突,以及美以2國在伊朗戰爭中遭遇的困境,再度引發外界對以色列廣為人知、但官方從未承認的核武庫的關注。對此,專家也警告,如果這些武器在武裝衝突中被使用,後果將是災難性的。
據《中東之眼》(Middle East Eye,MEE)的報導,成功預測俄烏戰爭爆發的美國知名國際關係學家、「攻勢現實主義」(offensive realism)理論的開創者米爾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在近期受訪時指出,以色列是「地球上最無情、最兇殘的國家」,並警告若以色列意識到無法擊敗伊朗,也無法用傳統的軍事手段阻止伊朗擁核,那以色列就有可能率先使用核武。
另據《南華早報》的報導,位於瑞士日內瓦(Geneva)的「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International Campaign to Abolish Nuclear Weapons,ICAN)政策主管桑德斯札克爾(Alicia Sanders-Zakre)則表示:「專家普遍承認以色列是1個擁有核武的國家,但這點從未被以色列或美國正式承認。」
桑德斯札克爾於10日指出示警:「這當然非常危險,因為只要1個國家擁有核武庫,就存在核武器被故意或意外使用的風險。」據悉,儘管許多國際組織與國家都認為以色列擁有核武庫,但以色列長期以來維持所謂的「核模糊政策」(nuclear ambiguity)。
2023年,在加薩(Gaza)戰爭爆發後,以色列國會議員戈特利夫(Revital Gotliv)曾呼籲動用以色列「世界末日武器」,即由「耶利哥」(Jericho)彈道飛彈搭載的武器,當時外界一度擔心以色列是否會將核武引入戰爭。
今年2月28日,在美國與以色列於談判期間突然偷襲伊朗後,外界再度對局勢可能升級為核衝突表達憂慮。尤其3月7日,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更宣稱,針對伊朗的軍事行動將全力進行,其中包括「許多會使政權動搖的驚喜。」
根據2017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ICAN組織的說法,目前全球共有9個國家擁有核武器,分別是美國、俄羅斯、中國、英國、法國、印度、巴基斯坦、北韓與以色列。其中ICAN估計,以色列大約擁有90枚核彈頭。
對此,位於美國的非營利組織「軍備控制與防擴散中心」(Centre for Arms Control and Non-Proliferation)也指出:「普遍相信以色列擁有90枚以鈽為基礎的核彈頭,並且已生產足以製造100至200枚核武器的鈽。」
這些彈頭可以透過以色列使用的美製戰機以及德國製潛艦發射,因為這2種平台都具備攜帶核武器的能力。此外,以色列也擁有自主研發的耶利哥彈道飛彈,可用來投射核彈頭。
桑德斯札克爾表示,在與伊朗的衝突中,以色列並未作出明確或暗示性的核威脅,但鑑於以色列核武庫的「高度保密」,「這並不是他們會公開威脅或談論的事情。」
她補充,任何核武器的使用都將是「災難性的」,如果在有人居住的地區引爆,可能造成數十萬甚至數百萬人死亡。此外,核爆還可能帶來長期後果,例如環境污染,以及跨世代的健康影響,例如癌症。
桑德斯札克爾表示,很難量化核武被使用的可能性,因為事故、誤判或非蓄意使用的風險始終存在,「我們當然希望,考量到任何核武使用都會帶來如此災難性的後果,各方不會做出故意動用核武的決定。但事實是,只要核武器存在,就始終存在被使用的風險。」
在1968年開放簽署、1970年生效的《核武禁擴條約》(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NPT)框架下,只有英國、中國、法國、俄羅斯與美國在法律上被承認為「核武國家」。之所以有這樣的認定,是因為這5個國家在1967年之前就已製造並試爆核裝置。
儘管世界各國普遍都有簽署《NPT》,包括伊朗在內,但印度、以色列與巴基斯坦從未簽署。北韓最初是條約締約國,但在2003年退出。
《NPT》要求對非核武國家進行國際核查,以確保核材料不會被轉移至武器計畫。桑德斯札克爾指出,在涉及伊朗的戰爭情境下,要進行這樣的監督「幾乎不可能」。
美國與以色列多次表示,伊朗已接近製造核武器,並主張最近的空襲以及去年6月的軍事行動是合理的,因為其目的在於阻止德黑蘭(Tehran)取得核武。
桑德斯札克爾表示,在美國退出伊朗核協議後,德黑蘭確實違反了協議限制,大幅提升鈾濃縮水平,使其有可能進一步精煉為武器級材料。然而,她指出,「目前仍沒有可信的證據顯示伊朗已經實際啟動核武計畫。」
她表示,對以色列而言,1項重要的協議是2021年1月22日生效的《禁止核武器條約》(Treaty on the Prohibition of Nuclear Weapons,TPNW)。任何國家,包括核武國家,都可以加入該條約,並朝拆除其核武庫的目標努力。
根據條約第4條,任何加入《TPNW》的核武國家必須立即將核武庫從作戰狀態中移除。此外,在條約對該國生效後的60天內,必須提交1份具法律約束力且有時間表的計畫草案,以便在核查下不可逆地銷毀其核武計畫。
然而,目前9個擁有核武的國家都不是《TPNW》的締約國。桑德斯札克爾稱:「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並不是透過核武器來保障其公民的安全。他們明白這些武器帶來的破壞性與風險實在過於巨大,因此選擇透過其他方式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