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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傳水鹿頭也敢賣!台中男臉書兜售遭抓 觸法下場曝光
台灣水鹿經公告之「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艾男上網兜售水鹿頭顱標本,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圖/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提供)
台中一名艾姓男子,自稱祖父留下的「台灣水鹿」頭顱標本,竟在臉書社團公開兜售,還標榜「值得珍藏」、「難得漂亮鹿角」,遭民眾檢舉後警方上門搜索查扣;經專家鑑定確認為第三級保育類動物產製品,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艾男起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該標本。
檢警調查,艾男於2025年11月11日在臉書「各類標本買賣、交流平台」發文,貼出4張台灣水鹿頭顱與鹿角照片,並寫下「台灣正水鹿顱骨與鹿角,值得珍藏之物,喜歡的朋友可以私訊我」,明顯有販售意圖,引起網友注意後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檢舉。
警方獲報後,由保七總隊前往艾男住處搜索,當場查扣水鹿頭顱與鹿角等標本,並依法送辦。檢方偵訊時,艾男坦承確實將標本上網販售,但辯稱該物為祖父遺留,只是想試試能賣多少錢。
檢方進一步將扣案標本送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確認該標本屬於公告的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水鹿」產製品。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買賣、陳列或意圖販售此類物品。
台中地檢署認定,艾男明知為保育類動物產製品仍上網兜售,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犯罪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宣告沒收扣案的水鹿頭顱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