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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種牛蛙差點被放生!宜蘭冬山河驚見「放生人龍」 縣府急攔下
宜蘭冬山河上游今(7)日驚傳大量放生事件。新北三重一宗教團體出動數十名信眾,載著一整車鯽魚、泥鰍、斑龜及牛蛙前往河畔放生,現場還有法師誦經,信眾排成人龍接力搬運。附近民眾發現後拍照通報,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獲報後,立即會同冬山鄉公所及警方趕往現場,發現部分鯽魚、泥鰍已經被放入河中,所幸及時攔下斑龜及外來種牛蛙,避免更多外來物種進入河川生態。尚未被放生的鯽魚。(圖/宜蘭縣府提供)今(7)日上午,有民眾在冬山天照宮後方河堤道路發現,現場聚集大批信眾,旁邊還停著一輛載滿生物的貨車,隊伍中的法師穿著法衣誦經,其他信眾則一袋接一袋從貨車搬運物種,形成一條「放生人龍」,他將現場畫面拍下後分享到臉書社團「宜蘭知識+」,表示「冬山公園路一段有大量放生團體」,並已通報相關單位。宜蘭縣政府農業處接獲消息後立即派員稽查,並會同冬山鄉公所及警方到場。經調查,這批放生人員來自新北三重某宗教團體,疑似先在冬山天照宮後方空地舉辦祈福法會,結束後再前往冬山河進行放生活動。稽查人員到場時,部分鯽魚及泥鰍已經下水,其中泥鰍更已全數被放入冬山河;貨車車斗內則查獲斑龜、牛蛙及少量鯽魚,所幸斑龜與牛蛙尚未被放入河中,已被當場攔下,車上剩餘物種也被要求原車載回,實際放生數量則仍待進一步清查。貨車上的斑龜。(圖/宜蘭縣府提供)其中,被查獲的牛蛙屬於外來種,體型大且繁殖迅速,若大量進入自然水域,可能對當地原生物種及河川生態造成影響,所幸此次並未被放入河裡。農業處表示,這起放生活動已涉及《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動保法部分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野保法則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縣府後續將進一步調查實際情況,並依法處理。外來種牛蛙在貨車上尚未被放生。(圖/宜蘭縣府提供)
小琉球美人洞驚見遊客摸海龜!外籍比基尼辣妹遭海巡帶回 下場慘了
海巡署第七巡防區指揮部於昨(21日)下午5時許,接獲海巡118專線轉民眾通報,稱屏東縣琉球鄉美人洞岸際有遊客騷擾海龜情事,隨即派遣小琉球安檢所人員前往查處。海巡人員發現,1名女性外籍遊客確有觸摸海龜之行為,隨即將其帶返安檢所進行筆錄製作,全案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據了解,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人員昨日下午抵達現場與報案民眾會合,並依其提供影片指認,發現1名女性外籍遊客確有觸摸海龜之行為,經海巡人員循線追查,於美人洞岸際尋獲衣著特徵相符遊客,隨即將其帶返安檢所進行筆錄製作,全案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海巡署表示,近期小琉球地區接連發生遊客觸摸海龜情事,地方單位雖持續透過交通船、岸際公告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仍有少數遊客因好奇而伸手觸摸海龜,導致類案事件層出不窮。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呼籲,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時,應避免觸摸、追逐、餵食或其他可能干擾海龜之行為。違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批台中港填海規避野保審查、生態檢核 環團籲立即停工、告發17首長
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再添爭議,監督施政聯盟今(22)日偕同大地心、台灣生態學會和立法委員陳昭姿召開記者會,指控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除了規避環評外,還規避「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重要棲息環境審查,更未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進行生態檢核,涉嫌偽造文書,質疑海委會被騙或放水,抨擊此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未依法執行生態檢核,放任工程在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填海,批台中港務公司全面性規避白海豚的相關審查及檢核,要求主管機關海委會、交通部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台中港務分公司規避法規行徑進行說明,並要求立即停工,廢止原免重棲審查的錯誤公文,重啟行政程序,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偽造公文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則交由台中地檢署偵辦。陳昭姿指出,台中港務分公司在台中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填海造陸的爭議,不只睜眼說瞎話用「既有防波堤內」規避環評,同時用舊計畫謊稱既有開發利用行為來規避野保重棲審查。更在生態檢核自評表中,針對是否有保護區、保育類動物,台中港務公司竟厚顏無恥全部勾「否」,公然抹除台中港有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存在的事實,已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陳昭姿抨擊,海委會淪為交通部附庸,無視行政院109年9月才核定第三次修正計畫(晚於白海豚重要棲地公告),竟配合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的造假期程放水免重棲審查;而工程會面對百億公共工程,任憑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的生態檢核資料造假,監督機制徹底癱瘓。陳昭姿要求三點,一、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工程應立即勒令停工,交通部與工程會應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命台中港務分公司停工;二、重啟野保審查,海委會須撤銷違法免審處分,硬起來實質審查;三、司法嚴辦究責,支持環團將造假官員告進地檢署,追究偽造文書及圖利等刑責,絕不容許黑箱特許謀殺瀕危白海豚。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台中港南填方區的填海(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爭議不只規避環評,更以「既有開發利用行為」的舊計畫(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第二次及第三次修正)早於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公告前而規避野保法的審查;近日根據海委會的回文追查相關資料,發現所謂的106商港計畫內容(台中港離岸風電專區28億元)根本不含南填方區的104億填海工程,「海委會未確實查證,讓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聯手欺騙而使此案豁免了白海豚重棲審查!陷白海豚於加速滅絕危機之中」。許心欣指出,日前已向台中地檢署提告六機關17位歷任首長公文登載不實及圖利罪,台中港務公司卻又回應媒體聲稱南填方區是在臺中港海岸保全工程計畫內。事實上,南填方區填海造陸明明是在離岸風電專區的長期目標,台中港務公司為了圓謊不惜再扯另一個謊!後再檢視台中港務公司111年向環境部申請免環評的自評表,赫然發現明確寫「本案南填方區III及IV於『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110.10.12核定)』」,明顯在白海豚重棲公告之後,但給海委會的公文卻謊稱是106~110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給兩單位的計畫依據不同,有時程上的前後差別,涉嫌蓄意欺騙海委會。許心欣續指,上週已正式函請海委會依法撤銷111年8月的免重棲審查處分,速命開發單位立即停工並依法辦理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審查。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公司嚴重偽造文書、登載不實,也使海委會、前環保署做出免審查的錯誤處分,造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已向地檢署對六機關17位歷任首長進行刑事告發,將連同生態檢核自評表等證據再補件請檢察官偵辦。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港務公司在立委開始關切「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是否有執行生態檢核之後,匆忙將資料上網,但不看還好,打開一看, 其「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自評表」顯示,從工程核定階段就勾選「一般區」、「無保育類動物」,假裝沒有「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的存在,一路到規劃設計階段,皆勾選「無生態保育措施」、「無民眾參與」,豎立中央部會工程從頭到尾踐踏《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的最糟案例。徐宛鈴強調,行政院大刀一揮的大填海工程,卻是公然違法的公共工程,帶頭破壞體制,是中央政府之恥,不該被縱容的惡例!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立即要求此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十三點「未依照生態檢核程序進行」及「發現影響生態環境引發爭議」立即停止工程,檢討規劃及工程進行,並提出改進作法,別讓多年來好不容易豎立公共工程應貫徹生態檢核的良善風氣被摧毀。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梁羽楓表示,請政府重視瀕危野生動物的生命福祉,停止以無效的行政程序護航台中港填海工程!並重申,台灣特有亞種「台灣白海豚」全台僅存不到 50 隻。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位於白海豚頻繁出沒與覓食的關鍵棲地廊道,這項預算上百億元的開發案將永久剝奪白海豚超過台中港熱區兩成的關鍵棲地。梁羽楓表示,檢視台中港務分公司近日公開的生態檢核自評表,發現對野生動物保護與生態保育的評估完全放空,並提出三點質疑,一、無生態專業參與:從計畫核定、規劃到設計階段,全程無生態背景人員或跨領域團隊參與,表格一律勾選「否」;二、無視野生動物存在:對於工址與周邊是否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關注物種或重要棲地,自評表直接勾選「否」。三、零保育策略與監測:對於評估生態衝擊、採取迴避或減輕策略,以及編列生態監測經費,答案同樣全都是「否」。梁羽楓指出,這份文件證明開發單位雖然填寫了表格,卻完全沒有進行任何實質的野生動物保護評估,只告知目前尚未做生態檢核。野生動物福祉不應成為填海造陸與廢土去化政策下的犧牲品。台灣生態學會提出三點訴求:一、台中港南填方區工程立刻停工,不得在未做實質生態評估前繼續推進;二、全面禁止將營建廢土與再生粒料填入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三、落實《野生動物保育法》實質審查與環境影響評估,將野生動物保護納入國家重大建設的決策核心。梁羽楓強調,維護野生動物生存權是生態永續的底線,再次呼籲主管機關依法行政、落實野生動物保護。對此,交通部說明,經查閱相關計畫內容,「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是以五年為一期滾動檢討,111至115年計畫書中已載明延續性計畫,是延續105年行政院核定的106至110年計畫,當時即針對石化工業區鄰近穩定水域,核定為收容土方場所,屬於同一水域範圍內開發行為的延續工作。至於生態檢核部分,交通部指出,港務公司已於110年完成規劃設計及建造前的自評表,112年5月開工後再完成第二份自評表,依當時規定由開發執行單位自行製評,港務公司這部分是依相關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期間港務公司也有進行環境監測及白海豚相關監測,交通部將督促港務公司留意周邊水域環境品質。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則表示,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對「既有開發行為」的認定,後續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會同地方政府對既有開發行為進行監督。
開團泳渡嘉明湖收8.1萬?還設「最慢活著回來獎」 台東分署說話了
嘉明湖為國內知名的高山湖泊與熱門登山路線,不料近日網路社群平台流傳有團體發起「泳渡嘉明湖」招募活動,行程包括泳渡、溯溪、露營及闖關,並標榜每團收費8.1萬元,甚至設置「最快泳渡獎」、「最慢但活著回來獎」等獎項。對此,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表示,該活動並未向該分署提出申請,亦未獲核准,請廣大山友及民眾切勿盲目報名,以免權益受損。網傳活動資訊宣稱,將於台東三叉山嘉明湖舉辦高海拔泳渡及露營活動,10月10日至12日停留48小時,規劃下水游泳約300公尺,游泳時間約10分鐘,每團收費8萬1000元,另設特殊獎項,引發網友對活動真實性及合法性的質疑。臺東分署強調,嘉明湖位於「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範圍內,是野生動物重要的生活場域,周邊的環境及生態相當敏感脆弱,依現行嘉明湖國家步道經營管理規定,除學術研究經核准外,嚴禁騷擾、捕捉、獵殺野生動物、採集標本、破壞步道原有狀態及干擾湖泊水域生態;如在嘉明湖從事游泳或其他水域遊憩活動,即使提出申請,本分署亦不會同意,違者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辦理。臺東分署呼籲,網路上若出現以嘉明湖為場地的水域遊憩活動,應事先向主管機關確認活動性質及相關規定,切勿貿然參加,以避免破壞高山生態環境,期盼各界共同維護珍貴的高山環境。
小琉球驚見男子疑「2度伸手摸海龜」 海巡署查獲當事人身分:將依法通知到案
屏東縣小琉球花瓶岩近日有民眾拍到一名男子在海邊遊玩時,2度伸手觸摸疑似海龜的圓形物體,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海巡署第五岸巡隊18日晚間接獲通報,隨即展開查處,於今(19日)上午前往花瓶岩周邊調閱監視器並比對特徵,確認一名男子就是影片中的當事人,後續將依法通知到案說明,以釐清是否涉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根據網路流傳影片顯示,當天一名中年男子站在小琉球花瓶岩海邊,伸手觸摸海中一個疑似海龜的圓形物體,之後又再次伸手觸碰,並對著鏡頭嬉笑,影片拍攝者見狀出聲提醒「他在幹嘛啊?不能摸誒,這是罰15萬還30萬」。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我知道這是海龜,但是怎麼好像石頭」、「大哥那個好像不是石頭捏」、「我的媽呀!!!竟然有人不知道30萬的由來,他會不會說:我是外國人不知道」、「我去小琉球浮潛的時候,我一直閃,然後海龜一直朝我撞過來」、「30萬飛了」、「有人要被罰錢了」。對此,海巡署第五岸巡隊表示,18日晚間接獲118專線通報後,立即調派人力查處,並於19日上午前往花瓶岩周邊調閱監視器影像,比對影片中男子的外貌及衣著特徵,並在花瓶岩一帶發現一名與影片中的人物特徵相符的男子,經上前查證後,男子也坦承自己就是影片中的當事人。據了解,該名50多歲許姓男子因非現行犯,且他主張需由律師陪同,所以海巡人員只能留下對方的基本資料,就讓其離開。目前海巡人員已完成身分查證及相關事證蒐集,後續將依法通知男子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當時觸摸的物體是否為海龜,以及相關行為是否涉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規定。海巡署提醒,海龜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民眾看見野生海洋保育動物,請保持距離,不觸摸、不追逐、不餵食,發現違法行為當下請立即撥打118報案,以利海巡即時派員查處;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臉書社團驚見松鼠交易貼文!新北動保處查獲非法飼養 最重可罰30萬
松鼠不是想養就能養!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9日表示,近期查獲多起非法飼養台灣原生松鼠案件,追查發現網路社團疑似出現買賣、送養等交易資訊,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民眾不得任意從野外捕捉台灣原生野生動物當寵物,違規最高可罰30萬元並沒入飼養動物。動保處新聞稿指出,近期新北動保處接獲多起民眾通報,發現有人疑似私自飼養台灣赤腹松鼠,立即派員前往查訪,並於多處案址查獲非法飼養的台灣原生松鼠,後續更發現臉書有專門交流、分享及媒合松鼠飼養資訊的社團,成員已逾2萬人,相關貼文涉及幼鼠買賣、送養及徵求飼養等情形,恐成為違法飼養及交易野生動物的管道。動保處提到,該臉書社團名稱為「松鼠小家Q萌社團」,動保處查處過程中發現,有行為人將動保人員現場稽查畫面上傳社團,並發文指稱稽查行為造成其飼養松鼠傷亡,引發部分成員批評及質疑。動保處檢視社團公開貼文,發現成員經常分享飼養台灣原生松鼠資訊,並出現「有人要養嗎?今天早上撿的,在新莊林口」、「新北桃園徵一對松鼠」及「松鼠寶寶私訊賴」等涉及買賣、送養及徵求飼養的內容。動保處表示,該社團自民國102年(2013年)成立至今,成員已逾2萬人,遍佈北、中、南各地,顯示網路社群可能成為原生野生動物非法飼養及交易的媒合管道。動保處說明,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台灣原生野生動物並非可任意自野外捕捉後作為私人寵物飼養,其中赤腹松鼠屬台灣原生一般類野生動物,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於地方主管機關劃定區域內為之,並事先申請許可;違反規定者,依同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飼養動物。動保處也呼籲,野生動物應回歸自然生態環境,民眾切勿因一時興起或好奇,擅自捕捉、飼養台灣原生野生動物,也不要透過網路社團購買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以免觸法。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飼養、捕捉或交易台灣原生野生動物,可撥打1959動保專線、1999市民專線,或新北市動保處24小時通報電話02-2959-6353,共同守護原生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
鯊魚悲歌1/5年捕上千噸!未成年就上砧板 國際極危物種淪鯊魚煙
雙髻鯊長相特別,成群活動特性在潛水界被奉為奇觀,許多旅客得遠赴巴西或日本尋求秘境,每年在全球創近千萬美元觀光收入,且雙髻鯊科在國際上多被列為「瀕危」或「極危」,三大洋更禁止捕撈,但台灣近海並未被禁止,漁市甚至可見「未成年鯊」等著被做成鯊魚煙,台灣社會動物研究會因而呼籲漁業署跟上國際保育腳步,制定階段性管制措施守護瀕危物種。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雙髻鯊擁有扁平、向兩側延伸的「鎚形」頭部,讓牠們能有更寬廣的視野及優異的電磁感應能力,方便在底層尋找魟魚、甲殼類和魚類等獵物,常出現在溫帶至熱帶沿岸及外洋大陸棚水域,且多數具群游習性。而雙髻鯊生長緩慢、成熟期晚、繁殖率低,50%紅肉丫髻鮫性成熟年齡需達11到14歲,雌魚要200公分以上、雄魚則約於150到180公分才能開始繁衍,紅肉丫髻鮫近年面臨過度捕撈壓力,部分族群在數十年間下降超過8成,已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極危」等級,且雙髻鯊科的所有現生物種都已被納入《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二,貿易受到嚴格管制。雙髻鯊為台灣沿近海重要的鯊魚漁獲物種之一,漁民大量捕撈,讓他們面臨嚴重生存危機。(圖/報系資料照)國際上的瀕危物種在台灣卻淪為「盤中飧」,陳玉敏提到,保育團體或民眾近年多次目睹多次在基隆崁仔頂或中南部魚市場,發現漁民公開販售、宰殺被 IUCN 列為極危的紅肉丫髻鮫,而台灣傳統小吃「鯊魚煙」取材廣泛,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確實極有可能將瀕危的雙髻鯊或有其他保育疑慮的鯊魚吃下肚。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的畫面,民眾7月在崁仔頂魚市發現仍有漁民販售雙髻鯊,且被捕撈起的鯊魚明顯年幼,尚不足100公分,來不及長大就上砧板,被食客一口口吃掉雙髻鯊的未來。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呼籲漁業署跟進全球標準,全面禁止沿近海捕撈雙髻鯊。(圖/報系資料照)陳玉敏表示,台灣目前僅規範遠洋三大洋公海不得捕撈雙髻鯊,在近海卻未列入禁捕名單,在過去5年間,紅肉丫髻鮫為台灣沿近海重要的鯊魚漁獲物種之一,2020年到2024年的捕獲量高達1240公噸,錘頭雙髻鯊也有近400公噸,大量幼魚在成熟前就被撈起,若不管制恐加速族群滅絕。陳玉敏表示,她在去年底與漁業署的會議中,就要求盡快提出積極管制措施,但漁業署以「需兼顧漁民生計」、「產業轉型需要時間溝通」與「需蒐集更多科學數據」為由,對是否直接將雙髻鯊納入沿近海全面禁捕保留空間,政策推動進度明顯落後於國際保育腳步。陳玉敏呼籲漁業署跟進全球標準,全面禁止沿近海捕撈:應儘速將紅肉丫髻鮫、八鰭丫髻鮫雙髻鯊科所有物種公告列入台灣沿近海「指定禁止捕撈之軟骨魚類」,比照大白鯊等物種規範,一旦意外誤捕,無論生死皆須立即放回海中並確實通報。陳玉敏也要求主管機關劃設關鍵育幼棲地保育區,針對已知西部海域如桃園大潭藻礁等雙髻鯊幼鯊高密度聚集、育幼的關鍵沿海區域,應結合海委會與地方政府跨部會劃設海洋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禁止破壞性漁法;並強化市場溯源與加工品標示稽查,針對「鯊魚煙」等傳統水產加工品與傳統魚市場,建立更明確的 DNA 快速檢驗與源頭申報追蹤機制,避免台灣市場成為國際瀕危鯊魚走私與消耗的避難所,以階段性管制措施守護瀕危物種。海保署表示,我國對於海洋野生動物得否列為保育類,係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訂定有《海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其評估條件包含我國野生族群之分布、變動趨勢、年齡結構、特有性、面臨威脅及國際保育現況等綜合考量,並需經專家小組及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討論。而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7月,函請漁業署和海保署研擬管理措施,海保署表示,已持續藉由港口調查、標識放流及混獲通報等方式,蒐集臺灣周邊海域軟骨魚相關資料,自2020年起陸續針對優先關注物種依據《海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進行保育等級評估,並分別於2022及2024年進行紅肉丫髻鮫(路易氏雙髻鯊)、丫髻鮫(錘頭雙髻鯊)之保育等級評估,經相關專家評估結果皆未達建議列入保育類分數,將持續關注其資源概況及國內外保育趨勢,以研擬相關保育措施並適時更新其保育等級評估。漁業署ㄧㄝ函復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強調已於2025、2026年委託專家學者針對雙髻鯊科物種進行區域性捕撈管理策略評估研究,將依據研究成果研議制定捕撈管理規定。
鯊魚悲歌2/產房變屠場!濫捕毀上億觀光財 動團提3步守護海洋
雙髻鯊科近年因過度捕撈而面臨族群滅絕危機,所有現生物種都被納入《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二,而紅肉丫髻鮫更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極危」等級,台灣周遭海域是多種雙髻鯊的「產房」,卻因主管機關未禁止捕撈,導致大量幼鯊來不及長大就上砧板,更毀掉價值上億的重要觀光財,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因而要求主管機關制定相關規範,跟上國際保育角度。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鯊魚是海洋食物鏈的頂端掠食者,對維持海洋生態系平衡有不可取代的重要角色,台灣西部沿海和桃園藻礁等周遭海域環境獨特、海水濁度較高且食物豐富,經許多海洋學者與調查證實,是紅肉丫髻鮫等多種雙髻鯊的重要幼鯊孕育空間。陳玉敏提到,台灣海域是孕育下一代雙髻鯊的「產房」與關鍵避難所,母鯊會游至此處產卵或產下幼鯊,幼鯊則在沿岸成長,台灣在維護全球雙髻鯊基因多樣性與族群延續上,具有舉足輕重的關鍵地位。而墾丁「秘境花園」海域今年4月有11隻雙髻鯊成群悠游,因雙髻鯊有「群遊」行為,被國際潛水客列為最想觀賞的大型鯊魚之一,此畫面曝光後讓潛客興奮不已,認為頂級海洋生態景觀對於高階潛水客具有極強的吸引力,此盛景是向國際宣告台灣的潛水環境具備世界級水準,但雙髻鯊在台灣的處境其實並沒有這麼樂觀。雙髻鯊在台灣沿近海未禁止捕撈,民眾5月還在基隆崁仔頂魚市發現雙髻鯊及龍紋鯊,畫面曝光後引發熱議。(圖/民眾提供)由於台灣沿近海漁業並未禁止捕撈雙髻鯊,大量雙髻鯊遭漁民捕撈,紅肉丫髻鮫漁獲量更十分驚人,2020年到2024年共捕撈1240公噸,錘頭雙髻鯊也有近400公噸的捕撈量,大量幼鯊來不及長大就被送上砧板,也讓台灣痛失大筆觀光財。雙髻鯊在全球創造大筆觀光財,因而被多國加以保育,在台灣卻成為盤中飧。(圖/報系資料照)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雙髻鯊在巴西一年創造1460萬美元觀光財,形成住宿餐飲、船舶服務、交通、導遊攝影、紀念品產業完整地方觀光經濟鏈,效益是捕撈的30倍,厄瓜多加拉巴哥群島也是全球著名雙髻鯊群聚地之一,鯊魚觀光產業每年可創造約5220萬美元的直接經濟價值,馬爾地夫保護鯊魚後,賞鯊旅遊快速成長。鯊魚潛水觀光每年創造約1440萬美元收入,保護雙髻鯊所創造的觀光收益,遠高於捕撈牠們所帶來的漁業收益。「將雙髻鯊留在海中,才能為地方社區、漁村經濟與海洋生態創造長遠而持續的價值。」陳玉敏呼籲漁業署跟進全球標準,全面禁止沿近海捕撈,應儘速將紅肉丫髻鮫、八鰭丫髻鮫雙髻鯊科所有物種公告列入台灣沿近海「指定禁止捕撈之軟骨魚類」,比照大白鯊等物種規範,一旦意外誤捕,無論生死皆須立即放回海中並確實通報。陳玉敏也要求主管機關劃設關鍵育幼棲地保育區,針對已知西部海域如桃園大潭藻礁等雙髻鯊幼鯊高密度聚集、育幼的關鍵沿海區域,應結合海委會與地方政府跨部會劃設海洋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禁止破壞性漁法,並強化市場溯源與加工品標示稽查,避免台灣市場成為國際瀕危鯊魚走私與消耗的避難所。海保署表示,我國對於海洋野生動物得否列為保育類,係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訂定有《海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其評估條件包含我國野生族群之分布、變動趨勢、年齡結構、特有性、面臨威脅及國際保育現況等綜合考量,並需經專家小組及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討論。而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7月,函請漁業署和海保署研擬管理措施,海保署表示,已持續藉由港口調查、標識放流及混獲通報等方式,蒐集臺灣周邊海域軟骨魚相關資料,自2020年起陸續針對優先關注物種依據《海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進行保育等級評估,並分別於2022及2024年進行紅肉丫髻鮫(路易氏雙髻鯊)、丫髻鮫(錘頭雙髻鯊)之保育等級評估,經相關專家評估結果皆未達建議列入保育類分數,將持續關注其資源概況及國內外保育趨勢,以研擬相關保育措施並適時更新其保育等級評估。漁業署ㄧㄝ函復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強調已於2025、2026年委託專家學者針對雙髻鯊科物種進行區域性捕撈管理策略評估研究,將依據研究成果研議制定捕撈管理規定。
墾丁驚現台灣獼猴斷掌!草叢赫見血腥殘肢 疑虐殺引警方全面追查
屏東墾丁國家公園再度傳出令人震驚的野生動物案件。有民眾日前在滿州鄉佳樂水一帶的草叢中,意外發現一隻遭切斷的台灣獼猴手掌,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質疑是否有人非法虐殺或獵捕野生動物,要求相關單位盡速查明真相,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根據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事件起因於有民眾在社群平台 Threads 發文,指出在佳樂水草叢發現疑似台灣獼猴的斷掌。墾管處接獲消息後,立即聯繫最初發現物品的衝浪店老闆,並在其帶領下前往現場勘查,於8月1日下午3時20分找到該具台灣獼猴斷掌,隨後依程序交由警方帶回調查,希望透過後續鑑識及偵辦,釐清事件是否涉及非法狩獵、虐待動物或其他違法行為。墾管處再次強調,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依法全面禁止狩獵,任何人在園區內從事獵捕行為,一旦查獲,將依《國家公園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此外,雖然台灣獼猴目前已由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仍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民眾不得任意獵捕、傷害或騷擾。若查證屬實,相關案件將移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裁處,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由於目前僅尋獲一隻斷掌,尚未發現獼猴完整屍體,因此事件背後究竟是人為虐殺、非法狩獵,還是其他原因導致,仍有待警方與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此案曝光後,也再次引發社會對野生動物保育及國家公園管理議題的關注,許多民眾呼籲應加強巡查與執法,嚴懲任何傷害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自然生態資源。
講不聽!放生活動野放近2000隻鳥類 宗教團體遭新北重罰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檢舉,有民眾報案稱某放生團體借用中和區某寺廟舉辦宗教放生活動,動保處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王姓活動負責人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棄養動物規定,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裁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要求當事人接受動物保護講習課程。經現場查驗該活動中放生的鳥類種類繁多,包括有黑領椋鳥、白尾八哥等外來種,以及珠頸斑鳩、白頭翁等原生種,總數近2000隻,大多自鳥店購入,王姓負責人表示舉辦放生活動是為展現慈悲心,累積善業、消災解厄。然而動保處指出其中珠頸斑鳩、白頭翁等原生種野鳥,其來源多涉及非法捕捉,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購買野鳥進行放生,不僅無法幫助動物,反而可能使這些鳥因缺乏野外生存能力而死亡,此外,放生黑領椋鳥、白尾八哥等外來種鳥類,亦可能與本土原生鳥類競爭棲地及食物資源,進一步壓縮原生種生存空間,對生態環境造成衝擊。再者,放生動物於運輸及集體籠養過程中,常因高密度擁擠、緊迫及不當照護,導致動物虛弱、受傷甚至死亡,與「護生」本意背道而馳。民眾對於放生行為常缺乏物種辨識及生態保育觀念,任意放生不僅無法累積福德,反而造業障,更可能涉及違法棄養及破壞生態環境。動保處說明如希望行善積德,可轉而支持野生動物救援、醫療及保育相關團體,以實際行動守護生命與自然環境,才是真正落實慈悲護生的方式。動保處呼籲放生前對該批鳥類具有事實上管領力,放生後即任其離去而不再提供飼養、照護、收容或合法處置,亦非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場所,已屬動保法第5條第3項所稱棄養行為,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規定,棄養動物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任意放生,以免觸法受罰。
別亂靠近!藍鵲護幼會「巴頭」攻擊人 違法反擊最慘挨罰百萬
隨著春季來臨,台北市進入野生鳥類繁殖盛期,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今(26)日發布警示,提醒每年3月至7月為台灣特有種「台灣藍鵲」的繁殖高峰期。由於藍鵲具有強烈的護巢本能,為守護幼鳥常會對經過巢穴附近的民眾進行低空飛掠或「巴頭」襲擊,動保處呼籲市民路過相關熱點時,應採取戴帽子、撐傘或繞道等防護措施,以體諒母鳥育雛天性並避免衝突受傷。台灣藍鵲又稱「長尾山娘」,擁有鮮豔藍色羽毛與修長尾羽,是都市中珍貴的野生保育類動物。近年因台北市綠地營造有成及生態意識提升,藍鵲在山區及部分公園綠地的出現頻率顯著增加。據動保處統計,去(2025)年全市接獲至少10件藍鵲護巢通報,其中以內湖區的人鳥衝突案例最為頻繁,當民眾接近位於樹梢的鳥巢範圍時,藍鵲會將路人視為潛在威脅進而發動防禦性飛撲。動保處表示,接獲民眾通報後會立即派員至現場張貼告示,提醒行經該區域的市民保持冷靜並快速通過,不宜在樹下逗留或好奇抬頭觀看鳥巢。若遭遇藍鵲飛撲襲擊,切勿揮手反擊以免導致鳥類受驚而抓傷人體;動保處同時強調,民眾在賞鳥時應秉持「不干擾、不餵食、不拍攝鳥巢」的三不原則,若發現落巢幼鳥,應先觀察周邊是否有親鳥照料,必要時可撥打1959專線尋求專業救援。此外,動保處嚴正提醒,台灣藍鵲屬於《野生動物保育法》列管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民眾若因一時氣憤而任意移除鳥巢、幼鳥,或直接反擊傷害鳥隻,皆已涉嫌違反相關法令。依據規範,騷擾、虐待或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祖傳水鹿頭也敢賣!台中男臉書兜售遭抓 觸法下場曝光
台中一名艾姓男子,自稱祖父留下的「台灣水鹿」頭顱標本,竟在臉書社團公開兜售,還標榜「值得珍藏」、「難得漂亮鹿角」,遭民眾檢舉後警方上門搜索查扣;經專家鑑定確認為第三級保育類動物產製品,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艾男起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該標本。檢警調查,艾男於2025年11月11日在臉書「各類標本買賣、交流平台」發文,貼出4張台灣水鹿頭顱與鹿角照片,並寫下「台灣正水鹿顱骨與鹿角,值得珍藏之物,喜歡的朋友可以私訊我」,明顯有販售意圖,引起網友注意後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檢舉。警方獲報後,由保七總隊前往艾男住處搜索,當場查扣水鹿頭顱與鹿角等標本,並依法送辦。檢方偵訊時,艾男坦承確實將標本上網販售,但辯稱該物為祖父遺留,只是想試試能賣多少錢。檢方進一步將扣案標本送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確認該標本屬於公告的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水鹿」產製品。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買賣、陳列或意圖販售此類物品。台中地檢署認定,艾男明知為保育類動物產製品仍上網兜售,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犯罪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宣告沒收扣案的水鹿頭顱標本。
赴日旅遊想買熊肉罐頭回台? 林保署:違規最高罰150萬
2025年日本熊害事件創下歷史新高,2025年4月至11月期間,全日本的熊捕獲數更高達1萬2659頭。台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指出,近期有網友詢問,如在當地購買熊肉罐頭,是否可以攜帶入境返台?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國際公約,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皆受嚴格管制,國人如欲攜帶入境,須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違規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金。林業保育署今天(4日)發出新聞稿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指定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包括熊科(Ursidae)所有物種、網紋蟒、現生象、犀牛、暹羅鱷等多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其產製品包括野生動物之屍體、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之全部、部分或其加工品,民眾於旅途中如有購買疑慮,建議事先詢問店家確認來源與合法性,切勿購買來路不明之產品。林業保育署說明,常見違規攜帶入境態樣包括中藥及保健品含有虎骨粉、熊膽粉成分、現生象牙加工之印章、雕刻品,或以網紋蟒皮製成之精品錶帶、皮夾、乾燥或真空包裝之眼鏡蛇肉、亞洲鱉肉及熊肉罐頭、調理包等相關產製品。相關商品雖在部分國家商店或市集可合法買賣,但一旦攜帶入境台灣,若未具備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即屬違法輸入,亦可能涉及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林業保育署提醒,若確有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需求,應事前透過「農業部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臺」提出申請。如涉及CITES附錄物種,尚須取得輸出國核發之CITES出口許可證,經縣市政府初審及農業部審核同意後,始得攜帶入境,並完成海關申報程序。整體審查程序約需3至4週,旅遊期間若臨時購買並申請,恐難及時取得核准。林業保育署呼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相關規範亦適用於網路電商平台或社交媒體等通路,民眾切勿將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攜帶入境或於網路平台、商店販售,以免觸法,國人出國旅遊選購伴手禮時,如涉野生動物產製品,應遵循國內相關規範,共同維護國際保育形象。若對攜帶物品有任何疑義,可事先至林業保育署官網查詢或來電諮詢。
自製獵槍射殺石虎!一隻3000 越籍移工把山林當buffet慘了
新竹縣動保團體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歷經長達半年查緝,發現越籍移工潘克協宰殺遊蕩犬貓販售,甚至不乏石虎、山羌、水鹿等各式野生動物,以每隻1500元至3000元不等對外兜售。為讓獵捕更加順利,潘男更自製獵槍射砂石虎,甚至在去年6月遭保七總隊員警查緝時,一度持自製獵槍瞄準員警,最終仍遭警方逮捕。而台中地院日前也依照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與違反動保法等,判處潘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服刑期滿後將驅逐出境。越籍移工潘克協自製獵槍宰殺石虎,一審遭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圖/新竹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提供)判決書指出,潘克協先是以砂輪機、電鑽等工具切割及貫通自己撿來的鐵管、鐵片,製成可射出彈丸之槍管與槍身,隨後以電焊工具加工焊製成可擊發火藥、金屬彈丸具殺傷力之非制式獵槍4枝。製成獵槍後,潘男隨即持獵槍到處宰殺犬貓與野生動物,並在網路上到處尋找買家,在交易時還貼心附上去毛流浪貓隻屍體,以每隻1500元價格對外販售,並在2025年持獵槍射殺石虎,以每隻3000元價格販售。而不僅僅只是流浪貓狗與石虎遭潘男宰殺販售,就連台灣野山羊、山羌、白鼻心、穿山甲等都成為潘男的槍下亡魂。警政署保七總隊獲報後,也在去年6月4日前往查緝,巧遇潘克協正準備上前逮人時,未料潘男竟持自製獵槍瞄準員警,讓警方無奈之下只能先撤退尋求支援,潘男則趁隙逃離,最後警方隔日發現潘男騎機車外出,當場將人逮獲到案。庭審時,潘克協主張自己為失聯移工,不熟法律,且自製獵槍並未有不法行為或造成第三人身體受傷,犯行輕微且自始坦承犯罪,並帶警方取回部分槍械,因此請求減輕其刑。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潘男共計自製獵槍4枝,為數非少,且其持獵槍非法獵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足認其與單純製造後持槍枝情節不同,被告所涉製造非制式獵槍情節較為嚴重,難認有情輕法重而確可憫恕之情事。台中地院表示,被告無視法律禁令,非法製造槍枝,且其明知貓為動物保護法所規範之不可宰殺之動物,明知石虎為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甚為珍貴稀有,卻將貓隻與石虎宰殺販售,罔顧動物生命,危害保護動物之社會風氣及善良秩序,衡量潘克協羈押前為失聯移工,有8歲小孩在越南扶養等,依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與恐嚇危害安全罪等,判處潘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服刑滿後驅逐出境。罰金如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街頭驚見公然「肢解斷頭」白鼻心 新北動保處:最重可關2年
近日有一名網友稱,日前在新北市區看見有人在車庫門口宰殺動物,過去近看後發現其「被斷頭」,只剩動物身體可見。對此,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經監視器確認遭肢解的是白鼻心,正約談行為人說明,宰殺動物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有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稱,25日在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巷子的一樓車庫門口,看到有人在宰殺幼犬,他之後折返回去看時,發現該條狗只剩沒有頭的身軀。讓他痛批「完全沒在意路人眼光,虐狗零容忍」。而原PO當下馬上報警,警方到現場後,對方表示宰殺的是果子狸(白鼻心)。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確定是果子貍,並非犬隻;該位人士於下午1點多正在肢解果子貍,但仍無法確定在肢解時,果子貍是否為活體狀態。對此,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已通知該名男子赴動保處說明釐清情況,以釐清是否涉及違法獵捕與宰殺情事。動保處強調,白鼻心屬於一般類野生動物,非保育類,但仍不得任意獵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9條,可處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若本案為野外獵捕活體帶回宰殺,將同時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宰殺動物依同法第25條第1款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以下罰金。
樂園成監獄1/每天表演3場!為野柳海洋世界賺大錢 海獅海豹住處不如豬圈
野柳海洋世界是許多台灣人的兒時回憶,明星動物海獅、海豹和海豚的表演秀至今更吸引大批遊客前來觀賞,為園方賺進大把鈔票,而在歡笑與掌聲之後,海獅與海豹在後場的居住環境竟比「豬圈」還小,牠們被囚禁在約2坪大的空間,水池更不及半身高,海獅們無處活動,只能在狹窄水池中無助繞圈,加上野柳海洋世界過去有違法繁殖歷史,動保團體因而聯合抗議,圈養展演應退場轉型。12月下旬,記者抵達野柳海洋世界,剛好趕上每天的3場表演之一,表演由外國表演者開場,帶來長約半小時的高空特技和花式跳水,接著便由海獅「可樂」接力登場。「可樂」的任務繁重,除吼叫跟觀眾打招呼、用雙鰭撐起全身重量表演倒立、走上觀眾席跟民眾近距離互動外,由於「可樂」是館內唯一會微笑的海獅,牠更要在觀眾席上多點停留,擠出笑臉配合與遊客拍照,回到水池邊還得模仿海豹滑行,一連串表演都違背牠們的自然天性,表演時長約20分鐘才能下台休息。海獅、海豹宿舍位於舞台後方,每隻動物卻只能分到約2坪大的空間,對高智商的牠們來說宛如酷刑。(圖/讀者提供)但「下班」後的生活卻並不快樂,據悉,海獅和海豹「宿舍」位於舞臺後場,身為群居動物的牠們住在「單身房」,與同伴們被水泥牆隔開,抬頭望去是極簡陋的鐵皮屋頂,周圍則是冰冷牆面和柵欄,整體空間僅2到3坪,居住環境竟較豬圈還小。而「單獅房」與「單豹房」的空間配置如出一轍,一半為陸上平台,一半空間為水池,水池深度卻不到動物的半身高,環境中更不見任何可供海獅海豹消遣娛樂的豐富化設施,長時間的監禁更讓牠們出現刻板化行為,只能無助的在混濁水池中繞圈徘徊,試圖游動卻隨時都會碰到牆面,連監獄的受刑人都有放風空間,牠們卻只能被囚禁在人類所設下的牢籠。野柳海洋世界海獅和海豹每年需表演上千場,還得近距離與遊客互動,做出許多違背天性的舉動。(圖/方萬民攝)據了解,野柳海洋世界的鐵皮牢籠內共有5隻海獅和2隻海豹,當中2隻海獅「可樂」、「麻吉」以及海豹「雪碧」會上台表演,共同分擔每年上千場的「工作量」,這也是牠們唯一能接觸到大水池的機會。無法表演的海豹和海獅則被囚禁在舞臺後場中,恐終生不見天日,回到大海更是奢望,只能年復一年地透過柵欄空隙看著禁錮自己的水泥監獄,對高智商的牠們來說宛如酷刑。更可惡的是,園方明知動物們生活狀況惡劣,仍持續引進「注定被軟禁」的海洋哺乳動物,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和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在2015年公布的「你的樂園?牠的地獄!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動物10年前的居住環境就已跟現在一樣糟糕,當時園區內有4隻加州海獅和3隻南美海獅,如今僅剩5隻海獅,卻又再引進2隻海豹。且野柳海洋生物世界未曾向外界說明動物「怎麼來」,加州海獅和南美海獅的來源皆不明,海豹也是在2020年突然亮相,園方起初在臉書發表介紹海獅海豹差異的貼文,接著便讓海豹們上台表演。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在多年前就警告,目前台灣的展演機構中圈養的海洋哺乳動物,主要是從野外捕捉,且活體動物價格高昂,也就是說「只要展演產業存在一天,野外動物就形同時刻面臨著被捕捉的危機,海灣就不會是蔚藍的!」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痛批,園方以教育、娛樂之名,讓動物在受限的環境下終生進行馬戲表演提供的飼養環境貧瘠、窄小、枯燥到讓人痛心。(圖/報系資料照)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海獅是高度適應兩棲環境且高度社群性的哺乳動物,自然習性包含在開闊的岩礁、沙灘、海岸、碎石灘棲息,覓食時能在海洋深潛 180 公尺的水域。陳玉敏指出,野柳海洋世界的飼養環境,真是貧瘠、窄小、枯燥到讓人痛心,一個單獨像豬圈的水泥空間、跟人類家用浴缸差不多大小的水池,沒有任何豐富化設施,就是海獅一輩子遭囚禁的環境。不僅完全無法滿足海獅所需的活動空間,貧瘠的環境更剝奪動物表現自然行為與天性,且剝奪牠們的社群需求。常見野柳的海獅出現不斷轉圈圈的刻板行為。陳玉敏強調,館方以教育、娛樂之名,讓動物在受限的環境下終生進行馬戲表演,對動物的長期剝削。觀衆短短幾分鐘的娛樂,是建立在這些能感受痛苦的生命,終生的禁錮與剝削之上。對此,野柳海洋世界暫無回應。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本案已召開第1次委員會審查「野柳海洋世界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園內動物飼養環境及狀況,後續業者刻正依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改善。海保署回覆,依據野柳海洋世界所提供海豚陳列展示計畫書,海豹、海獅飼養空間符合美國聯邦法規海洋哺乳類最低空間飼養標準要求,而牠們屬人工繁殖個體,雖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範,惟仍受動物保護法規範,其主管機關並依權責辦理相關評鑑與查核作業。而海保署在2024年「鯨豚展演輔導小組」,有關飼養空間之改善作為,輔導小組建議業者落實動物分區輪替使用飼養池之管理方式,以增加空間使用彈性,並降低單一空間長時間使用所可能造成之壓力;另鑑於海豚池周邊遮蔽設施相對不足,亦建議業者檢視遮蔭條件,並記錄場域紫外線暴露之相關數據,作為後續環境調整與管理之參考依據。輔導小組認為應依循具科學依據之飼養管理原則,結合環境豐富化措施,提供適當之感官與認知刺激,以促進圈養鯨豚之身心健康,並有效降低壓力反應及預防刻板行為之發生。
樂園成監獄2/五成早夭!野柳海洋世界又違法繁殖 母子3海豚困小池如囚犯
野柳海洋世界爭議不斷,除海獅、海豹生活場域如豬圈外,園方明知後場環境惡劣,竟不顧海豚高達5成的早夭率持續非法繁殖,2024年又「創造」新生命,如今小海豚只能跟著母親與另隻雌性被困在僅3巴士大小的水池,面對動保團體抗議,園方還拒絕保證不會再有「意外」,更大言不慚稱「你帶保險套都會懷孕了,你他X的怎麼保證牠不會懷孕?」離譜言論點燃動保圈怒火。野柳海洋世界建物老舊且後場環境狹小,海豚們處境宛如坐牢,園方卻拒絕保證「不會再有意外」讓新生命誕生。(圖/方萬民攝)野柳海洋世界於1981年開幕,是台灣第一座海洋動物主題樂園,也是許多人童年回憶,而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和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公布的「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在海豚尚未被列入保育類禁止捕捉期間,該園區於1980年到1990年,至少五度向澎湖漁民購買海豚以作表演之用,前後買下海豚超過60隻,近年則只剩10隻上下,園區卻無法清楚交代海豚去向。而該園區早年以海豚海獅表演和高空跳水聞名,但隨著動保意識抬頭,國際共識已明確認定鯨豚不適合圈養,呼籲台灣應終止圈養並啟動退場機制,海保署因而成立專家學者、動保組織組成的輔導小組,以協助業者停止娛樂性質展演、改善園區內的動物福利,希望在維護動物福利及業者權益下,逐年完成退場轉型。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野柳海洋世界竟不顧共識,在私下持續繁殖,過去一年小組共召開5次會議、2次現勘,但2025年6月再次前往野柳現勘時,動團代表才發現園區竟有10隻海豚,與官方公布的9隻數據不符。陳玉敏說,動保團體追問海保署,這才坦承新生小海豚於2024年7月出生,新北市動保處在當年就知情,政府竟與業者一同隱匿,這更並非野柳海洋世界首次違反繁殖。動保團體不滿野柳海洋世界「製造」出誕生就被囚禁的海豚,曾一同前往野柳海洋世界抗議,要求海委會嚴懲累犯並妥善安置園內海豚。(圖/翻攝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官網)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野柳海洋世界是違法累犯,在2015年就非法繁殖出3隻新生幼豚,每隻卻只被新北市政府開罰5萬元,其中一隻出生一個月就早夭,2021年到2022年野柳再次申請繁殖計畫,又繁殖出2隻幼豚,但牠們一隻剛出生就死亡,另一隻則在一歲多時離世,早夭率高達5成。即使新生海豚接連離世,野柳海洋世界仍沒有放下繁殖計畫,該園區在2020年又提出繁殖計畫,聲稱要進行希望透過觀察與記錄印太瓶鼻海豚於圈養環境中之聲波互動、繁殖與伴養行為等生理與生態資料的研究,計畫獲准後在2021年開始,後經海委會同意延長到2023年底,2024年出生的小海豚則被認為是「逾期」出生,受孕時間的確在計畫核准期間內,因而海委會僅開罰1萬元。令人難過的是,新生海豚生命起點並非大海,而是無窮無盡的囚禁,姜怡如指出,目前園區將母帶子與另隻雌性海豚,關在展區後方約僅3台巴士的極小水池,時間更超過一年,惡劣飼養環境極度危害動物福利,面對動保團體質疑,野柳海洋世界卻拒絕保證不會再「製造」出新生命。姜怡如與陳玉敏2025年12月,與野柳海洋世界廖姓負責人一同到新北市政府開會,2人再次提醒廖不得繁殖出新生個體,廖卻爆粗口稱:「你帶保險套都會懷孕了,你他X的怎麼保證牠不會懷孕」,粗魯言論點燃動保界怒火。野柳海洋世界曾是眾多台灣人的兒時回憶,近年卻因動物福利問題而頻遭抗議,動團則要求野柳採取嚴格的節育措施,終止圈養悲劇的延續。(圖/方萬民攝)而野柳海洋世界繁殖計畫的研究正當性也備受質疑,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董事蔡偉立表示野柳水族館所做池內鯨豚母子聲波的研究印證了野外的觀察,並不是創新的研究或帶來重大的新發現;至於繁殖與伴養等生理資料僅有助於瞭解圈養鯨豚狀態,對野外鯨豚的貢獻很少。即便依照科學研究步驟取得的資料,也未必有學術價值。蔡偉立也認為,人工圈養鯨豚的環境無論如何寬廣與改善,永難及於自然海洋的深邃壯闊。五十年來的鯨豚圈養歷史已經顯示鯨豚族群無法在人工環境中茁壯,動物福利狀態永遠都有層出不窮的問題。海豚的壽命長、智能高、身心和社群需求都高,在海中活動範圍廣大,這些特質都不適合繁殖作為實驗動物。同時牽涉實驗動物的使用與銷毀也有倫理的問題。動保團體因而聯合呼籲,認為野柳海洋世界多次違法繁殖行為已構成情節重大之違規,主管機關應廢止野柳的展演許可證,並要求野柳採取嚴格的節育措施,停止任何形式的繁殖,終止圈養悲劇的延續。動保團體也期盼主管機關啟動野放評估計畫,並成立「海洋庇護所」,讓退休鯨豚能免於囚禁,透過行為訓練一步步的嘗試讓牠們回到大海,如果已不適合回歸,也能在合適的天然環境下,提供鯨豚更符合動物福利的生活條件,並保有基礎的人為照顧。對此,野柳海洋世界暫無回應。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本案已召開第1次委員會審查「野柳海洋世界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園內動物飼養環境及狀況,後續業者刻正依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改善。海保署回覆,依據野柳海洋世界所提供海豚陳列展示計畫書,海豹、海獅飼養空間符合美國聯邦法規海洋哺乳類最低空間飼養標準要求,而牠們屬人工繁殖個體,雖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範,惟仍受動物保護法規範,其主管機關並依權責辦理相關評鑑與查核作業。而海保署在2024年「鯨豚展演輔導小組」,有關飼養空間之改善作為,輔導小組建議業者落實動物分區輪替使用飼養池之管理方式,以增加空間使用彈性,並降低單一空間長時間使用所可能造成之壓力;另鑑於海豚池周邊遮蔽設施相對不足,亦建議業者檢視遮蔭條件,並記錄場域紫外線暴露之相關數據,作為後續環境調整與管理之參考依據。輔導小組認為應依循具科學依據之飼養管理原則,結合環境豐富化措施,提供適當之感官與認知刺激,以促進圈養鯨豚之身心健康,並有效降低壓力反應及預防刻板行為之發生。
移工遭疑「獵捕黑面琵鷺」煮來吃! 當事人急澄清
黑面琵鷺大約會在每年10月到隔年4月來台過冬,大多待在台南市、嘉義縣地區。而日前有民眾檢舉指稱,台南有一名外籍移工疑似獵捕黑面琵鷺,還將其煮來吃。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獲報後展開調查,表示經請專家初步檢視照片,確認其非保育類黑面琵鷺,而是白腹秧雞。當事人則澄清表示,只是分享網路的照片,並沒有獵捕野鳥煮食。台南一名越南籍移工日前在社群平台上,PO出黑面琵鷺、曾購買彈弓和彈珠的照片,留言處更出現鳥類被烹煮的照片,引發網友熱烈關注,質疑他違法獵捕野生動物。對此,農業局與保七總隊獲報後介入調查,經請專家初步檢視照片,確認該鳥類為白腹秧雞,非保育類黑面琵鷺。保七總隊指出,若查證其有違法情形,必依法究辦,同時提醒民眾,黑面琵鷺為政府公告列屬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第一級保育類),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任意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違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至100萬元罰金。而該名越南籍移工在仲介陪同下澄清表示,該張黑面琵鷺的照片是從網路上擷取,只是跟朋友分享才PO出,並沒有獵捕、煮食;其他鳥禽的烹煮照片是朋友在越南所拍攝,彈弓也只用來射魚,從未在台灣獵捕過任何鳥類。
大武鄉9獵人獵殺台灣黑熊一審全判無罪 屏縣府回應了
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獵殺台灣黑熊案,因涉案的9名獵人都屬「非營利自用」,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後的除罪規定,所以屏東地院26日宣判全無罪,至於行政罰法部分,屏縣府農業處表示,《野保法》修法後有首犯不罰的規定,但該規定在該案有模糊不清的問題,需向農業部釐清後,才能確認是否開罰。屏縣府農業處指出,《野保法》修法後有首犯不罰的規定,但「首犯」的規定有點不清楚,是指獵捕行為首犯、還是獵捕某動物首犯,獵殺台灣黑熊這一案就陷入問題中,涉案的獵人坦承在獵黑熊之前,有在其他縣市獵捕其他動物,若以獵殺台灣黑熊來看,好像算是首犯,但若以獵捕行為來看,又不是。農業處進一步表示,由於獵人是稱在他縣市獵捕,所以還要向他縣市調閱資料佐證,若獵捕保育類,可開罰2萬至10萬元,非保育類則罰2000元至1萬元,該案將在向農業部釐清「首犯」的詳細規定後,再確認是否開罰與罰多少。3年前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發生台灣黑熊遭獵殺事件,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撻伐,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當時縣長周春米還喊話法官要重判,但案經審結後,屏東地院26日宣判都無罪,但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
原民獵殺黑熊無罪!屏東地院宣判 9 獵人免刑 引爆爭議
屏東縣霧台鄉地區近日一則判決,引發社會熱議,日前涉嫌在大武部落獵捕並宰殺多隻保育類動物的 9 名獵人,被 屏東地方法院 宣判「無罪」,這 9 人在 111 年 10月至12月間,以獵槍或陷阱方式,共獵取 4 隻 台灣黑熊、15 隻 台灣水鹿 和 3 隻 台灣野山羊。但法院認定:這些被告全為原住民,且其獵捕行為屬於「非營利、供自用」範疇,符合今年 2 月修訂的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21 條之 1 中的「除罪」新規,故不構成刑事犯罪。法院指出,今年 2 月 18 日,保育法配合 釋字第803號解釋 及最高法院相關判例,針對原住民族傳統獵捕行為做出重大修正:若原住民出於非營利且自用目的,縱使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也不應被以刑法論罪,僅可能面臨行政罰。此次裁決正是依照此修法精神作出只對「營利販售」情形加重刑責。因此,屏東地院認為,本案屬於合法的「非營利自用」狀況,不予刑事定罪;至於是否須處以行政罰,則交由主管機關依據法律另行評估。換言之,這 9 名獵人雖然確實獵殺多隻保育類動物,但在新制度下,無法被追究刑責。此判決一出,立即在網路與野保團體間引起激烈討論。支持者認為,修法是尊重原住民族文化與傳統獵捕權,亦保障他們的生存方式不被過度刑罰;但反對者則憂心,此一判例恐成為「黑熊宰殺免刑」的前例,削弱對保育類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也可能助長未來「買賣包裝成自用」的灰色空間。長久以來被列為保育重點、數量稀少的台灣黑熊,能否承受這樣的法律鬆綁,成為不少人懷疑的焦點。同時,部分環保人士與社會觀察者也呼籲政府機關,除了依法行政處罰之外,更應強化野生動物保育觀念、提高監督與追蹤機制,防止「自用」成為濫捕、過度獵殺的擋箭牌。否則,就算法律形式上允許,自然生態與物種存續仍可能面臨嚴峻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