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再爆共諜案 何志偉前特助朱政騏偷拍機密傳對岸求刑5年
台北地檢署今(2)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洩密罪起訴朱政騏,具體求刑5年,沒收犯罪所得人民幣2萬元。(圖/取自朱政騏臉書)
檢調再查獲綠營共諜案,剛贏得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初選的朱政騏,涉嫌利用擔任立法委員何志偉、台北市議員鍾珮玲特助機會,在立法院拍攝何志偉辦公室機敏資料,以手機傳送給陸方,獲取2萬元人民幣報酬。台北地檢署今(2)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洩密罪起訴朱政騏,具體求刑5年,沒收犯罪所得人民幣2萬元。
朱政騏為社運人士,被稱為「牛糞博士」,曾任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執行長、立法委員何志偉特助、台北市議員鍾珮玲特助,現任「台灣新動力智庫」執行長,為民進黨綠色友誼連線成員,妻子為北市大同區隆和里里長,他有意角逐今年九合一選舉的台北市議員選舉。
本案為台灣高檢署偵辦前行政院國會聯絡人胡鵬年及台商鄭明嘉共諜案的「案外案」,胡、鄭被中共統戰部吸收在台發展組織,吸收現退役軍人及政治人物,日前已遭高檢署起訴,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高檢署偵辦胡鵬年案時發掘,交由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方指出,朱政騏於民國111年7月間,收受胡鵬年交寄的iphone 13 Pro手機1支,在111年8月23日至24日,利用擔任何志偉及議員鍾珮玲聯合服務處助理身分,出入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機會,刺探、收集取得經核列為「密」的文件資料PDF檔,先儲存至其個人手機後,再於111年8月24日以前揭iphone 13 Pro手機翻拍PDF檔案後,傳輸大陸王姓人士,事後朱政騏收受王2萬元人民幣。
檢方認為朱政騏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第3款規定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刺探、收集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刑,並依法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人民幣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