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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水廠年發1,800萬度太陽光電 內政部評地熱開發卻轉趨保守
內政部最近在汙水處理廠裝了不少太陽光電版。(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內政部今(29)日表示,目前全台已有37座汙水處理廠設好了太陽光電設備,總裝置容量14.35MW之下年發電量1,833萬度不是問題,未來將持續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希望提升建築能源自主能力、擴大都市綠能供給。

2025年內政部會同經濟部發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明定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面積達1,000平方米者,必須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設備,同時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也著手技術研發、制度研修,希望制定法規與完善指引後,能結合「近零碳建築」政策及既有建築節能改善措施,進一步強化屋頂及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應用,逐步提升公有建築再生能源設置比例。

內政部主任秘書黃駿逸今天就在行政院「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研商會議中強調,目前優先以具備一定用地規模的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作為示範據點,目前已有年發電量1,833萬度的37座污水處理廠設好太陽光電設置之外,其實還有13座污水處理廠具備新設或擴充潛力,預估可再添約2.95 MW裝置容量,而且早期是單純聚焦建物屋頂,現在會進一步延伸至處理單元池槽上方,相信大幅擴充可用日照面積後,能源自給率一定會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黃駿逸代表內政部認為地熱開發必須審慎評估,因為內政部轄下一票國家公園多屬高度環境敏感區域,現階段必須以保育自然環境與景觀為首要任務,確保推動綠能的同時不衝擊生態,希望在兼顧環境永續與景觀協調前提下,導入更多元、創新的光電技術,並透過法規優化與實績示範,帶動民間共同投入綠能建設,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