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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兇嫌被判無罪引眾怒 審判長曾判殺人魔3個死刑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殺警的鄭嫌無罪。(圖/中國時報廖素慧攝)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殺警的鄭嫌無罪。(圖/中國時報廖素慧攝)

嘉義地院判決殺害鐵路警察李翰的鄭姓嫌犯無罪,各界譁然,合議審判此案的三位法官備受矚目,審判長卓春慧曾審判殺人魔陳瑞欽3個死刑,也曾審判前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涉嫌買凶殺嘉義市警察局保安隊林姓員警案。

此案由審判長卓春慧、受命法官林家賢、陪審法官鄭諺霓合議,卓春慧是司法官訓練所42期,任刑事法官17年,司法界對她的印象是審案果斷,以法論法,這次判鄭嫌無罪,有律師說,對判決結果不意外,尊重專業。

林家賢是政大法律系、中正大學法研所碩士,司法學院51期結訓,歷任桃園、板橋、士林、連江法院法官,調任嘉義約6年。鄭諺霓是司法學院57期結訓。

陳瑞欽因積欠龐大賭債,18年陸續殺害2名妻子、1名親生兒子及2名養子,以此數千萬元的詐領保險理賠金,後來還殺死陳姓女友,並強盜財物,卓春慧一審判處他3個死刑,陳瑞欽已於2013年執行死刑。

王焜弘懷疑前妻與林姓警員有婚外情,涉嫌買凶殺死林員,卓春慧一審判決王焜弘無期徒刑。

王焜弘的胞弟王焜玄於2018年當選嘉義縣議員,卻被起訴涉嫌賄選,賄選案一審判決4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也是卓春慧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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