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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淑慧批毒駕修法仍有漏洞 籲提高最低刑責、拒測累犯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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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呼籲補強毒駕修法,提高最低刑責並堵住拒測與無照駕駛漏洞。(圖/翻攝自游淑慧臉書)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呼籲補強毒駕修法,提高最低刑責並堵住拒測與無照駕駛漏洞。(圖/翻攝自游淑慧臉書)

行政院近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毒駕及拒測者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考照等規定。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20)日表示,政府宣稱對毒駕「零容忍」,但實際內容仍存在諸多漏洞,恐怕淪為「全民都容忍」,呼籲朝野進一步補強修法內容,真正達到嚇阻效果。

游淑慧指出,吊銷駕照不等於不能開車,台灣每年無照駕駛裁罰案件超過20萬件,顯示無照上路問題嚴重。她質疑,一個敢於毒駕或酒駕的人,是否會因為駕照遭吊銷就停止上路,值得社會深思。

她也認為,現行修法雖提高毒駕刑責上限,但未設最低刑度,仍保留過大的輕判空間。若法官持續判處數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恐難以回應社會對毒駕、酒駕案件的憤怒與不滿。

針對拒測問題,游淑慧主張,惡意拒測者不應只是扣車與開罰,應研議現場強制留置措施,對於拒測累犯更應朝公共危險罪方向處理,避免成為規避檢測的漏洞。

游淑慧提出五項修法建議,包括提高毒駕、酒駕最低刑度;限制易科罰金適用;加重吊銷駕照期間無照駕駛的刑責;強化拒測累犯處罰;以及擴大沒入肇事車輛適用範圍。

她強調,毒駕與酒駕並非一般交通違規,而是危及公共安全的「移動凶器」,政府若要修法,就應修到讓人民有感、讓違法者真正感到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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