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測
」 酒駕 拒測 毒駕 公共危險罪 累犯
北海岸居民注意! 基隆市+新北7區毒駕累犯名單曝
基隆市警察局1日公布「基隆市及新北市汐止、瑞芳、雙溪、平溪、貢寮、萬里及金山等7區」毒駕累犯者姓名及照片,未來亦將定期於警察局FB專頁公布累犯者姓名及違規事實,期藉由資訊公開,提升社會警示及嚇阻效果。基隆市警局指出,毒駕行為經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即重罰,除涉及相關刑事責任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機車9萬元)罰鍰,並當場扣車、吊扣駕照,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逐次加重裁罰無上限;若拒測者,更將直接重處18 萬元罰鍰,當場扣車並吊銷駕照。據統計,金年截至5月31日止已取締毒駕共171件(唾液快篩152件、尿液檢驗17件),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及社會公眾安全,形同不定時炸彈。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毒駕取締,並與監理站合作,依法定期公布累犯者資料,藉由跨機關合作及資訊公開,強化毒駕防制成效。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毒駕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即時派員查處,警察局將持續結合監理機關及社會大眾力量,共同打擊毒駕行為,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
高清無碼!別再害人害己 警公布16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台灣社會近期毒駕事件頻傳,台中市警局日前就在社群平台上公布最新16名毒駕累犯姓名與清晰照片,並表示:「毒駕零容忍,是我們不變的堅持」。台中市警局在臉書「臺中TCPB波麗士」發文提到:「『到底要罰多重,才足以嚇阻毒駕?』每當悲劇發生,社會的各界的恨之入骨,我們感同身受;毒駕零容忍,是我們不變的堅持」「臺中TCPB波麗士」進一步說明為配合警政署最新查緝新規,即日啟動嚴格措施如下:1.唾液快篩陽性即重罰:汽車最高罰12萬(機車最高9萬),當場扣車並吊扣駕照2.當場逮捕:快篩陽性或拒測且客觀足認不能安全駕駛,當場逮捕移送此外,針對累犯部分,「臺中TCPB波麗士」指出10年內第2次累犯者最高罰12萬、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金額再加罰9萬元(無上限),並依法公開累犯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貼文一出後引發不少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辛苦波麗士們了」、「該重罰」、「支持重罰!辛苦了,波麗士大人」、「高清無碼就是讚」,不過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公布照片沒嚇阻作用,對此,「臺中TCPB波麗士」則留言回應:「儘管我們努力抓,但有時候看到熟面孔又再犯真的心很累,公布照片雖然效果有限,但還是希望能達到警惕的作用。」台中市警局公布16名毒駕累犯姓名和清晰照片。(圖/翻攝臺中TCPB波麗士臉書)
毒駕致死頻傳 陳菁徽提五項重點要求:加強查緝、推毒駕酒駕分流修法
根據警政署資料,全台今年1至5月接連發生重大毒駕事故,5月更連續4天發生毒駕致死7人送命,讓全民憤怒不已。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25)日痛批「新世代反毒策略」三期合計投入400億元納稅錢;但是短短一年的時間,全台毒駕案件從2,619件暴增至2025年的8,659件。對此,陳提出5項訴求,包括強化電子煙查緝、重新檢討並強化第一線員警毒品採檢設備、毒駕與酒駕分流修法等。並強調,針對非法毒品駕駛、拒測、累犯、致死傷案件,應加重處罰,並建立駕照撤銷、強制治療、累犯隔離及沒入毒駕使用車輛等完整制度。陳菁徽指出,「一邊說反毒策略走在正確道路上,一邊卻讓人民活在毒品毒駕的恐懼之中」,5月4日的彰化,一名丈夫親眼目睹新婚妻子遭毒駕撞死,女兒在現場絕望痛哭,拜託大家「救救我爸」,多麼痛心。陳菁徽續指,然而,這不是單一個案。光是115年5月,全台從北到南接連發生多起重大毒駕事故,短短幾天就造成無辜民眾死傷。想問問賴政府,到底還要讓人民痛心幾次?陳菁徽說,去年,一名員警因毒駕案件不幸殉職,自己就在總質詢中要求行政院正視「依托咪酯」的嚴重性。當時政府承諾要將依托咪酯提升為二級毒品。改是改了,但毒品問題有被壓下來嗎?沒有。反而更加氾濫、更加年輕化,甚至成為道路安全的重大威脅。陳菁徽提到,根據警政署資料,今年1至4月全台已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5月更有連續四天發生毒駕致死的駭人事件。民眾的憤怒直接轉化成網路上的文字,超過7千人連署要求嚴懲毒駕,甚至主張最重可處死刑。陳菁徽說,回頭看看行政院到底做了什麼?從106年開始,「新世代反毒策略」三期合計投入400億元納稅錢;但是短短一年的時間,全台毒駕案件從2,619件暴增至2025年的8,659件。結果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卻還公開表示「施用毒品人口數逐年下降,反毒策略走在正確道路上。」陳菁徽表示,如果真的是走在正確道路上,為什麼全台各縣市還是不斷出現毒駕、喪屍煙彈、毒品咖啡包、校園涉毒與新興毒品犯罪?政府是不是該向人民好好解釋?陳菁徽指出,更嚴重的是,近期多起毒駕事件都與「喪屍煙彈」有關。依托咪酯本來是醫療麻醉用藥,如今卻被犯罪集團製成煙彈、煙油,低價販售、快速流通。刑事局統計,今年1至4月全國已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煙油及粉末共148公斤,估算可製成150萬顆毒煙彈。「這代表什麼?」陳菁徽說,代表毒品不再只是傳統印象中的毒品交易,而是被包裝成電子菸、煙彈、咖啡包,成本低、分裝快、門檻低,甚至像地下手工代工一樣擴散。它吸引年輕人使用、分享,甚至被吸收進犯罪網絡,形成一張更隱密、更難查緝的毒品供應鏈。陳菁徽指出,問題是,電子煙在台灣本來就是違法物品。《菸害防制法》早已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的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可是今天我們在街上、校園周邊、社群平台上,仍然看到年輕人人手一支。更可怕的是,他手上的那一支,可能就是毒品載具。陳菁徽表示,網路上,吸食喪屍煙彈、K菸、毒咖啡包的心得文隨處可見,有人詳細分享吸食反應,有人引導加入群組,有人更直接展示吸毒工具與販售管道。政府如果連網路平台、社群群組、校園黑市都管不住,談再多反毒策略,都是空話。「這段時間悲劇持續上演,政府說了什麼?」,陳菁徽說,內政部長劉世芳說要限制吸毒者取得駕照,降低無照上路可能性。但自己必須直說,一個人都已經違法吸毒了,真以為會因為沒有駕照,就乖乖不上路嗎?毒品防制不能只停在校園宣導,毒駕防制也不能只等到撞死人後才加重刑責。真正有效的治理,必須前端阻斷、後端嚴懲,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陳菁徽提出五項具體要求:第一,強化電子煙查緝,針對黑市、校園周邊、社群平台等全面掃蕩;第二,重新檢討並強化第一線員警毒品採檢設備;第三,啟動全國性擴大稽查專案,針對KTV、夜店、酒吧及深夜場所加強臨檢與溯源查緝;第四,額外編列經費作為員警稽查津貼及相關補助;第五,法制面應推動毒駕與酒駕分流修法。針對非法毒品駕駛、拒測、累犯、致死傷案件,應加重處罰,並建立駕照撤銷、強制治療、累犯隔離及沒入毒駕使用車輛等完整制度。
向毒駕宣戰!全國溯源破370處煙彈分裝場 駕駛唾篩陽、拒測可依現行犯逮捕
針對依托咪酯菸油毒駕引發傷亡事故,內政部與刑事局1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近期查緝毒品成效,同時宣布新的法制面作為,只要警方發現駕駛唾液快篩陽性,或有明顯毒駕行為,卻拒絕進行檢測,均可依現行犯當場逮捕。因應近年來不斷攀升的毒駕事故,刑事局也加強依托咪酯等毒品查緝,截至今年4月,全國各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菸油與粉末148公斤,共計可製造150萬顆毒煙彈。而針對唾液毒品快篩部分,警方截至今年4月查獲4725件毒駕,相較於過去僅能事後採尿,如今只要發現駕駛人毒品唾液快篩為陽性反應,或有明顯毒駕行為,卻拒絕進行唾液檢測,均可直接依現行犯扣車逮人。而刑事局偵三大隊日前也破獲國際運毒事件,接獲關務署通報,發現自印度寄出的國際郵包夾藏2公斤依托咪酯,警方循線查緝後,分別於南投、嘉義、桃園、雲林與高雄等地查獲接獲的5名犯嫌到案。由於依托咪酯組裝簡單、效果快速、藥效也能快速退掉、價錢低廉等特性,近年藥頭、藥腳為降低成本,同時避免吸毒者出事,降低菸油內的依托咪酯成分,混入大量甘油、香精等,讓原價一顆2、3000元不等的依托咪酯菸油,降價成700元至1000元不等,讓吸毒者也能花少少的錢買到毒品。內政部長劉世芳19日出席刑事局記者會,向毒駕宣戰。(圖/翻攝畫面)除第一線員警戮力查緝守護外,內政部與交通部、法務部及高檢署等機關,亦同步展開跨部會合作,系統性規劃多項防制政策。內政部警政署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經攔查具毒駕徵候並以唾篩檢測呈陽性或拒測者,均得依(準)現行犯逮捕;司法院已修正刑事訴訟法,正式將毒駕列入「預防性羈押」事由,希藉由上述兩項新策略之雙箭齊發,在執法面向發揮「毒駕即逮捕、移送即聲押」之強力嚇阻效果。另各地方檢察署也將嚴審毒駕被告易科罰金要件,期有效隔離毒駕犯嫌持續危害;另內政部也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多項交通法制措施,禁絕毒駕者上路機會,共同展現「毒駕零容忍」之堅定意志。內政部呼籲,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政府將從前端強力打擊毒品,接續後端跨部會聯防機制,全面傳達政府「向毒駕宣戰!」之決心,共同守護國人道路交通安全。
酒駕拒測王終於栽了!被罰504萬、禁考駕照33年 行政執行署直接抓他去戒酒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因多次酒駕及拒絕測試,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為累犯名單中罰鍰最高且次數最多者,案經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除採取扣押措施外,執行署還祭出奇招「執行與輔導並行」之策,轉介他至防治中心進行酒癮治療評估。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去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的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分署收案後立即進行清查。林彥池因多次酒駕及拒絕測試,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為累犯名單中罰鍰最高且次數最多者。(圖/翻攝畫面)據了解,分署人員扣押其名下各銀行存款債權發現,無任何存款可供執行,也沒有任何財產或高額壽險保單,林男還向分署具狀陳報因罹患精神疾病及關節炎,僅靠中低收入戶補助維生,無力清償債務。其母也表示,兒子因髖關節術後疼痛養成依賴酒精的習慣,且精神狀況不穩無固定工作,才屢屢酒駕犯錯。在得知林男所有家庭狀況後,分署人員仍積極勸導,林男終在115年3月底親自到場,並表達願意參與酒癮治療補助方案,接受戒酒治療,臺北分署表示,除將持續強力執行「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案件外,也會透過「執行與輔導並行」的多元處遇措施,以轉介治療酒癮作為刑事處罰的輔助手段,從根源降低再犯率,守護大眾用路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轉彎違規露馬腳!騎士胡言亂語拒毒測 樹林警強勢扣車開單舉發
新北市樹林區19日傍晚發生疑似毒駕案,46歲陳姓男子下午5時許,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經日新街與育英街口時違規轉彎,樹林警方上前盤查,發現陳男情緒激動、語無倫次,疑似施用違禁品後上路,但陳男拒絕快篩,警方當場口車並開單舉發,全案依法送辦。19日傍晚5時許,陳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經日新街與育英街口未依規定轉彎,巡邏員警見狀上前盤查,而陳男言行怪異、情緒激動,呈現多語、咆哮等異常態樣。警方察覺陳男行為不對竟,懷疑他施用不法違禁品後駕車,於是依程序詢問其是否接受唾液毒品快篩檢測,但陳男拒絕快篩,警方則明確告知拒測的法拒絕果,但陳男仍拒絕接受唾液和尿液檢驗。警方於是依法當場製單舉發,並將該部微型電動二輪車移置保管,以即時排除用路安全風險,全案依法送辦。樹林警分局強調,警方對於疑似影響駕駛安全之行為將採取嚴正執法態度,持續強化攔查力度,以確保轄區交通秩序。
國道警「酒駕落跑」現形記!拒測還嗆聲 遭噴辣椒水狼狽被壓制
花蓮分局於27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意外查獲一起離譜的違規案件,1名騎乘機車的男子因未依規定開啟大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遂上前攔查。不料該騎士非但未配合,反而加速逃逸,企圖規避警方查緝,最終在一條死巷內被成功攔下。警方靠近時即聞到男子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合理懷疑其有酒駕情形,立即要求進行酒測。然而男子態度強硬,不僅拒絕吹氣,還多次試圖逃離現場,並情緒失控地反覆喊著「不要碰我」、「我要去廁所」,甚至一度表示願意配合卻又反悔,行為反覆不定。更誇張的是,該男子拿出手機進行錄影,企圖反蒐證,並反過來質問員警身分,場面一度僵持。員警在多次勸導無效後,為防止其再度逃逸及確保現場安全,最終依法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管束。經查證,這名行為失序的男子竟是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隊龍潭分隊的現職員警,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不僅涉及酒後駕車,還拒絕酒測及逃逸,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引發社會譁然。全案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對其拒絕酒測、拒檢逃逸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等違規行為進行告發與裁罰。
宣示毒駕零容忍!刑事局跨部會聯手 毒駕累犯與肇事者列預防羈押事由
毒駕事件頻傳,每件毒駕發生的背後都象徵著一個家庭的破碎,對此警政機關去年底展開全面啟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截至今年2月,全國各警察機關共稽查3230件毒駕,為能有效嚇阻毒駕,刑事局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與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法務部司長張曉雯、交通部司法胡迪琦與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金聰一同召開記者會宣示跨部會研議法治策略,建議將毒駕累犯與肇事者列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所列事由。除前端員警戮力查緝防處外,後端刑罰責任與法律規範更應緊密銜接並強力嚇阻。對此,內政部刻正啟動跨部會合作機制,主動邀集法務部、交通部及高檢署等機關,積極研議更強力之法制策略,建議包含毒駕累犯及肇事者列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所列事由、加重拒測罰責及採驗強度、修法提高刑事責任、不得易科罰金及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等多項方案,期透過修法與執法並進,讓毒駕者無從僥倖,落實隔離於社會之外,以達到實質嚇阻的效果,展現政府對毒駕犯罪「零容忍」之堅定立場。內政部劉世芳部長鄭重呼籲,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政府未來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合作,從執法查緝、司法偵辦到刑責處遇等層面,全面精進推動各項防制策略,向社會傳達「毒駕零容忍、違法必嚴辦」之明確訊息,共同守護國人安全。
緝毒利器升級!新北警「唾液快篩」上路 42天逮832件
新北市警局統計,2024年下半年查獲依托咪酯毒品案件計133件,僅佔全般毒品案件之3.85%,直到2025年全年,查獲是類案件計2,740件,佔全般毒品案件31.16%,比例急遽上升三成,顯見依托咪酯毒品濫用情形嚴重,已經成為近年成長最快的新興毒品,考量依托咪酯對於治安造成極大威脅,行政院業於2024年11月27日將其提升為第二級毒品管制。施用依托咪酯毒品常伴隨意識不清,突發性肌肉失衡及感知扭曲,行為極不可預測,再執意駕駛交通工具上路,對用路人將會造成極大危害,隨著去年11月交通部及內政部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訂,明定對車輛駕駛人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之相關檢測及拒測處罰程序,並可當場移置保管毒駕車輛,達到人車分離目的,遏止潛在交通事故,相關措施於2025年11月20日正式上路,數據顯示,自毒品唾液快篩上路自2025年底止,短短42天內,新北警即查獲毒駕案件832件,而2025年取締件數為1,769件,僅42天便占前年取締數的47%,2026年迄今(截至2月12日止),已查獲602件,新北警將持續採購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強化打擊毒駕作為,確保執法量能綿密不間斷。新北市刑大大隊長黃國師表示,毒駕為重點工作項目,將持續不斷取締,請投機駕駛人勿心存僥倖。警方肩負維護治安重任,永遠站在守護市民安全的第一線。
不篩就罰爆!賓士男深夜猛撞待轉車 拒毒快篩慘吞18萬還被吊照
新北市三重區2日深夜驚傳一起令人怵目驚心的重大車禍,1輛賓士轎車在路口左轉時疑似操作不慎,竟高速猛撞正在路口待轉的白色自小客車,強烈撞擊力道不僅讓白車直接被推上分隔島,賓士車頭也瞬間扭曲變形,現場一片狼藉,畫面相當驚悚。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晚間10時40分左右,27歲黃姓男子駕駛白色賓士車,車上還載著22歲林姓友人,沿重陽路三段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當行經中正北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未注意路況,直接撞上34歲林姓女子駕駛、正在路口依規定待轉的白色自小客車。突如其來的猛烈衝擊,造成白車失控滑上分隔島,車體嚴重受損。事故造成賓士車內的林姓乘客手腳出現輕微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經送往三重醫院診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封鎖現場,依規定進行測繪、拍照與事故處理,並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結果皆為0,排除酒駕可能。然而,真正引發外界譁然的,是肇事賓士車駕駛黃男的後續行為。警方依程序要求其接受毒品唾液快篩時,黃男竟當場拒絕。警方隨即向其清楚說明拒測的法律責任與後果,但黃男仍堅持不配合。最終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對其開出18萬元高額罰鍰,並直接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時將肇事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依同條例第9項規定吊扣車輛號牌。
吸毒後還開車遇警盤查 黑絲短裙「正妹」竟是男兒身遭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10日發生毒駕案,31歲李姓男子身著短裙和黑色絲襪,開車載36歲方姓男子上班,在八德街停等紅燈時遇上巡邏員警,警方發現方男手持電子菸,上前攔查後在方男身上查扣依託咪酯菸彈和菸油,李男唾液快篩也呈陽性反應,於是當場扣車,訊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員警於10日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見李男31歲駕駛自小客車,載有方男停等紅綠燈,員警發現,副駕駛座方男手持不明電子煙,神情慌張並迅速將物品塞入外套口袋,形跡可疑,遂依法上前攔查。而李、方見警察攔查,神色明顯驚慌,但見插翅難飛只能乖乖配合,警方檢視方嫌隨身物品,當場查扣依托咪酯(Etomizol)煙彈 2 顆(毛重11.64 公克)、依托咪酯煙油 1 罐(毛重9.8公克)等證物。方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持續向上溯源查緝毒品來源;另對李男施以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扣車並開立告發單。新莊分局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經唾液快篩呈陽性者,將面臨 3 萬至 12 萬元罰鍰、駕照吊扣 1 至 2 年、車輛當場拖吊移置保管;若拒絕接受檢測,則將遭 18 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並移置車輛保管,後果更為嚴重。警方提醒,拒測無法規避法律責任,反而將承擔更高額處罰。新莊分局強調,毒駕行為極易造成暴衝、恍神、闖紅燈等重大事故,對市民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本分局將持續保持高密度巡邏、路檢與快篩作為,以高標準打擊販毒、持毒及毒駕行為,展現「毒品零容忍」的執法決心,不會寬貸、不會妥協,全力打造無毒、無害、安心宜居的新莊城市。
BMW違停等朋友害車上喪屍菸彈曝光 板橋男唾篩陽性扣車送辦
新北市59歲蔡姓男子3日下午駕駛BMW轎車,於板橋區漢生西路巷口違停等待友人,因違停遭新北保安大隊巡邏員警盤查,並於駕駛座下方發現一枚毒煙彈,由於蔡男持毒又有駕駛行為,員警對其實施毒品及唾液快篩,果然雙雙都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隨即當場逮捕蔡男,並依法告發及扣車。3日下午3時許,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板橋區漢生西路時,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違停於巷口,遂上前查看,蔡男看到是員警靠近,面露忐忑且言談間語氣緊張、吞吐不清,眼尖的員警察覺有異,隨即目視在駕駛座下發現電子煙及煙彈。蔡男見無從閃避,主動提供該煙彈予員警初驗,結果當場呈毒品陽性反應,確認為依托咪酯煙彈,後經蔡男同意採集唾液,檢測後亦呈現陽性反應,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採集尿液送驗,追查公共危險罪刑責。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拒測者,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新北保大強調,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警方將強化執法力道,全面打擊不法毒駕,新北市對「毒駕」絕對零容忍,絕不容許「毒駕」在新北市發生,以保障市民及用路人安全。
毒品唾液快篩上路4天首抓 台東男騎機車蛇行被查出吸毒駕車
台東縣自11月20日全面啟用「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制度後,警方在短短四天內即查獲首起毒駕案件,顯示新制在道路安全執法上初見成效,24日晚間9時許,台東市青海路四段,交通警察隊在巡邏時發現一名朱姓男子騎乘機車行跡異常,明顯蛇行,立即攔查。經初步確認,該名男子並未酒駕,但反應遲緩,且有毒品前科,警方遂採用新上路的唾液快篩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成為台東縣啟用新制度後首例毒駕查獲案例。台東縣警察局指出,為提升查緝效率,除使用警政署配發的試劑外,亦加碼採購多合一快篩工具,可在短時間內檢測七類毒品,包括安非他命、苯二氮平、依托咪酯、愷他命、大麻、喵喵及鴉片類,提高執法精準度。交通警察隊長吳昇忠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施用毒品後駕車者可處1萬5000元至12萬元罰鍰,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吊扣駕照;若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若拒測,最高可罰18萬元,且若後續尿液檢驗呈陽性,將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東縣警察局長蔡燕明表示,唾液快篩能讓員警即時掌握駕駛人狀況,不必等候實驗室報告即可先行隔離車輛與駕駛,減少毒駕再上路風險。他強調,警方將持續落實取締工作,展現打擊毒駕的決心,同時呼籲民眾若有吸食毒品習慣應及早戒治,不要一時僥倖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
毒駕執法新制首日 北市警逮3人毒駕
交通部及內政部業於11月19日修正並頒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該新增條文主要係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之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作為,以防制毒駕危害;另內政部警政署針對唾液毒品快篩試劑的使用時機、執法流程及相關法規等,於11月20日函發「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正式啟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而北市政府警察局首日執法,北市保安大隊就查獲3件毒駕,當場將3人逮捕送辦。北市警局20日在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執法啟動首日,自辦「擴大取締酒駕、毒駕兼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提供初篩試劑讓同仁用於勤務中。其中北市保安大隊以毒品唾液快篩取締毒駕3件3人,合計查扣大麻捲菸10支、依托咪酯菸彈4個、安非他命1包、安非他命殘留打火機1個及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等證物,3名嫌犯均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取締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轄區分局接續偵辦。北市警局指出,依新規定,快篩陽性,則處新臺幣3~12萬元、吊扣駕照1~2年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另駕駛人若拒絕接受唾液快篩,將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及吊扣牌照2年。「毒品唾液快篩」需要以口腔內側採集唾液,並不會造成疼痛或身體不適,且採檢器具為一次性使用,民眾能安心配合。
毒品唾液快篩全面上路執法 拒測將重罰18萬並吊銷駕照
為有效打擊吸食毒品後駕車(毒駕)案件,警政署研議「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策略,經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之處置程序,相關條文已於114年11月19日正式公告施行。另為確保本項新式執法策略完備,警政署亦即函頒「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並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20日起,正式全面上路執法。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圖/翻攝畫面)未來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另拒絕檢測者,則重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員警後續並將依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規定,採集尿液送驗,深入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犯行。警政署鄭重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矢將全力打擊毒駕危害,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己!警方同時也籲請駕駛人務必配合執法,以免遭受重罰。
北市「拒測王」第8度酒駕自摔 罰單504萬、禁考33年照樣騎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14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時,疑因酒後重心不穩自摔。送醫後酒測值高達0.83毫克,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也是他第8次酒駕遭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新店警分局調查,林男14日晚間8時許騎機車返家途中,沿寶高路120巷行駛時搖晃不穩、緊急煞車後自摔。民眾見狀立即上前協助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林男胸痛、左手與右腿擦挫傷,隨即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對林男實施酒測,數值達0.83毫克,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因林男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製作事故筆錄,已調閱監視器還原經過,待其傷勢穩定後將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毒駕暴增831件!唾液毒品快篩將上路 北市警積極備戰
為打擊施用毒品後駕車犯罪,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警政署政策,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於11月6日、7日召訓各分局及保安警察大隊幹部及第一線執法員警辦理「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教育訓練」,提供試劑實物讓同仁親手操作與法規適用討論,強化員警執法應用能力,為未來新制施行預作準備,期能有效遏止毒駕行為。北市警局指出,今年1至9月共計查緝954件施用毒品後駕車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31件,主要係因刑法修正公共危險罪毒駕尿液毒品濃度值,俾憑作為移送依據;交通部近期再度因應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上路,修正新增「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4條,明確規範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之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規定。目前北市警局所引進之快篩試劑為取締毒駕的新執法利器,能檢出常見7種毒品(大麻、依托咪酯類、FM2、愷他命、安非他命、喵喵、鴉片等),對於檢驗毒駕犯罪具有高效率與即時性等特點;未來,當駕駛人接受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陽性時,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製單舉發、移置保管車輛,對於拒測者,處以罰鍰新臺幣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故無論係拒測或檢驗陽性之疑似毒駕之駕駛人,均依法實施「人車分離」措施,以防範潛在危險。北市警局指出,後續也將持續辦理宣導訓練,使員警熟悉新制執法流程,俟相關法律程序完備並公告施行後,即可無縫接軌投入執法,展現警方對防制毒駕、守護市民安全的決心。
高雄男酒駕拒檢還嗆警「把你調六龜」 警當場扣車逮人送辦
高雄市62歲吳姓男子30日凌晨駕車行經苓雅區成功二路,因其行車不穩,民眾通報警方,苓雅分局成功路獲報後前往攔查,並發現吳男身上滿是酒味,吳男則是行徑囂張,拒絕酒測外還嗆聲自己是警友會成員,可將員警調到六龜,員警則不理其恫嚇,當場扣車將他帶回偵辦,並開出18萬元拒測罰單。警方凌晨4時許接獲通報,指成功二路與新光路口有轎車行駛不穩,警方獲報後前往調查,果然在成功二路與海邊路口發現吳男所駕駛車輛,其停等紅燈時方向燈忽左忽右,警方連忙將他攔下。員警發現吳男身上滿是酒味,要求他進行酒測,吳男卻行徑囂張、拒絕配合,一度以要抽菸為由脫身,警方拒絕後,他則嗆聲自己是警友會,能將員警調到六龜,最終吹氣失敗,員警則當場扣車,並以拒測為由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因吳男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警方開出罰單,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拒絕酒測行為違反同法第35條,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吊扣牌照2年並扣繳牌照,轎車當場移置保管,並確認吳男非苓雅分局的警友會成員。◎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SBL/第五隊基隆黑鳶成立 周儀翔酒駕禁賽一年重新出發
因為去年酒駕風波禁賽沈澱一年,職籃好手周儀翔從SBL新生力軍基隆黑鳶重新出發,動過退休念頭的他,表示珍惜每一天,讓大家看到他的改變。周儀翔去年9月因為酒駕拒測,和當時效力的PLG領航猿結束合約,也收到聯盟停權1年、罰款50萬的處罰,沈澱的這1年,他仍維持自主訓練,後來也有收到一些球隊對他拋出橄欖枝,最後選擇在達欣時期就熟識的林冠綸擔任總經理的基隆黑鳶籃球隊,今年9月底回到球場和團隊一起訓練。周儀翔坦言禁賽期間動過退休念頭,但心裡覺得很不甘願、不想這樣就退休,讓他保持等待再回球場的希望,他感謝基隆黑鳶總經理林冠綸、總教練楊志豪給他機會,能夠回到球場很開心,珍惜現在過的每一天。林冠綸補充,周儀翔是隊上最晚加入的球員、是球隊最後一塊拚圖,「我們其實一直有保持聯絡,儀翔是個好球員、好人,經過這些年他也成熟很多,我也鼓勵他繼續留在職業,從SBL再重新出發,謝謝他有其他邀約還是選擇我們,也期待他重拾打球的快樂,給不看好的人證明自己。」個性比較不長袖善舞的周儀翔,透露有段時間不愛面對公眾的目光、想躲起來,靠著家人、朋友陪伴開導,自己也明白犯錯了,既然選擇回來打球,就要學著重新適應承擔輿論壓力,把自己做好,讓大家看到他的改變,對於新球季期許,團隊方面就是盡力助隊爭取冠軍,個人就是把心態擺正,「只要心態對了,相信球就可以打得好。」◎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推毒駕唾液快篩「拒測罰18萬吊照」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去年毒駕高達1991件,政府推動員警執法時使用唾液快篩,交通部預告修法,增訂執法人員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流程,並規範唾液快篩測出毒駕後處置準則,及駕駛拒絕檢測處置程序等。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將快篩流程明確化,讓民眾與執法人員更清楚了解程序,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上路實施。行政院長卓榮泰8月27日在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針對毒駕防制,請交通部增修「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相關法規。交通部長陳世凱當時表示,適法性沒問題,會全力協助,讓執法人員更容易理解及使用。交通部說明,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的相關檢測及拒絶配合實施測試檢定處置等程序,故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九條之四。草案條文明定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方式,對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者,過程應全程錄影,並在攔檢現場實施檢測,若現場無法檢測,得向駕駛說明並請其至勤務或適當場所檢測,且需告知受測者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有效期限、檢測流程、檢出結果判讀方式及有效判讀時間,若因快篩試劑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導致檢測失敗,也應向受測者說明失敗原因並重新檢測。實施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請其在快篩執法紀錄表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應記明事由,若檢測出車輛駕駛人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藥品,依此條例製單舉發。這次修法也增訂駕駛拒絕接受唾液快篩相關處罰,須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並製單舉發,駕駛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拒測累犯部分,駕駛10年內第2次違反者 ,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此外,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處罰規定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毒駕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補充說明,目前執法人員本就可選擇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這次配合行政院指示修法增訂條文,不僅要讓民眾清楚了解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流程及相關權利義務,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準則可依循使用,將取締毒駕唾液快篩流程明確化,後續將與內政部完成會銜,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修法並上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