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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議院報告披露 韓國政府對美商Coupang之全政府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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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議院報告披露,韓國政府對美商Coupang之全政府攻擊。(圖片/取自Coupang官網)

美眾議院報告披露,韓國政府對美商Coupang之全政府攻擊。(圖片/取自Coupang官網)

三千個帳戶膨脹成三千三百七十萬人 罰鍰竟達本國業者三十七倍

二○二六年七月一日,美國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布三十五頁調查報告,揭南韓國家情報院要求美資Coupang於上海河底打撈一台MacBook Air,事後兩度公開否認涉入。實際外洩僅三千個帳戶,卻遭南韓政府處以四億一千萬美元史上單一公司最高罰鍰。

中國籍前員工返國後 從中國境內存取韓國帳戶

一名遭Coupang解僱之中國籍工程師,於返回中國後,以竊取自公司之備援登入金鑰潛入Coupang系統。此人所擔任之職位,本為Coupang備援登入機制之設計者,係最能掌握系統弱點之核心工程師。事件爆發後,該員將涉案筆記型電腦棄置於上海某河中,並自稱恐慌所致。此係美國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於二○二六年七月一日發布之階段性工作人員報告《拒絕競爭:南韓對美資企業之歧視性打擊》所揭事實。

報告載明,該中國籍前員工雖持竊得金鑰,理論上得存取多達三千三百七十萬個帳戶之資訊,惟其實際下載並保留之帳戶資料僅約三千個。二者間之落差逾一萬倍。此外,該員將涉案筆記型電腦棄置於中國河中,其後於韓國政府協同 Coupang 之秘密回收行動中,方由潛水人員自河底打撈之。此一情狀顯示:從解僱返國、金鑰竊取、遠端存取、資料下載至涉案設備棄置,全案均於中國境內完成。就本次事件之地緣脈絡而言,中國作為所有關鍵行為地之角色,難以以偶然視之。

南韓政府知情限縮仍持續誇大 實際三千帳戶說成三千三百萬人

報告揭: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南韓國家情報院於與Coupang之技術會議中已知悉「該嫌疑人實際外洩之個人資訊之數量恐不若先前所知者為多」。然依 Coupang 現任代理執行長Harold Rogers於眾議院委員會之證詞,儘管國情院已知外洩性質有限,「其並未採取任何步驟糾正南韓官員先前散佈之誤解」,「聯合調查團隊、個資保護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或國會議員亦然,其持續令公眾相信該外洩之規模與危險性均遠高於實際者」。此一「政府知情限縮卻仍持續公開誇大」之作為,係委員會於三十五頁報告中最尖銳之指控。

報告並直陳,南韓政府「就調查、Coupang於資料事件之角色,以及南韓政府自身於事件後回收行動之角色,均誤導公眾」。委員會之官方新聞稿更以「misled the public」(誤導公眾)為統一定性。此定性所指涉者,並非單一機關之個別失誤,而係涉及國情院、個資保護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聯合調查團隊、國會等多層次國家機器之協同誇大。

四億一千萬美元罰鍰 達本國Kakao三十七倍

同一委員會揭:二○二六年六月十一日,個資保護委員會對Coupang課處超過四億一千萬美元罰鍰,係史上單一公司最高。此金額約合六千二百四十六億韓元,接近Coupang前年度淨利之兩倍。對照南韓本國業者於類似案件之罰鍰,此金額之不成比例即刻顯現。

依報告及Chosun Daily之引述,南韓電信業者SK Telecom就約二千七百萬人資料外洩案,僅遭課九千七百萬美元罰鍰;南韓網路業者Kakao就約四千萬帳戶外洩案,僅遭課一千一百萬美元罰鍰。若以罰鍰金額換算,Coupang所受之罰鍰為Kakao之三十七倍、SK Telecom之四點二倍;然若以外洩規模換算,Coupang實際外洩之三千個帳戶,尚不及SK Telecom或Kakao規模之萬分之一。此為報告所指之「顯不成比例之罰鍰、韓資競爭者不曾遭遇之處分」(disproportionatelylarge penalties not faced by their Korean competitors)之具體樣態。

國情院逾二百三十通電話 外交郵袋運返證物

報告揭之另一關鍵事實在於南韓國家情報院之深度涉入。委員會取得證據顯示,國情院自二○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六日間,與Coupang進行逾二百三十通電話及多次面談。國情院並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二日發送一封「明示援引韓國《國家情報院法》第五條」之官方公文予Coupang,確認其「依法有配合國情院之義務」。Coupang其後聘僱南韓兩大律師事務所獨立審查,兩律所均認定:依韓國法,Coupang有配合國情院之義務,該公文雖形式上為「請求協助」,實質上非任意。

十二月十八日,Coupang依國情院指示,僱潛水團隊於中國上海某河底打撈一台MacBook Air。該筆記型電腦連同其他證物,於「無監視器可攝錄交接過程」之隱蔽地點交予國情院官員;該官員即攜赴駐上海韓國領事館。翌日,國情院以外交郵袋將證物運返南韓。外交郵袋依《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享有絕對豁免,非國情院無從動用。

同期間,一名南韓總統辦公室高階官員向Coupang指示與國情院密切合作,並於十二月十五日確認「已就取得與回收裝置事簡報李在明總統」。然而,國情院於十二月二十六日發布新聞稿,宣稱該機關「未就本行動對Coupang下達任何指示」;十二月三十日再度否認。委員會直陳,該陳述「與委員會及分委員會所取得之文件與證詞直接矛盾」。

四十件調查中三十三件與外洩無關 勞動部一機關即進行逾四百次檢查

報告並記載南韓政府就 Coupang 所發動調查之具體規模:自二○二五年十一月至報告發布為止,逾十個南韓政府機關對Coupang發動四十件調查,其中三十三件與該資料事件無關;累計提出逾四千件文件請求、進行六百五十二次員工面談。單就南韓勞動部一機關,於二○二五年即對Coupang進行逾四百次檢查。Rogers於作證中陳述:「若走進Coupang首爾主要辦公大樓,所遇之人每十人中即有一人為韓國調查員」;該公司被迫指派約一百名員工專責因應韓國監理機關之要求。

Rogers於作證中並直陳:Coupang「所受之審查並非因其作為」,而係「因其為一美國公司」、且「於韓國之市場擊敗韓資公司,此為韓方所不欲見者」。此陳述與委員會所指之「歧視性打擊」(discriminatory attacks)定性相合。

眾議院結論 直接違反美韓貿易協議

委員會於報告結論指出,南韓對Coupang之作為,恐已違反川普政府近期與南韓簽訂之貿易協議;該協議明訂南韓須「確保美方公司不受歧視、於數位服務相關法律與政策方面不面對非必要之障礙,包括線上平台之監理」。委員會於新聞稿中並以「directly violates」(直接違反)此一強烈用語作結。

Coupang就本次報告發表官方聲明:「本公司就導致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調查之情境表達遺憾,並將持續致力於尋求建設性解決方案,俾使Coupang得以再度成為強化美韓同盟之橋樑,加速惠及兩國之貿易與投資。」該聲明未就委員會報告具體內容逐一回應,顯示 Coupang 目前仍期盼扮演美韓兩國外交合作的橋梁角色,並透過法律途徑處理後續爭議,而非選擇公開論戰。

一位不願具名之亞洲競爭法研究者向本刊指出,本次報告最不尋常之處,在於美國國會以其正式調查權,就一國情治機關之對外執法內容予以直接評價。「若中國情報單位曾如此指揮一家外資公司於境外進行證物回收、並事後兩度公開否認,其國際輿論之震盪恐不下於此。」該研究者並補述:南韓政府誇大單一美資公司之外洩規模、以此為由發動十一個機關之全政府攻擊,此一結構本身已表明其執法動機並非個資保護,而係監理歧視。

Coupang其他遭南韓監理審視之美資同儕尚包括Google、Netflix、Meta、Apple及OpenAI;Google地圖於南韓境內迄仍受限。報告以此為據,將 Coupang 案定位為「南韓將其法律武器化以阻礙創新美資企業有效競爭」(weaponizedits laws)之一環,並非孤立事件。

(資料來源:U.S. Hous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Closedfor Competition: South Korea's Discriminatory Attacks on American-OwnedBusinesses》Interim Staff Report二○二六年七月一日;U.S. 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官方新聞稿;CNBC二○二六年七月一日JustinPapp報導;New York Post二○二六年七月一日Thomas Barrabi報導;Chosun Daily英文版二○二六年七月一日Park Kook-hee報導;Coupang, Inc.官方聲明二○二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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