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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不顧女子性向 強迫「賣淫兼硬上」重判25年

女子欠錢被逼迫從事性交易,一天至少接10多名客人,還被經紀硬上施虐。(圖/Pixabay)

女子欠錢被逼迫從事性交易,一天至少接10多名客人,還被經紀硬上施虐。(圖/Pixabay)

明知道對方性向卻還是「強人所難」!一名女子因為與從事酒店經紀的葉姓男子有債務糾紛,葉男竟逼迫對方從事性交易,還規定一天要接10多人,一個星期卻只有2000元收入,誇張的是,這名女子早已表明自己「不喜歡男生」,卻仍被「強迫硬上」,葉男甚至夥同友人將女子與同性伴侶押到觀音山施暴凌虐,還拿出槍械嗆聲「想不想吃子彈」,行為讓人髮指。

判決書指出,這名女子2018年11月與葉男有經紀債務糾紛,未料,葉男掌握女子行蹤,找來曾男到馬偕醫院將這名女子從急診室押回三重軟禁,隔天將她帶到台北林森北路的會館,強迫對方以1次700元的從事半套性交易, 同時要求女方簽下本票共計120萬元,擔保在會館從事半套性交易。

由於不堪被強迫做性服務,這名女子拜託2名被告讓她的同性伴侶來陪伴,但沒想到葉男卻以此威脅發生性關係,女方在無可奈何下只能被「強行硬上」,完事後葉男將女子的同性伴帶來陪住。不過這對同性情侶 11月底趁隙逃出三重住處,沒想到事後卻被葉男和多名同夥押到觀音山區施虐,甚至以槍抵住這對同性情侶頭部恐嚇,「想不想吃子彈」,再逼簽150萬本票,不過葉男在擄人過程中被民眾目擊及時報案,整起事件才曝光。

不過葉男和曾男在審理期間卻矢口否認犯行,但女方在審議時指證歷歷甚至數度哽咽痛哭,法官認為2名被告將女子所得視為個人支配、同時加以惡意對待,突顯對於他人人格缺乏尊重,加上犯行態度極為惡劣,依共同犯圖利強致使人猥褻罪、強制性交罪和共同犯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等,判處葉男和曾男分別25年和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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