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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重案被害人權益卡關 立委籲盡速補足重案漏洞 

翁曉玲 刑訴法 被害人 林倩綺
立法院今(6)日召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翁曉玲、林倩綺等立委皆針對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向法務部提出質詢。(圖/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今(6)日召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翁曉玲、林倩綺等立委皆針對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向法務部提出質詢。(圖/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今(6)日召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的現況進行質詢,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到,許多被害人團體指出被害人仍只是「旁觀者升級版」,而在像是新北市國中少年割喉案等重大刑案,被害人仍無訴訟參與資格,藍營立委林倩綺也提出,應透過去識別化等陳述方式,在保障少年更生與維護被害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法務部表示,7月9日將與司法院共同召開協調會議,並將委員提出的修法建議一併納入研議。

翁曉玲指出,2020年我國《刑事訴訟法》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專章,讓特定重罪案件的被害人可以聲請參與訴訟,但在像是新北市國中少年割喉案等重大刑案,因少年事件法對少年的保護條款,被害人仍無法參與訴訟,翁指出,法務部應加速法案推進,以保障被害人訴訟上地位和權益。

林倩綺提到,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排除少年刑事案件被害人參與假釋程序,導致重大案件被害人家屬無法提前獲知相關資訊,也無法表達意見或做相關準備,她建議可透過去識別化、重大案件例外、保密義務、有限度書面陳述等方式,使司法程序能在保障少年更生與維護被害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法務部則回應,7月9日將與司法院共同召開協調會議,並將委員的修法建議納入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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