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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狂打21通119謊報火災、身體不適! 消防局依法開罰1萬元
彰化縣消防局提醒,無故撥打報案電話,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自臉書/彰化縣消防局)
彰化縣員林市一位民眾,曾在同一天內連續撥打21通119,求救說火災或身體不適,消防局多次派遣消防車、救護車趕赴現場,卻發現全是謊報。後續消防局確認為惡意報案後,依法開罰新台幣1萬元。
彰化縣消防局分享,今年4月接獲員林市一位民眾,同一天內連續撥打21通119報案電話,聲稱「身體不舒服」或「發生火災」,而消防車、救護車多次趕赴現場,卻發現根本沒有救護需求,也沒有火災發生,導致消防車輛與人力空跑,嚴重浪費緊急救災救護資源。
消防局經調閱報案紀錄,並調查確認屬惡意謊報,已違反《消防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消防局依《消防法》第36條裁處該名民眾新台幣1萬元罰鍰。
消防局提到,根據彰化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統計,今年上半年度總計受理6萬2320通報案電話,其中「無效電話」高達2萬6739件,占總通話量近4成3,而進一步分析原因,以「無聲電話」1萬1538件(18.5%)最多,其次為「撥號錯誤」2294件、「酒醉或精神異常」712件、「惡意騷擾」305件及「兒童嬉鬧」122件。
消防局提醒,《消防法》第36條明定,無故撥打119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及緊急救護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針對民眾無心誤撥的情況,消防局會先予勸導,但對於惡意且持續騷擾或謊報者,必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消防局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務必將寶貴的119救災救護專線,留給最需要緊急救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