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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水果見1.2萬現金7旬婦「彎腰秒撿走」 她辯「身體差忘送警局」遭送辦

侵占 遺失物 三峽 新北
趙姓老婦人近日買水果時,見地上有1.2萬元現金,她立刻拾起卻沒送警局,遭依法送辦。(圖/翻攝畫面)

趙姓老婦人近日買水果時,見地上有1.2萬元現金,她立刻拾起卻沒送警局,遭依法送辦。(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林姓民眾近日到三峽區和平街一處水果攤採買,返家後赫然發現口袋內的現金新台幣1萬2400元不翼而飛,焦急之下求助攤商調閱監視器,發現這筆錢是被紅衣婦人撿走,立刻報警求助,三峽分局三峽派出所獲報後展開調查,比對沿線監視器,查出拾獲者為75歲趙姓老婦,趙婦到案後辯稱因身體欠佳「忘記送警局」,訊後被警方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林姓民眾8月26日上午11時許,前往三峽區和平街一處水果攤挑選水果,採買完畢返家整理隨身物品時,才驚覺放在口袋內的1萬2400元現金不翼而飛,懷疑是在挑選水果或掏錢時不慎掉落,27日隨即返回現場商請水果攤業者調閱門口監視器畫面。

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在林姓民眾掉落現金後不久,趙姓婦人行經該處,發現地面上有一疊千元大鈔,隨即彎下腰俐落地將現金撿起並離開現場,民眾立刻報警求助。

三峽分局三峽派出所受理報案後不敢大意,立即指派員警調閱案發地點及周邊沿線監視器鏡頭,透過身形特徵與逃逸動線逐一比對過濾,確認該名紅衣婦人為趙姓老婦。

警方於1日通知趙婦前往派出所到案說明,趙婦坦承確實有撿拾該筆現金,但辯稱自己因身體狀況不佳,在撿到錢返家後一時疏忽,才會忘記拿去派出所,警方依法完成相關調查程序後,全案依涉嫌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峽分局呼籲,民眾若拾獲他人遺失財物,應儘速送交鄰近警察機關或相關管理單位妥善處理,切勿任意占為己有,以免觸法。警方也將持續秉持積極偵辦、迅速查處的態度,維護民眾財產安全與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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