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訴權
」 性侵 聲明 律師 愛爾麗 偷拍
性侵追訴權修法三讀 被害人滿20歲前不列入時效計算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明定性侵害犯罪自犯罪成立日起至被害人滿20歲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盼避免被害人因年幼、創傷或權力不對等,錯失透過司法追究加害人的機會。行政院及司法院指出,性侵害案件具有高度隱密性,不少被害人因案發時身心尚未成熟,或受創傷及權力關係影響,無法及時求助,導致追訴權時效屆滿,失去尋求司法救濟的機會。三讀條文明定,性侵害犯罪自犯罪成立日起至被害人滿20歲以前的期間,不列入追訴權時效計算。朝野提出的修法版本方向一致,僅在法條文字及體例上有所不同。此外,立法院也同步三讀通過《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修正案,增訂第2項規定,明定在115年7月7日修正條文施行前,追訴權時效已開始進行但尚未完成的案件,適用修正後的新規定,不再適用舊法。
黃大煒才宣布移居夏威夷 家屬無預警證實死訊!享壽61歲
有「搖滾教父」封號的資深音樂人黃大煒今年5月才宣布移居夏威夷,豈料,其胞姊無預警在今(14)日委託律師發表聲明,證實黃大煒已在6月2日(台北時間6月3日)於夏威夷逝世,享壽61歲。黃大煒有多首經典歌曲,如〈你把我灌醉〉、〈讓每個人都心碎〉等,還曾在選秀節目《超級星光大道》中,多次擔任固定評審與客座導師,犀利講評為觀眾留下深刻印象。【律師聲明函】茲受音樂人黃大煒先生的胞姊Consulina Wong女士及Joann Wong女士(下稱本所當事人)的特别委託,代為發布律師聲明如下:一、黃大煒先生係於檀香山時間2026年6月2日(相當於臺北時間2026年6月3日)早晨,於美國夏威夷檀香山的姊姊家中驟然離世。在最後這一個月,他滿心期待地要帶著音樂再度出發。二、上開二位本所當事人,依法為黃大煒先生的全體繼承人,有關後事悉由二位胞姊全權處理,黃大煒先生遺留下來的珍貴音樂資產,仍然以本所「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為唯一合法的授權窗口。三、於2025年12月27日,黃大煒先生結束臺灣的生活,與姊姊一同回到夏威夷。在此之後,除了二位姊姊,沒有任何人在過去或未來有權代表黃大煒;且除本所之外,黃大煒先生亦未委託任何人作為其演藝事業對外聯絡的統一窗口,律師委任乙事更係由黃家直接委任。另外,自始至終,黃大煒先生、與其家人更未曾擁有其社交媒體的管理權限。四、因此,如有其他人就黃大煒先生的演藝事業提出任何工作說明、業務洽談、或未來規劃,均不屬實,對黃大煒先生之遺屬更不生任何法律效力。有關外界如再有擅以黃大煒先生本人名義經營任何社群媒體平台,或擅自侵入通訊軟體之行為,請在尊重他人隱私及個資的基礎上,立即停止該等不法行為並關閉該帳號或平台;甚至如有任何對黃大煒先生、其家人、朋友和工作夥伴的不實指控、造成侵害名譽或隱私,將立即存證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委託本所律師處理相關的維權事宜。五、數十年來,黃大煒先生用他非凡的音樂才華、無比的熱情,以及跨越世界連結人心的天賦,豐富了無數人的生命。謹代表家人再次感謝大家多年來對大瑋老師的關愛和支持!在此懇切呼籲媒體與大眾,留給驟然失去至親、且一直遠離演藝圈的家屬最大的隱私空間,並讓逝者安息為荷。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陳鎮宏 律師
藍白推《刑訴法》修法挨批「柯文哲條款」 莊瑞雄:不該淪政治攻防
立法院國民黨與民眾黨團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遭外界質疑是替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11)日表示,相關討論應回歸法律專業,不應淪為政治攻防;若修法不會影響犯罪偵查與社會安全,當然可以討論,但必須向社會清楚說明可能帶來的影響。針對民眾黨主張,民進黨過去在前總統陳水扁遭羈押期間,也曾提出類似修法版本,莊瑞雄表示,當年的修法提案最終並未完成立法,社會當時也存在相當大的討論與壓力,因此不能簡單類比。莊瑞雄指出,關於追訴權時效等條文,各黨普遍以實現司法正義為出發點,較容易取得共識;但涉及羈押事由的修法,特別是刪除「勾串證人或被告」作為羈押理由的部分,則必須嚴肅看待。他表示,若未來勾串證人或共同被告不再構成羈押理由,法院將失去部分防範串供的工具,甚至可能出現重大犯罪嫌疑人在審理期間獲得交保的情況,對司法偵查造成衝擊。莊瑞雄指出,民眾黨過去曾多次批評重大犯罪嫌疑人遭法院裁定交保,如今提出的修法方向卻與過去立場相反。他認為,目前社會高度關注打擊詐欺與毒品犯罪,若削弱司法機關防止串供的能力,恐將影響犯罪偵辦成效。莊瑞雄表示,過去推動相關討論的核心精神,是避免出現「押人取供」的情形,但他認為,目前部分受矚目案件與過去所討論的情境並不相同,應個案分別看待。他強調,若司法機關真的出現以羈押方式逼迫供述的情況,民進黨一定會站出來反對;但現階段修法若影響防制犯罪的制度設計,仍須審慎評估。莊瑞雄呼籲朝野各黨理性討論修法內容,回歸法律專業與社會治安需求,不應將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簡化為政治議題或特定個案攻防。
兒少性侵追訴期擬延長 立院初審支持20歲起算時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審查《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討論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朝野立委普遍支持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但也關注法律安定性、證據保存及實務審判等問題。經討論後,委員會支持司法院及法務部提出的院版草案,未來未成年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權時效,將自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起算。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追訴時效制度不僅涉及刑法,也牽涉民法及行政法等整體法律體系,是司法正義與法律安定性之間的重要平衡。若單從追求正義角度出發,犯罪不應有追訴時效限制,但法律制度仍須兼顧司法資源配置與社會秩序穩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表示,支持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因許多受害者往往在成年後才有能力或勇氣揭露過往遭遇。不過他也提醒,若僅延長追訴期限,卻未同步檢討證據法則及審判配套措施,恐讓被害人面臨舉證困難問題。吳宗憲指出,不少案件歷經多年甚至數十年後才曝光,相關物證可能已消失,證人記憶也可能隨時間淡化,最終僅剩被害人陳述。在現行證據制度下,案件定罪難度相當高,因此建議研議專門審理指引及證據評價原則,以回應此類案件特殊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兒少性侵案件具有「不知、不能、不敢」等特性,許多被害人因年紀尚幼、身心創傷或權力關係影響而無法及時求助,因此有必要給予特殊保護。法務部提出20歲起算追訴權時效的方案,也是參考多國相關立法制度。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則指出,雖然時間經過可能造成證據滅失,但法院實務上仍會綜合被害人陳述、曾向他人傾訴的內容、日記紀錄等間接證據進行整體判斷。未來也可進一步研究相關審理指引及證據認定標準,以兼顧被害人權益與程序正義。在朝野各黨皆表達支持下,委員會最終決議採納司法院及法務部院版草案,未來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將延長,並改由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計算。
西門町「一脆甜甜圈」爆經營權爭議! 前員工控房東「想獨吞所有」將原班人馬趕走
西門町甜甜圈店「一脆鮮奶脆皮甜甜圈」是台北人氣排隊美食,就連Super Junior成員銀赫也推薦,然而近日卻爆出經營權爭議,有位自稱原團隊的員工指控,房東想獨吞品牌,將經營6年的成果拿走,原班人馬已被迫離開另開新店。對此,「一脆」今天(10日)稍早聲明回應,「一脆是我們從零建立起來的品牌,不是接手,更不是房東。」有網友9日傍晚在Threads發文表示,她是在「一脆」待了6年的員工,「一脆」是由老闆做起來的,當初跟房東是合夥人,但合作時房東開出不合理的條件,要求「一脆」的商標要登記給房東,同時持有50%股份,著作權歸老闆,否則就不給租。原PO指出,起初房東有出資,後續是老闆獨資所有的設備,經營6年把生意帶起來後,房東卻想獨吞所有,把「一脆」全部人趕出去,還請了很多東南亞來的外籍勞工,以降低員工成本。目前「一脆」原班人馬已開設新店「倆倆脆」,地址位在西門昆明街106號1樓。原PO提到,「一脆」位於萬華的總店是老闆創立,大安分店是有人找老闆加盟,士林分店則是房東自己開的。前員工指控房東把品牌整碗端走。(圖/翻攝自前員工Threads)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我的愛店,超好吃,居然被搞」、「幫高調,親眼看著當年開幕時開發咖喱、紅豆新口味吸引顧客,還有各種促銷活動熬下來,撐過疫情好不容易讓世界看見,又被房東盤走」、「這個房東是不是就是那個半夜把旁邊二樓茶餐廳入口拆了的房東」、「基本上看到的都是觀光客在排」、「但應該很多觀光客不知道,還是會去原本的地址買」、「謝謝,以後知道去西門要買哪家了」。針對該網友的指控,「一脆」先是在Google評論留言區回應「我是老闆,沒變過,惡意刷屏都已檢舉申訴,官方回覆處理中,請稍等」,稍早也在Threads發布聲明,強調「一脆」品牌商標就是他們申請的,2019年他們找了一位合夥人負責日常管理,基於信任把運營的空間交給合夥人,後來發現帳目一直有問題,且一直交代不清楚,因此在2025年提出這件事,由於未能得到任何回應及處理,最終選擇結束這段合作關係。「一脆」表示,員工離開都是自己的選擇,他們從來沒有趕過任何人,現在於「一脆」工作的每一個人都是合法聘用,且給予高於合法規定薪資報酬的夥伴,請勿抨擊員工,也將針對這次事件保留完整的法律追訴權。一脆聲明。(圖/翻攝自一脆Threads)
遭質疑「排骨像合成素肉」! 鬍鬚張喊告:是用完整原肉切製
日前有民眾於社群平台質疑「鬍XX」的「唐山排骨」疑似改為合成素肉,嚼起來口感特別軟,引發網友熱議。對此,鬍鬚張發布聲明澄清,「唐山里肌豬排」是用完整豬里肌原肉切製,並非重組肉,已針對不實訊息進行蒐證,並要求發文者更正內容,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利。這位民眾6日晚間於Threads發文表示,「有誰可以告訴我鬍XX的唐山排骨是改成素的嗎?今天吃到一半發現怎麼口感特別軟,仔細看怎麼感覺像是合成的素肉,請問哪裡有一絲一絲的咀嚼感?」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就在底下留言,「這離譜了吧」、「蛤以前不是都真的排骨嗎?現在是組合肉?」、「還以為是真的排骨」、「醃製太久而已」。然而,發文者稍早已關閉檔案,無法再查看原貼文。針對此事件,鬍鬚張7日上午於臉書粉專聲明回應,唐山里肌豬排採用完整豬里肌原肉切製,並非重組肉產品,且原料皆向合格供應商採購,具備產地、屠宰及檢驗相關證明文件,符合食品安全法規,相關資料均可提供主管機關查驗。鬍鬚張強調,請勿轉傳未經查證之資訊,以免造成誤解,針對散步不實內容而影響本公司商譽之行爲,除要求相關發文者立即更正,本公司也已進行蒐證,並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遭指控綠友友 碳基科技:從未取得任何補助案
國民黨團今(21)日舉行「揭密綠能吃飽、無人機再撈通吃內幕」記者會,質疑政府推動無人機及反制系統相關採購與補助過程不透明,更點名無人載具廠商碳基科技;對此,碳基科技提出嚴正聲明表示,碳基科技從未取得任何補助案,相關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並強調,民主社會可以監督政府,也可以監督產業;但監督不應建立在影射、貼標籤與未經查證的指控之上。碳基科技指出,一、碳基科技從未取得任何補助案,相關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部分立委於未提出具體證據、未經查證之情況下,即於公開場合影射碳基科技「靠關係取得補助」、「綠友友」等言論,已嚴重損害公司商譽與全體員工名譽。已委請律師進行相關證據保全,並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碳基科技續指,二、碳基科技近三年主要專注於「銳鳶二型」相關製造與技術服務,陳董事長上任後,也僅延續既有「銳鳶二型」委製案。僅一案,何來「很多標案」之說?碳基科技表示,請相關立委具體說明:所謂「很多標案」,究竟是哪些標案?標案名稱為何?金額為何?履約內容為何?若無具體事證,就進行公開影射,形同對一家合法經營十九年的台灣企業進行抹黑與造謠。三、近期部分政治人物不斷以「綠友友」等標籤式語言,針對特定廠商進行政治操作。碳基科技說,請問相關立委:「綠友友」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又是哪些廠商?為何特定點名碳基科技?是否所有無人機廠商都接受同樣標準檢驗?若無一致標準、無具體證據,僅選擇性針對特定企業進行攻擊,也難免讓社會質疑,是否存在政治操作與差別對待。碳基科技強調,民主社會可以監督政府,也可以監督產業;但監督不應建立在影射、貼標籤與未經查證的指控之上。
南市府消保官實地瞭解愛爾麗退費處理情形 黃偉哲:務必確保隱私權與消費權益不受侵害
近日引發社會高度恐慌之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疑似針孔偷拍事件,市長黃偉哲今(8)日認為醫美診所屬高度隱私空間,業者應以最高標準保障消費者隱私,市府絕不容許任何侵害市民人格權之行為,法制處消保官應全力協助消費者進行退費處理及賠償請求。務必確保市民隱私權與消費權益不受侵害。法制處表示,截至115年5月8日止,已受理相關消費爭議申訴29 件,且申訴件數應會再增加。申訴事由主要是消費者針對業者未盡隱私保護義務,強烈要求終止契約退費並予以隱私遭受不法侵害之賠償。為守護市民消費權益,消保官於本(8)日前往本市轄內 3 家愛爾麗診所實地了解退費情形,經查該三家分店至5月8日上午已受理114件退費申請,消保官要求業者必須確實履行「全額退費、不扣贈品、不收手續費」之承諾,且不得以合約過期、兩年限制或強迫換課、轉讓等理由阻撓消費者退費,業者承諾將儘速依公司規定完成退費。對於業者要求消費者於申請退費時簽署含有「拋棄民刑事追訴權」及「封口協議」等不對等同意書,也當場要求業者立即刪除此類條款,並提醒消費者如遇有相同情形時,應向業者要求刪除後再行簽署。消保官呼籲消费者,退款係屬原契約義務,與因偷拍侵害隱私所受之精神損害賠償、刑事告訴權為不同法律關係。消費者辦理退費時,如遭遇不合理協議條款,應即時反應。若遇到刁難,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向臺南市法制處提出消費申訴請求協助,市府將做市民最強後盾,完整守護消費者應有之權益。
愛爾麗爆偷拍退費止血 律師提醒「不影響提告」:別簽1文件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在診療空間裝設監視設備,引發病患隱私疑慮。愛爾麗於7日發布聲明致歉,並宣布針對尚未施作的療程提供全面退費,且不扣除贈品金額,也不收取任何手續費。對此,律師賴瑩真提醒,「千萬不能簽下要求你拋棄提告求償權的書面文件,切記!切記!」律師賴瑩真在粉專「瑩真律師」發文指出,消費者即使接受退費,依然保有提出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的權利,兩者並不能混為一談。她表示,退費是業者應負擔的消費責任,但是否提出刑事告訴或後續民事求償,則屬於被害人的法律權利。賴瑩真提醒,民眾在辦理退費程序時,務必仔細閱讀相關文件內容,尤其應留意是否出現「放棄法律追訴權」、「不得再異議」等條款。她強調,若未審慎確認便簽署文件,未來可能影響自身後續求償權益。她也質疑,愛爾麗此時宣布全面退費,是否有意降低後續刑事提告人數,藉此減少事件衝擊。相關言論曝光後,也再度引發網友討論。針對可能涉及偷拍的法律問題,賴瑩真指出,《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案件,原則上需由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檢警機關才能正式展開相關偵辦程序。因此,她建議懷疑自己可能受害的民眾,應盡快向警方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她進一步表示,實際提告人數,也可能影響檢方後續偵辦強度,包括嫌疑人是否遭到羈押,以及法院未來量刑輕重等因素。此外,針對愛爾麗先前表示,裝設監視設備是為了「確保醫療品質」與「維護藥品及器材安全」,賴瑩真則引用衛福部《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提出質疑。她指出,即使醫療院所認為有裝設監視器的需求,也必須建立在病患知情並同意的前提下,不能以醫療品質為由,逕自侵害病患隱私。她表示,即便在教學醫院中,若有實習醫師參與診療,也須事先完整告知病患;若涉及身體隱私部位檢查,更須取得病患同意。她認為,不論從法律層面或一般民眾觀感來看,外界都難以接受以避免醫療糾紛為理由,卻讓病患身體隱私遭到拍攝。愛爾麗退費說明。(圖/愛爾麗臉書)
愛爾麗退款要先放棄提告? 受害者怒轟:被偷拍還得閉嘴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針孔偷拍風波後,宣布全面開放消費者辦理退費,希望平息爭議。不過,卻有民眾在申請退款時發現,業者提供的「全額退費同意書」內竟藏有爭議條款,要求簽署人必須放棄對公司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追訴權,引發網友怒轟根本是「封口協議」。有消費者近日在Threads公開愛爾麗退費文件內容,只見同意書中明確載明,消費者一旦領取退款後,須承諾放棄對愛爾麗及相關人員提出刑事、民事與行政追訴,也不得再向主管機關檢舉,或對外發表損害品牌名譽的言論。貼文曝光後瞬間引爆討論,不少網友看傻直呼,「這根本不是退費,是叫人閉嘴吧。」大批網友也在留言區痛批,「拿回原本就該退的錢,竟然還要放棄法律權利」、「被偷拍的尊嚴竟然被拿來當談判籌碼」、「這叫誠意嗎?根本是在勒索受害者。」也有人提醒消費者,若真的涉及偷拍或隱私侵害,千萬不要輕易簽下放棄權利文件。除此之外,部分消費者也抱怨,實際退費過程中還出現大量扣款爭議。有網友指出,診所會將當初購買療程時附贈的保養品、精華液、面膜等商品,以原價回扣方式計算,甚至連已做過的清潔課程,也會以單堂高價逐筆扣除。導致原本數萬元的療程餘額,最後實際能退回的金額只剩下幾千元。針對愛爾麗退費同意書中的「放棄追訴權」條款,法律界人士與自救會律師也提出警告。律師指出,刑事告訴權在法律上原則上無法事先放棄,尤其若案件涉及妨害秘密、偷拍或性影像等重大隱私犯罪,即便消費者簽署協議,未來若檢警介入調查,或受害者仍決定提告,該份協議在刑事程序中的法律效力其實相當有限。此外,律師也提醒,若消費者是在資訊不對等、壓力情況下簽署相關文件,未來仍可能主張契約內容顯失公平,並不代表簽字後就完全失去法律救濟權利。
《周處除三害》海外分紅爆爭議! 發行商突發聲明:持續處理中
電影《周處除三害》在中國大陸擁有約新台幣30億元的亮眼票房,不過近日卻爆出分紅爭議。總監製李烈與台灣製作方「一種態度」日前發布聯合聲明指出,台灣方目前僅收到約2成分紅,要求發行商「叁叁喜喜」的相關負責人陳永雄限期內出面說明。目前陳永雄今日已發表聲明,說明《周處除三害》的分紅仍在處理中,但本人仍尚未出面。《周處除三害》總監製李烈在聲明中表示,中國發行方已將台灣方的款項近全數交給陳永雄,並要求陳永雄於7日內出面說明,若超過限期未出面,將於本週正式提出刑事與民事訴訟,追討票房分潤。另外,有消息指出,陳永雄疑似失聯,外界揣測他「惡意人間蒸發」,擔心投資方拿不到應有的分紅。對此,發行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叁叁喜喜股份有限公司(33CC BVI LIMITED)發布正式聲明,表示公司長期從事電影國際銷售與發行業務,至今已累積逾20年經驗。叁叁喜喜透露,關於《周處除二害》中國大陸地區發行及相關分配事宜,公司仍在依據既有契約架構及實際作業流程持續處埋中。叁叁喜喜表示,中國大陸地區的電影發行票房回收及跨境分配,涉及授權合約鏈、票房核對、稅務處理、金流撥付節點及相關行政審核程序等,需依循相關法規與程序辦理,所需時間較長,此部分亦屬影視此類發行與結算的常見實務情形。叁叁喜喜指出,「目前相關結算程序仍在依約持續進行中,於事實及帳務尚未確認前,請外界勿率爾指控叁叁喜喜拒絕履約、挪用款項或其他不法情事」,並提到針對外界散布不實訊息的行為,公司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公司及合作夥伴的權益。英屬維京群島商叁叁喜喜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書。(圖/叁叁喜喜提供)另外有爆料指出,在中國大陸大賣7.6億的《陽光女子合唱團》,也發生製作方未拿到分紅的狀況,發行商也是叁叁喜喜同集團的「壹壹喜喜」。對此,叁叁喜喜回應,部分媒體未經查證,即將其他電影強行與叁叁喜喜掛鉤,甚至指稱叁叁喜喜或叁叁喜喜經理人陳永雄先生侵吞各該電影票房分潤款項,均屬不實。叁叁喜喜說明,公司並未參與所述其他電影的發行工作,叁叁喜喜與該等電影製作方,也不存在任何契約關係,且無任何應付款項的義務。叁叁喜喜也解釋,針對陳永雄失聯、人間蒸發、神隱等指控,均與事實不符,陳永雄的出入境為「正常業務需要」,呼籲外界理性看待事件,公司也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叁叁喜喜股份有限公司律師聲明書。(圖/叁叁喜喜提供)
17歲女工讀生疑遭性侵案引關注 王婉諭籲檢討追訴期制度
一名曾在麥當勞任職的17歲女工讀生,生前疑遭主管長期權勢性侵長達一年,離職後罹患憂鬱症並不幸離世。案件經警方移送偵辦後,檢方兩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不服提起再議仍未獲支持,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許多兒少性侵受害者在年幼時無法即時發聲,當長大後欲訴諸司法時,往往已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無法提告。她呼籲憲法法庭應儘速審理相關案件,檢討「性侵追訴期」制度,避免受害者在沉默中成長卻失去法律救濟機會。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呂政諺律師指出,過去20年間已有超過千名性侵受害者因追訴期限制而無法提告,顯示《刑法》第80條未能充分考量兒少性侵案件常見的「延遲揭露」現象。研究亦顯示,受害者平均需約20年才能說出經歷,但現行制度卻自案發起即計算時效,形同對加害人提供保護。律師李惠暄進一步說明,相較於成年人,兒少性侵受害者更可能因恐懼、創傷或解離等心理因素延後求助,甚至需長達20年至35年才能面對創傷並提出告訴。她呼籲立法院儘速審議相關修法,並期望透過憲法解釋,讓已逾時效的案件也有機會重新獲得救濟。此外,李毓倫律師指出,現行司法實務對於受害者陳述反覆、延遲揭露或與加害人持續互動等情形,常缺乏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與解離性失憶的理解。他呼籲未來審理相關案件時,應納入精神醫學鑑定作為重要依據,並強化兒少與身障被害人的鑑定機制,以避免因證詞不完美而剝奪受害者的司法救濟權。
暫時放過邱毅! 金溥聰做完筆錄走出刑事局:暫時不提告
馬英九基金會人事風波未平,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31日與律師前往刑事局提告,針對網路上的不實AI生成抹黑影片,正式提告妨害名譽。金溥聰進入刑事局後,在做完筆錄後表示,針對是否對前立委邱毅提告部分,由於和邱毅已有訴訟案件進行,會再請律師和法官討論是否可以併案,若不行就會另案提告,暫時不對邱毅提告。金溥聰指出,針對隊邱毅提告部分,昨天已和律師商量過,後續也會請律師和法官商量併案,如果不行的會就會另外提告,今天暫時不對邱毅提告,保留法律追訴權。金溥聰表示,今日主要提告的目的仍是希望能盡快將不實的抹黑AI影片下架,「對我傷害很重,反正完全都不是事實」,最後與律師一起步行離開。
強化兒少保護、落實憲法精神 行政院院會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務部今(29)日表示,為擴大保護性侵害犯罪未成年人被害人之訴訟權利、兼顧法秩序安定性;同時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並考量社會變遷需求,通盤檢討偽造文書罪章及保安處分章,法務部多次召開刑法研修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擬具《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至為重視,召開多次審查會議,聽取各機關意見及凝聚跨部會共識,於今日院會討論通過,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指出,相關修正重點如下,增訂延長兒少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追訴權時效(刑法第80條第3項修正條文)及從新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2項修正條文)鑑於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於案發時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充分理解法律上之權利,故追訴權時效應有特別規定。修正條文明定於被害人滿20歲以前不算入追訴權期間,並配合修正刑法施行法,就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之情形,亦適用新法規定,以充分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法務部續指,增訂刑中監護制度,刪除感化教育及強制工作規定(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及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5修正條文)。為強化社會安全網,增訂「刑中監護」制度,賦予檢察官得視個案情形,於假釋期間對受處分人施以監護,確保其獲得及時治療與必要保護。配合此新制,明定修法前已裁定監護但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之適用原則,以利制度順利銜接與落實。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刪除刑法感化教育與強制工作相關規定,感化教育另由專法加以規範,使兒少處遇機制更符合法治與人權保障原則。刪除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及修正偽(變)造公文書罪刑度(刑法第211條修正條文)。法務部說,考量特種文書之重要性並不亞於一般公私文書,殊無適用較低刑度處罰之必要,爰刪除刑法第212條規定,回歸適用一般公私文書之規定。又為避免個案情輕法重,刪除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法定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下限規定,以利法院妥適量刑。修正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並指明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範圍內,始成立犯罪,故配合上開判決意旨修正,以衡平言論自由與公權力之行使。修正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之要件及刑度(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及第313條第1項修正條文,並增訂第313條之1),法務部說明,鑑於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深偽技術等特定犯罪手段犯本章之罪者,侵害人民之名譽及信用甚鉅,新增加重處罰規定,以遏止是類犯罪。另提高公然侮辱、誹謗等罪之罰金刑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及罪責相當原則。法務部強調,本次修法攸關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被害人之訴訟權利、社會安全網之健全,及回應憲法判決意旨,以維護人民權益。將持續配合後續法案審議作業,期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台肥總座陳右欣學歷遭質疑 公司回擊「不實指控」已蒐證捍衛股東權益
台肥(1722)甫於去年12月底重訊公告董事會新聘任擁有國立中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曾任農業部專門委員學經歷的陳右欣擔任總經理,今天(21日)針對近日部分媒體流傳其學歷之相關質疑,強調公司已備妥相關學歷證明文件以備查驗,對外界之不實指控,已委請法律顧問蒐證,捍衛公司及股東之合法權益。台肥總經理人事案於2024年12月30日公布後,短時間內即遭爆料成為媒體輿論焦點,台肥對此也大動作公開說明聘任流程與選才標準,強調台肥董事會選任陳右欣擔任總經理,「係以帶領公司持續成長為最高目標,首重過去在農業領域累積之豐富專業經驗與卓越實績」。台肥表示,為正視聽,公司發布聲明,「強調公司總經理之任用,均經過嚴謹的資格審查程序,絕無虛偽隱匿之情事,其學經歷背景於就任時已依法公告,公開透明」。台肥更進一步說明董事會聘任總座的流程,「總經理於聘任程序中提交予董事會審議之所有學歷與經歷文件,經查核後確認皆屬真實無誤,學位證書均經由校方正式頒發,完全符合教育部採認辦法」。台肥表示,針對外界之不實指控,「公司已備妥相關學歷證明文件以備查驗;對於惡意抹黑、損害總經理名譽及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行為,深表遺憾,已委請法律顧問蒐證,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以捍衛公司及股東之合法權益」。
惡騙宰農民1/花蓮連環詐騙!農產行老闆拐老農血汗錢 鳳梨村傳奇也受害
花蓮縣長年以好山好水、風景優美聞名,其生產的西瓜、鳳梨和文旦等農作物揚名全台,更是農夫們傾盡一生守護的心血結晶,花蓮縣瑞穗鄉偉欣農產行老闆黃玟偉卻看準當地農民腳踏實地、純良樸實的個性,以假鳳梨苗騙走老農訂金,或是要求出貨卻不給貨款,更以持刀恐嚇其員工拿房子去貸款,連創造鳳梨村傳奇的楊家第三代楊弘基也受害,如今黃玟偉轉移陣地,往南臺灣繼續行騙,被害人因而忍無可忍、揭露真相,希望別再有人受害。花蓮縣瑞穗鄉是鳳梨主要產地之一,當地鳳梨花更因色彩鮮豔,在春節時備受歡迎,卻成為黃玟偉詐騙農民的標的之一。(圖/黃耀徵攝)據了解,黃玟偉在瑞穗鄉富興村土生土長,過去便「靠山吃山」,在當地從事水果交易買賣,與多位盤商合作,為他們挑選水果和協助進出貨事宜,他因擁有盤商夢想,於2022年10月創立偉欣農產行,此後卻沒有腳踏實地、本分做事,反而將老農當成肥羊狠宰。「當一個人看起來很誠懇、很努力,你真的不會相信他是騙子。」被害人透露,黃男深諳農事,從鳳梨花到文旦柚的產期瞭如指掌,在缺工嚴重的偏鄉,黃男主動出擊,表現出極高的工作熱誠,一般人多半會願意「給他機會」,黃則在口耳介紹下認識越來越多農民,眼見自己取得當地民眾信任,黃玟偉這才露出真面目。黃玟偉的核心手法在於「無本生意」、「買空賣空」,他在每年9月金鑽鳳梨種植前夕,便會向農民宣稱自己可以取得便宜且品質優良的鳳梨苗,並索取5到10萬元的訂金,習慣口頭約定的農民信以為真,在沒有單據情況下便付錢。眼見種植季來臨,鳳梨苗卻遲遲沒有到貨,農民們心急如焚,詢問黃玟偉果苗去向,他卻往往以「水捲走了」、「被颱風吹跑」等藉口敷衍,甚至揚言要告7、80歲的老農威脅恐嚇,老農們往往心生畏懼,只能不了了之。黃玟偉也曾向農民收購鳳梨苗,要求果農出工出苗、打包成袋,農民基於對熟人的信任而不疑有他,果苗出貨後卻遲遲不見貨款,詢問黃玟偉卻往往只得到惡語相向,農民們不願惹麻煩,往往只能「自己吞」,默默承受高達6位數的損失。第三代鳳梨農楊弘基因黃玟偉損失近百萬元,還因出貨率不足而被罰款。(圖/黃耀徵攝)「一旦被他纏上,都沒有什麼好下場。」知情人士透露,受害者不只農民,還包括黃玟偉昔日的員工,甚至連他曾經的老闆、傳奇鳳梨村第三代楊弘基都在他手中損失約百萬元。記者循線找到楊弘基,他坦承的確曾委託黃玟偉幫他收鳳梨、西瓜和柚子等水果,2025年1月,黃玟偉又稱願幫他收過年拜拜用的鳳梨花,他因而先付了40萬元貨款,加上前年因出貨不足而積欠的20多萬元,等於黃玟偉要交付60多萬元貨品。「他說他跟5個鳳梨農買,其實只有一個,貨款還沒有完全給人家。」楊弘基氣憤表示,他與黃玟瑋說好要收到1200件鳳梨花卻遲遲不見貨物,反而是出貨給黃的鳳梨農找上他,稱自己已出貨一大半,卻遲遲不見貨款,他因與超市合作,在通路壓力下只好咬牙墊付32萬元,最終仍因出貨量不足而被超市罰款30多萬元,黃玟瑋則至此人間蒸發。知情人士統計,黃玟瑋的受害者高達十多位,受騙金額則從數萬到上百萬元不等,每一分錢都是農民在田間揮汗才賺到的辛苦錢,如今黃玟偉轉移陣地,先是去鳳林一帶稱要集資西瓜,籌集三百多萬元後捲款潛逃,如今又疑似到屏東「重新出發」,被害人因而忍無可忍,希望將他的惡行公諸於眾,避免再有人受害。對此,黃玟偉表示,相關人士於網路散布之指控,內容已涉及不實誹謗,當事人已依法提起告訴並進入司法程序,他在案件審理期間,不接受任何採訪或提供說明;如有未經查證之報導,將依法保留一切追訴權利。
惡騙宰農民2/吸血式PUA榨乾花蓮「柚二代」 他家產被奪打4份工養小孩
花蓮縣瑞穗鄉偉欣農產行老闆黃玟偉遭控連環詐騙,受害者高達10多人,金額則從數萬到上百萬元不等,「柚二代」阿國(化名)更在其長年PUA(精神控制)下幾乎傾家蕩產,還用父親留下的房子貸款,再將錢拿給黃玟偉,如今要打4份工才能養活3孩子和償還貸款,被害人則紛紛提出告訴,希望別讓黃玟偉逍遙法外。據了解,黃玟偉是瑞穗鄉富興村當地人,因有盤商夢想, 在2022年10月創立偉欣農產行,而他外表忠厚老實,私底下卻開銷龐大,導致出現經濟破口,而他在無錢花用下,竟決定將平時與自己合作的農民當肥羊狠宰。富興村創造土鳳梨傳奇,黃玟偉卻看上當地農民樸實單純而實施詐術,連第三代鳳梨農楊弘基也是被害人。(圖/黃耀徵攝)「原本跟他也沒有很熟,但他真的很會盧,還會恐嚇拿西瓜刀威脅。」阿國回憶,他父親柚園的規模高達數甲,每年收入約300萬元,一家人不算大富大貴,但也能吃穿不愁,直到2023年父親因病驟逝,他一時間頓失主心骨,黃玟瑋便在此時趁虛而入。阿國提到,黃玟偉起初是來跟他買柚子,他當時想這是最後一年經營果園,全部出完應還有5、60萬元,收了2萬元訂金後便開始陸續出貨,黃玟偉卻遲遲未付剩餘貨款,眼見手中的水果和錢越來越少,他只能另謀出路,找上台東另一名盤商說好要出貨。「他就一直恐嚇我,說對方要來找我,還拿西瓜刀威脅我付違約金。」阿國說,黃玟偉得知他將柚子賣去台東後怒不可遏,揚言稱台東盤商得知真相後同樣心生不滿,將對他不利,更以此為由索討10萬元違約金,阿國夫妻在驚懼交加下只好借貸支付。黃玟瑋發現阿國個性樸實後食髓知味,各種死纏爛打向阿國借款,甚至還威脅恐嚇逼著阿國拿父親的房子去銀行貸款50萬元,黃則拿走其中的37萬元,並賣掉阿國父親留下的2台農用搬運車,甚至要求他貸款買2台洗果機,而阿國因貨款還在黃玟偉手上而不敢反抗,卻因此越陷越深,甚至傾家蕩產。「他那時候的狀態,真的就跟中邪一樣。」阿國友人回憶,當時阿國在長期的精神壓力下身心俱疲,對黃玟瑋幾乎言聽計從,甚至是「叫他往東不敢往西」的程度,黃玟偉還將他當作廉價勞動力壓榨,直到黃因積欠大筆債務跑路,阿國才得以倖免,但父親留下的房子也因抵押設定而遭拍賣,阿國只能帶著妻子和3兒女租屋。黃玟偉如今疑似離開花蓮,到南台灣繼續行騙,被害人們則忍無可忍,決定公布其惡行。(圖/翻攝臉書)阿國無奈表示,他身上背著因黃玟偉而欠下的貸款,如今只能連軸轉同時兼任4份工才能養得起孩子,甚至已經30多天沒有休息,就怕稍一鬆懈就會被錢壓垮,而多位受害者如今已站出來提出告訴,希望別讓黃玟偉逍遙法外。對此,黃玟偉表示,相關人士於網路散布之指控,內容已涉及不實誹謗,當事人已依法提起告訴並進入司法程序,他在案件審理期間,不接受任何採訪或提供說明;如有未經查證之報導,將依法保留一切追訴權利。
22歲金馬女星遭怪男尾隨「逼入牆角」還辱罵 恐怖畫面曝光
22歲女星文淇(陳文淇)在14歲以電影《血觀音》獲得金馬女配的肯定,近年工作重心轉往大陸。日前文淇出席新作品首映活動,期間竟遭一名陌生男子騷擾並當場飆罵,還尾隨圍堵她,甚至一度將她逼到牆角。文淇工作室今(9)日上午嚴正發聲,強調已完成現場取證,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並表示「絕不姑息任何侵犯合法權益的行為」。根據陸媒《新浪娛樂》報導,文淇8日出席在北京萬達影城CBD店舉辦的電影《馬騰你別走》首映活動,一名去參加的民眾上網透露,有一名陌生男子不斷尾隨文淇,疑似要簽名和單獨合影不成就開始騷擾她。從流出的畫面可見,陌生男子把文淇逼到角落,好險一名女導演鄭子憶擋在她身前,該名男子見狀才悻悻然轉身離開,但還不斷大罵「SB」、「堵她去」。文淇昨(8日)晚在大陸參加新作品首映活動,遇到陌生男討要簽名,卻一路把她逼到牆角,場面相當嚇人。(圖/翻攝自微博)拍下畫面的民眾形容事發當下情況突發又混亂,現場幾乎沒有保全維持秩序,期間人群推擠情況嚴重,令不少圍觀者驚嚇不已。有眼尖網友注意到,該名男子是慣犯,過去曾在不同活動出沒鬧事,更曾當眾向歌手下跪要求合照,各種誇張行徑讓許多網友呼籲主辦單位必須加強安檢跟動線規劃,避免未來再發生危險情形。對此,文淇工作室今日上午透過微博發聲、向粉絲報平安,透露文淇已安全返家,並承諾後續活動將提升防護配套,全力維護藝人人身安全與工作秩序。工作室同時呼籲大眾在支持喜愛藝人時,應保持禮貌與距離,避免追逐、強拍或近距離接觸,期盼「理性、文明、尊重」成為粉絲互動的基本原則。文淇在14歲時便以《嘉年華》與《血觀音》入圍金馬獎最佳女主角與最佳女配角,最終奪下最佳女配角,演技備受肯定。
朱孝天道歉有隱情?爆料「勾結黃牛炒價」 售票平台怒回:造謠已取證
藝人朱孝天近日因演唱會與「F3」組合合體破局後,由五月天主唱阿信頂替上陣,引發關注。不料,朱孝天隨後在社群頻頻發文,甚至在粉絲群中直指大陸售票平台「大麥網」涉嫌與黃牛勾結,導致輿論譁然,事後又發文道歉。對此,大麥網強硬回應,宣布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利,並對外澄清未涉不法行為。根據微博流出訊息,朱孝天在VIP粉絲群對話中批評大麥網與黃牛有合作關係,質疑平台抬價操作。由於大麥網是中國最大票務平台之一,許多藝人演唱會皆透過該平台售票,相關發言被解讀為對整個演唱會產業鏈的指控。諷刺的是,朱孝天的演唱會門票同樣透過大麥網販售,讓不少網友直言「打自己的平台」。大麥網客服則發出聲明澄清:「票價均由主辦單位根據市場規則設定,大麥網嚴格依規執行,從未與第三方聯手炒價,對黃牛零容忍。」朱孝天日前爆料大麥網跟黃牛有掛鉤。(圖/麻辣表哥微博)《紅星新聞》25日報導,大麥網方面回應:「已對互聯網(網路)傳播的不實信息進行取證,並保留採取一切法律措施追究造謠方法律責任的權利。」面對爭議延燒,朱孝天於當日晚間發文致歉,坦承因私下通訊時用詞不當,引起外界誤會。他表示自己近來身心俱疲,情緒失控導致做出錯誤示範,對於引發不必要的紛擾深感抱歉。此外,先前他曾提及「向國台辦備案」一事,也在聲明中表示與實際情況不符,並做出澄清。(圖/朱孝天微博)
偶像失格1/范姜又恩怎麼了?遭爆放學生鴿子 索要車馬費後人間蒸發
女團AKB48 Team TP 4期生成員范姜又恩外型甜美,看起來十分符合女團偶像的標準,但她的行為卻令人無法恭維,經紀公司好言娛樂發出聲明,列出她的三大罪狀,包括未經公司同意自行承接影響公司形象的工作、自行報名參加啦啦隊徵選,以及因個人誠信與他人發生爭執,已終止與范姜又恩的經紀合約。其中公司提到的誠信問題,為范姜又恩答應擔任代課老師,最後卻放學生鴿子,導致原本的老師差點被咎責,不負責的態度令人傻眼。范姜又恩在官網的介紹已被刪除。(圖/翻攝自AKB48 Team TP官網)目前AKB48 Team TP的官網已將范姜又恩的介紹下架,但在原本的介紹中,范姜又恩提到自己對跳舞很有熱情,希望成為「超級舞者」,並說有教舞的經驗。日前有一位老師在Threads上發文,稱自己要找代課老師,與范姜又恩談過後,覺得她是適合的人選,雙方談攏之後,范姜又恩以到學校距離太遠為由,索要100元的車馬費,老師也答應了她的要求,在上課前先給車馬費。有網友爆料范姜又恩答應當代課老師,卻放學生鴿子。(圖/翻攝自好言娛樂臉書)在放鴿子之前,范姜又恩還不忘索要車馬費。(圖/翻攝自范姜又恩IG)沒想到代課當日,范姜又恩沒有出現,讓學生們在教室乾等,老師詢問她究竟到哪裡,她只丟下一句「很抱歉我忘記了」就人間蒸發,從文中的線索看起來,這堂課的學生應該都是國小生,讓一群小朋友自己待在教室是很危險的事情,最後這位老師只能獨自面對學生、家長與學校的怒火,讓老師無奈說:「該要負責任的還是要負責吧……不然就不要出來教課……」。范姜又恩曾接拍延緩男性射精的產品,嚴重影響女團形象。(圖/翻攝自臉書)其實這已經不是范姜又恩第一次惹出麻煩,去年她就因違反規定被停權一年,雖然沒有明說是因為什麼事情被停權,但也讓外界對她觀感不佳,今年10月的公演她才宣布回歸,結果立刻又出事。而范姜又恩曾接拍延緩男性射精的產品,這與偶像女團的形象嚴重不符,應該就是聲明中提到未經同意接下影響公司形象的工作。未經公司同意,范姜又恩參與啦啦隊徵選。(圖/翻攝自小龍女徵選會官網)范姜又恩也參加過小龍女與電豹女的啦啦隊徵選,但都沒有經過經紀公司的同意,嚴重違反了合約內容,因此經紀公司忍無可忍,直接與范姜又恩切割關係,並說:「本公司就該藝人多次違反經紀合約義務之情事,已多次給予機會及勸導改正,惟該藝人未見悔意,違約行為迄未停止,並持續造成本公司商譽受損及財產損害。爰此,本公司依據雙方所簽訂之經紀合約及相關法律規定,自即日起終止雙方間之經紀合約關係,並保留法律追訴權。」經紀公司對范姜又恩的行為忍無可忍。(圖/翻攝自好言娛樂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