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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兵首波判決出爐! 唐振剛發聲:虛心接受誠心面對

閃兵 唐振剛 判決
唐振剛因自首態度良好獲緩刑,免於牢獄之災。(圖/本刊資料照)

唐振剛因自首態度良好獲緩刑,免於牢獄之災。(圖/本刊資料照)

藝人閃兵案首波判決出爐,9名涉案藝人皆為主動自首且全數認罪,法院考量其態度良好,全數給予緩刑,卻仍須支付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並完成義務勞務。免於牢獄之災的唐振剛,稍早回應「虛心接受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

9名藝人當中,廖人帥被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及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成為此次刑期最重、支付金額最高的役男。相較之下,阿達被判1年2月、緩刑3年,刑期是9名藝人中最輕,但仍須支付公庫100萬元,並履行60小時義務勞務。唐振剛則被判1年4月、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新臺幣50萬元。

唐振剛去年10月主動前往新北地檢署自首,是藝人閃兵案中首位自首者。唐振剛經紀公司稍早回應:「目前已透過媒體得知判決結果,但唐振剛本人及律師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對於判決結果,唐振剛表示完全尊重、虛心接受,並承諾一定會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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