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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約少女到摩鐵嘿咻 射後不理還嗆「我只是玩玩」

鄭男在交友軟體上結識未滿14歲的小恩,並與她發生性關係,但他竟射後不理,最後被依《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罪》判處3年徒刑。(圖/Pixabay)

鄭男在交友軟體上結識未滿14歲的小恩,並與她發生性關係,但他竟射後不理,最後被依《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罪》判處3年徒刑。(圖/Pixabay)

苗栗一名鄭姓男子(22歲)日前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了一名國中少女小恩(化名),鄭男不僅欺騙小恩自己單身,還帶她到苗栗一間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但事後鄭男竟對小恩「射後不理」,還嗆聲「我只是玩玩」。讓小恩鐵了心,將此事告訴老師並由老師通報,法官審理後,依《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罪》判處鄭男3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鄭男與小恩在交友軟體Beetalk相識,2人認識不到1個月後,鄭男就將小恩帶往苗栗縣一間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但事後,鄭男竟對小恩不聞不問,訊息已讀不回,小恩到臉書搜尋之後才發現,原來鄭男早就已經有交往多年女友,讓小恩失身又心碎。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鄭男與小恩在網路上只認識1個月,鄭男明知道小恩年紀,對於性知識、性自主能力尚未成熟的情況下,為了滿足性慾,危害小恩身心發育,實屬不該。

苗栗地院依《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罪》判鄭男3年徒刑,而鄭男不服,上訴到二審、最高法院,但法官們皆認為判決並無不妥,均駁回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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