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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父痛毆猛踹4歲兒撞書櫃 肝臟破裂、大量腹腔出血不治

麥男失控把4歲大的兒子踹到肝臟破裂大量失血身亡,被判7年2個月有期徒刑定讞。(示意圖/Pixabay)

麥男失控把4歲大的兒子踹到肝臟破裂大量失血身亡,被判7年2個月有期徒刑定讞。(示意圖/Pixabay)

一名高雄市的麥姓男子因為不滿4歲的兒子不聽話,竟然猛毆並腳踹兒子,將他踹倒去撞書櫃,害得兒子肝臟破裂、腹腔大出血,最終傷重不治。麥男隨後自首犯案,法官一審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他7年2個月徒刑,案經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麥男養有1女、1子,2017年12月10下午,因為見到4歲的兒子不聽話吵鬧,一時情緒失控暴打兒子,更把兒子踹倒撞到書櫃,兒子因此倒地昏迷,送醫急救後,兒子的頭、頸部多處鈍傷,肝臟破裂、腹腔大出血、腦幹損傷,經搶救不治身亡。

醫師懷疑麥男有虐兒情況,警方到場後麥男自首是他痛毆兒子遭檢方起訴,法院審理期間,麥男表示自己有憂鬱症,很難控制好情緒跟衝動,再加上要獨立撫養一家人,壓力經年累月堆積下才導致行為失控,他在事後也感到相當後悔。

然而對麥男進行精神鑑定後,報告卻顯示,麥男的行為、辨識能力並未受到影響,且調查後發現麥男先前就有拍打兒子,導致兒子背部大片瘀青的紀錄,可見這並非只是一時情緒問題,而是長久以來的管教方式不正確。社工介入調查後也發現,兒子因為身為長子,所以麥男對他的期望很高,管教也較為嚴厲,但念在麥男平時並無暴力或凌虐傾向,且符合自首條件,所以判他7年2個月徒刑,上訴二審、三審則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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