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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敏感之際 黎智英申請「撤銷離港禁令」碰軟釘子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參與「831為香港罪人祈禱」非法集會,率隊走在最前面,以及涉及2017年恐嚇記者,於今年2月被捕;黎智英遭押後保釋,但被限制出境。昨(22日)黎智英向法院提出,取消禁止離開香港的禁令;法官審酌認為,黎智英未繳交相關計畫,因此將此請求擱置。

72歲黎智英身纏許多官司,其中較引人關注的是,被指控於2017年6月4日在維園內近音樂亭威脅記者,使其受巨大驚嚇;該案預計於8月19日開庭,若罪證確鑿定案,黎智英將面臨2000港幣(約新台幣7757元)罰款及監禁2年的懲罰。

另外,黎智英於2019年8月、10月分別參與3場未經過批准的集會遊行,每罪最高監禁5年刑罰。黎智英被逮捕後保釋成功,但依規定不得離開香港及每周三必須到警察局報到。

黎智英昨(22日)向法院提出取消離港禁令,不過被以無完整離境計畫為由駁回,因此決定擱置申請,擇日再提出離境請求;至於取消定期到警察局命令,因控方不反對,故法官同意22日起無需再到警察局報到。

根據《明報》報導,黎智英在庭外被問到有何離港計劃,他回答「出去有點事」,所以提早申請撤銷離境限制;他也提及,全國人大會議的議程包括制訂「港區國安法」,希望大家盡量去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