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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薛定岳「免繳5萬」就回家 檢曝關鍵原因

基隆地檢署傳喚王姓男子釐清案情。(圖/中時資料照)

基隆地檢署傳喚王姓男子釐清案情。(圖/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汐止派出所警員薛定岳28日追捕毒蟲王姓男子,結果行經福三街口時雙方碰撞,導致煞車不及撞上分隔島,送醫後仍身亡。而王男事後以5萬元交保,引起眾怒;對此基隆地檢署回應,有聽到外界的聲音,但這起案件並不符合5年以上重罪,加上王男沒有逃亡之虞。

王男被抓後,偵訊完被檢方諭令5萬元交保,卻籌不出保釋金,因此改限制住居獲釋,每日需到派出所報到,全案依涉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對於這樣的結果,警政署發表聲明表示無法接受,員警因公執法遭受歹徒以暴力挑釁危害生命,卻無法以嚴厲法律制裁,善良百姓的安全如何保障,安居樂業何來落實。

薛定岳女友得知撞死男友的嫌犯才諭令5萬交保,氣哭上網抱怨。(圖/翻攝臉書)
薛定岳女友得知撞死男友的嫌犯才諭令5萬交保,氣哭上網抱怨。(圖/翻攝臉書)

而薛定岳的侯姓女友得知嫌犯飭回,也崩潰在《爆怨公社》寫道,「我只是想抱怨一下 ,為什麼5萬就可以交保?到底把警察的命當成什麼?可以把我的男朋友還給我嗎?我只想我的男朋友回來就好。」短短幾個字充滿了對男友離世的悲痛,還有不解撞死人的王男居然可以5萬元就交保。

對此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彥章表示,因強制處分權的行使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聲押要件須有逃亡、串證之虞及犯刑期5年以上重罪,但這起案件並不符合重罪,且監視器畫面也不符合串證情形。他指出,王男涉案後3次主動到案說明,因此檢察官審酌後認為他沒有逃亡之虞,改要求他必須定時到派出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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