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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副連長!凌晨夜襲熟睡女同袍 撲上床強吻還喇舌

最高法院將夜襲女連長的陳姓副連長判刑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最高法院將夜襲女連長的陳姓副連長判刑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一名在陸軍兵器連擔任副連長的陳姓男子,因愛慕營部連的女連長,3年多前竟發動夜襲,在凌晨3點闖進連長寢室強吻熟睡中的女連長,造成女連長身心嚴重受創必須求助醫生,最高法院認為他犯行嚴重,依侵入建物強制猥褻罪將陳判刑3年6月定讞。

據調查,陳姓男子是陸軍中尉副連長,被害女子是上尉連長,駐地在台南市某軍方營區內,陳姓男子平日可自由出入營區大樓,查知女連長在營區大樓2樓的連長小寢室過夜。

陳姓男子竟於2016年11月13日凌晨3點發動夜襲,侵入營部連連長小寢室內,利用女連長熟睡的機會,撫摸她臉龐,進而將上半身壓在她身上且親吻她的嘴唇,並將舌頭伸入她的口腔內,女連長驚醒咬他的舌頭並推開,要求陳男停止。

陳男竟不顧女連長反對,違反女連長意願繼續強吻她,強吻猥褻女連長4次,最後女連長將陳男推到門外,將房門鎖住,陳男繼續在房外開門鎖無效後才離開,女連長之後向憲兵隊告發,將陳移送法辦。

陳涉侵犯後,竟飾詞狡辯,否認侵入連長寢室強制猥褻。辯稱一大早要跟女連長一同清點彈藥,才進去拜託她叫起床。他只有偷親她嘴巴,行為只成立性騷擾。

陳姓男子犯行造成女連長身心嚴重受創甚而必須求助醫生,阻礙了她的軍職生涯發展。歷審考量陳男始終否認犯罪,依侵入有人居住建築物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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