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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狼消防員性侵少女慘害輕生 背景遭起底、臉書PO抱小女生照

陳男臉書中經常出現「曬孩照」,他說自己只是喜歡小孩,所以常抱著她們拍照。(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陳男臉書中經常出現「曬孩照」,他說自己只是喜歡小孩,所以常抱著她們拍照。(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新竹縣消防局一名陳姓消防員,2018年在勤務中心時利用值勤之便,趁機抄錄一名當時報案少女的電話號碼,在這之後,便時常以通訊軟體聯繫少女,2人逐漸熟識後,陳姓消防員竟在車內對少女伸出魔爪,性侵得逞。事後少女多次欲輕生未果,2年間共輕生16次,最終不幸於2020年2月間輕生身亡。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依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嫌,對陳姓消防員提起公訴。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據悉,現年55歲的陳姓消防員2007年由警職轉為消防,後來被拔擢為消防小隊長,2012年起到勤務指揮中心任職。據曾和他共事的同事表示,陳男已婚且也有子女,工作上表現都很正常,個性熱心活潑好相處。且從陳男的臉書中也可發現,他懷裡經常抱著不同的少女、小女孩,在自我介紹中更寫下「拍謝!我喜歡小孩,所以常常抱著小孩照相,但不一定是我的小孩,我沒那麼會生,科科!」營造出一種熱愛孩子的親切形象。

而指控遭他性侵而輕生的未成年少女在2018年打電話到119勤務中心求救時,當時陳男竟偷偷抄下少女的電話,與她展開後續聯繫並熟識,甚至少女報案時還都指名要「請陳小隊長幫她」。而自2018年至2020年少女身亡期間,她總共有16次輕生救護的紀錄,她還在心理輔導時表示,遭到陳姓小隊長性侵,並且想殺死他。

小隊長在事發後雖坦承抄錄少女的電話,但否認有性侵的狀況,消防局同事私下表示,陳男的作法確實不妥當,且勤務指揮中心的工作繁忙,不斷會有電話打進來,他還能抄下電話,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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