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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探楊梅地下污水道標案評委名單 官員及台大副教授喝花酒GG了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楊梅地下污水道工程弊案將邱峰旭等人依貪污罪分別判刑。(圖/報系資料照)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楊梅地下污水道工程弊案將邱峰旭等人依貪污罪分別判刑。(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楊梅地下污水道2000萬元工程弊案,於7年前被檢調查出,前桃園縣水務局副局長的邱峰旭接受京揚公司負責人郭家銘招待,到有女陪侍的酒店尋歡,洩漏楊梅標案評選委員名單給郭,郭再招待其中一名評委台大土木系副教授徐年盛等人到酒店喝酒,京揚公司因而得標,台灣高等法院依貪污罪將邱男判刑7年。可上訴。

同案被告台大副教授徐年盛判刑3年8月、行賄的業者郭家銘判刑4年半,內政部營建署簡任工程司葉仁博判刑3年半,八里汙水廠廠長龔台生另因接受業者邀約到有女陪侍場所不當飲宴,但他返家後發現有現金賄款而返還,獲判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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