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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期局:eToro不是在台合法業者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因為是不合法證券期貨業者,所以去年已移送eToro交易平台。(圖/工商時報彭禎伶攝)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因為是不合法證券期貨業者,所以去年已移送eToro交易平台。(圖/工商時報彭禎伶攝)

跨境電子交易平台未落地,恐涉刑責。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14日指出,近來在國內頻打廣告及宣傳的eToro(e投睿)交易平台,並非國內合法證券期貨業者,依法不得在台灣境內經營相關業務,證期局已在2019年底移送相關資料給檢調,也呼籲投資人勿輕易透過此平台投資,以免發生糾紛時,無法保障。

蔡麗玲表示,只要是未合法登記的證券期貨業者,若在國內經營證券期貨等相關業務,經民眾檢舉或證期局接獲相關資料,將依違反證交法175條第一項、期交法第112條第五項、投信投顧法第107條第一項的刑事責任移送檢調偵辦。

如2019年共移送98件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案,其中非法證券業有7件、非法期貨業有56件、非法投信投顧則有35件;而今年到6月底,已移送非法證券期貨、投信投顧案共55件,有1家是非法從事證券業務,非法期貨共41家,非法從事投信投顧業務則有13家。

蔡麗玲表示,這些被移送的有些是非法推薦投資國外股票,有些是推薦國外期貨等相關商品,有些則是基金;若是非法從事證券業務,違反證交法,將可處二年以下或併科180萬元以下罰金;若是違反期貨交易法,則可處七年以下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投信投顧法,則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可併科罰金100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

因為科技進步,很多交易平台可能沒有落地台灣,透過網路交易平台及信用卡刷卡、匯款等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但只要沒有合法申請國內證券期貨等證照,就是違法,且是有刑責的問題。

如號稱全球註冊用戶已破1,300萬人的eToro,今年更宣稱因為新冠肺炎疫情,金融市場波動,使用者比去年同期成長427%,且台灣的用戶占其亞太區用戶就有13%。

但金管會強調,eToro並不是在台合法登記的證券期貨業者,已被金管會移送檢調,呼籲投資人莫輕易透過未合法登記的業者投資,以免發生糾紛時,沒有法律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