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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發局工程員收賄貪瀆案 曾華崇被法院裁定60萬元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最終裁定北市府都發局涉嫌索賄貪瀆的工程員曾華崇以6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方法院最終裁定北市府都發局涉嫌索賄貪瀆的工程員曾華崇以6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府都發局建管處使用科助理工程員曾華崇等人索賄包庇案,查出曾男向電梯及委外檢驗業者索賄數十萬元,檢方發動搜索約談,今天上午以涉案情節重大及有勾串證人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將曾男羈押禁見,但經北院開庭審酌後,認為曾沒有否認客觀事實,因此強制處分就能達到心理上的拘束及不敢勾串證言,因此晚間裁定曾男以60萬元交保。

根據檢調調查,台北市府都發局建管處使用科助理工程員曾華崇是承辦北市建築物升降設備委外抽驗標案承辦人,而周宗錡則為北市機械停車設備委外抽驗標案承辦人。

曾、周2人互為職務代理人,且找劉書豪當他們2人共用的私人助手,協助相關業務,並向星聚點KTV復興店索賄及發現家樂福桂林店的升降設備照片異常,也乘機索賄8萬元。

另,曾、周2人利用承辦「昇降設備委外抽驗」機會,以支付劉書豪薪資名義,曾向3家得標協會每月共索取4萬5000元,另周向2家得標協會每月共索取9000元,合計索賄每月5萬4000元,由曾、周、劉3人朋分花用。

周宗錡、劉書豪等11名被告今晨經北檢訊後,檢察官諭令分別以10萬到50萬元交保候傳並均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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