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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奪命追魂鈴騷擾分居妻 男辯稱:孩子哭著想找媽媽

吳姓男子用「女兒哭著找媽媽」等理由違反家暴保護令打電話騷擾妻子而被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吳姓男子用「女兒哭著找媽媽」等理由違反家暴保護令打電話騷擾妻子而被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吳姓男子在2019年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不得侵害妻子的身體或精神」保護令,卻仍在凌晨密集打電話騷擾從事業務的妻子,被一狀告上台北地檢署,吳男用「女兒哭著找媽媽」、「談離婚」的藉口答辯,檢方認為吳男就是要藉此向妻子施壓,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他起訴。

吳男與陳姓妻子感情不睦,妻子在2018年就向北院聲請保護令獲准,命吳男不得對陳女實施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保護令並在2019年1月送達吳男。

吳男明知妻子從事衛浴廚房設備的業務工作,生活作息正常,竟然在今年3月28日到30日凌晨,及4月8日凌晨,撥打數十通行動電話或LINE語音通訊給妻子,干擾妻子睡眠,讓妻子心生畏懼,隔天精神不濟,陳女忍無可忍,向警方報案。

吳男到案後表示,知道保護令內容,也承認打電話給妻子,但是,吳男辯稱「女兒一直哭著找媽媽」、「要談離婚的事情」才打電話,否認犯罪。

檢察官認為,吳男夫妻的女兒並不是身體不適或發生意外等急迫情況必須找媽媽,吳男應該可以先行安撫女兒或留言即可,沒有必要密集撥打電話,而且明知妻子的工作性質及作息時間,還在非急迫的情況下密集打電話,是造成妻子的困擾、不便,藉此對妻子造成壓迫,因此不採吳的辯詞,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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