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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看醫生藥袋現名字竟被丈夫毆打!阿富汗擬修法保障婦女使用「姓名」

阿富汗婦女外出要穿戴罩袍,遮住臉部及身體。(示意圖/Pixabay)

阿富汗婦女外出要穿戴罩袍,遮住臉部及身體。(示意圖/Pixabay)

阿富汗的女性一直以來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平時對外要遮住自己的身體和姓名,一旦露出就會被認為「可恥」。當地一名婦女因生病發燒而去看醫生,回家後她的丈夫看到藥袋上寫著她的名字,竟痛毆她一頓,僅因為她向一名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名字。近來有許多女性發起使用自己姓名的運動;據傳阿富汗總統加尼(Ashraf Ghani)指示,中央民事登記局擬修改《人口登記法》,以允許女性能對外使用自己名字。

據《BBC》報導,在阿富汗的公共場合使用女性的名字是不被允許的,她們通常被稱為母親、女兒或姐姐,當地法律規定女性出生證明上只能寫父親的名字,女性若是結婚、生病,請柬與藥袋上也不會寫上她們名字,就連死後墓碑上也不能掛上名字。近年來當地女性開始爭取自己的名字,發起「我的名字在哪裡?」的運動。

過去幾周內,加尼指示相關單位研究是否能夠修改《人口登記法》(Population Registration Act),讓當地女性能在自己的身分證及孩子的出生證明使用名字;據了解,這項草案已被送至阿富汗政府轄下的行政事務辦公室(OAA)。阿富汗前國會議員兼婦女權利運動者Fawzia Koofi表示,對於修法案非常贊同,她認為「這應該是很久以前就要發生的事了。」

阿富汗社會學家阿里卡維(Ali Kaveh)表示,阿富汗目前仍是重男年輕女社會,女性不僅在外要遮住自己的身體,還要隱藏自己的名字,一旦露出會被認為是「可恥的」,因此她們被稱為「太陽和月亮」。最殘醋的是,男性能在社會上受到尊敬與光榮,女性卻要躲躲藏藏的過生活。

阿富汗女權運動興起,但當地也有許多女性不支持,也引來不少批評的聲浪;她們提到若有人問到自己名字時,會顧慮到父親、丈夫們的榮譽,「我想被稱為我父親的女兒,我兄弟姊妹,未來想被稱為我丈夫的妻子。」也有人認為,當務之急應該是維持家庭內部的和平,正確優先安排好該做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