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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癌男撿到錢報警途中車禍 孕妻喪命還被告侵占

命運多舛的蕭男撿到錢報警途中,竟發生車禍讓他失去妻兒還被告侵占,所幸北檢明察將他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命運多舛的蕭男撿到錢報警途中,竟發生車禍讓他失去妻兒還被告侵占,所幸北檢明察將他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新北市蘆洲一名罹患口腔癌的蕭姓男子,今年6月在台大醫院停車場撿到3000元,騎機車載著懷孕妻子返家途中要到警局報請失物招領時,卻發生一屍兩命的不幸車禍,命運悲催的蕭男甚至被控侵占,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確認蕭男遭逢人生重大變故,無犯罪故意,連失主都替蕭男求情,檢方將他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蕭男今年6月13日在台大兒童醫院停車場繳費機旁撿到3000元,因蕭男急著回家照顧懷孕妻子,打算回家之後再將拾獲的現金送到警方,不過,當蕭男返家改騎機車載著孕妻要去派出所途中,竟然發生車禍,後座妻子和他未出世的孩子不幸身亡。

掉錢的蔡姓女子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定撿到錢的是蕭男,於是依侵占罪嫌偵辦,並通知蕭男到案,但蕭男當場就歸還失主3000元,並不斷道歉,不過警方仍須依法送辦。

檢方開庭時,蔡女主動向檢方為蕭男求情,希望法院不要處罰蕭男。而檢方也調閱新北地檢署的相驗紀錄及車禍肇事報告,確定蕭男撿到錢的當天確實發生一屍兩命的車禍,基於蕭男發生人生重大變故,傷心之餘遺忘撿到錢的事,認定蕭男沒有犯罪意圖,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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