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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完疝氣手術睪丸激痛!他強忍16小時「缺血壞死」 被迫閹掉怒告醫

劉男開完疝氣手術後出現睪丸扭轉。(示意圖/Pixabay)

劉男開完疝氣手術後出現睪丸扭轉。(示意圖/Pixabay)

台南1名劉姓男子去年到醫院進行疝氣手術,不料術後睪丸出現劇烈疼痛,他強忍了16小時實在受不了,趕緊前往急診室治療,結果發現右側睪丸扭轉,且有睪丸缺血、精索血管腫大充血情形,最後因缺血性病變壞死,被迫切除。事後,劉男對執刀的張姓醫師提告,但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處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於2015年11月10日到安南醫院接受疝氣修補手術,由張醫負責執刀,孰料術後睪丸疼痛難耐,整整持續了16小時,只好趕到醫院掛急診,並轉至同院石姓醫師門診;石醫檢查後,發現患者右側睪丸扭轉,遂安排緊急固定手術,術中發現睪丸缺血,懷疑跟疝氣手術有關,隨即向張醫諮詢,但對方拒絕打開疝氣手術傷口進行處置。

雖然緊急施行睪丸固定術,劉男的右側睪丸仍因缺血性病變壞死,被迫整顆切除,生育能力大受影響,氣得他向法院提告醫療疏失。針對病人指控,張醫喊冤說,石醫當時一下刀,就發現劉男右睪丸呈紫黑色,似需進行切除手術,所以他判斷打開原手術傷口不僅無助治療,反將增加感染風險,才會建議先保存睪丸,進行溫敷與提高血液回流等療程,待確定壞死再做處理。

案經法院審理,法官查閱衛福部醫審會提供的文獻資料,發現「愈早打開原疝氣手術傷口,救治機率自然提高,6小時內打開大部分可救回;12小時內救回機率50%;24小時則僅有10%,但不打開就一定會壞死」,而劉男當時過了16小時才就診,手術時更已超過21小時,認定張醫的判斷確有其專業考量。

台南地院審酌,劉男僅單憑被告於手術會診中認為無打開原手術傷口之必要,而拒絕打開傷口進行處理,即認張醫之決策不符合醫療常規,稍嫌速斷,也未提出其他證據證明被告上開醫療處置確有過失,法院自然無法確信醫生有疏失,因此判處張姓醫師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