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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警「闖幼兒園私審」被判拘役 林俊佑提上訴:爭取公平正義

林俊佑表示會繼續上訴。(圖/中時資料照)

林俊佑表示會繼續上訴。(圖/中時資料照)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為替女兒出氣,竟率2名警察到幼兒園「辦私案」,引起軒然大波;花蓮地方法院日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林俊佑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對此林俊佑表示,會繼續上訴為公平正義奮鬥,替自己發聲。

林俊佑2018年6月21日帶著2名便衣警員進到幼兒園,期間大吼「是誰欺負我女兒」,還要幼童指認犯人,當著眾人的面前公審欺負女兒的女童。大聲斥喝的行為造成多名學童嚇到尿褲子,甚至有人挫青屎,引起其他家長不滿。

林俊佑事後因不滿黃姓園長不交出監視器恫嚇,「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來進監獄,那沒問題啊。」使對方心生畏懼。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俊佑僅憑個人主觀上認定子女遭受欺凌,便出言恫嚇園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

對此,林俊佑向《聯合報》表示,會提出上訴,而報章雜誌不斷引用小女孩站在中間好像正在挨罵的照片,那位就是他可憐的女兒。他指出,很抱歉連累警察朋友,而很多人想要抓著其中一個細節來論斷是非,這點也不想回應了,未來會繼續奮鬥,為自己發聲、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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