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 護理師 性侵 台中地院
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
獨/落地爆胎甩鍋機長卻完敗!安捷航空喊賠689萬解雇他 反判賠476萬
從國內首家民間飛航訓練中心轉型的安捷航空,2024年11月4日飛完醫療任務,從松山機場返回金門機場時左輪爆胎,檢修發現左側機身框架結構多處損害,航空公司歸咎機長違規釀禍,造成營業損失689萬1580元,以違反勞動契約及航務手冊為由解雇,段姓機長不服,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台北地院調查,機長換到右座駕駛、進場落地不穩卻未依規定重飛這兩個行為確實違規,不過沒有充分證據可證明爆胎與機長操作蹬舵時觸動煞車有關,左側機身結構受損的原因不明,也不能全怪機長,加上安捷航空明知其他機師也有換座位駕駛、不遵守進場規定的情形,卻沒有比照辦理,因此判決段姓機師勝訴,依據他的月薪和合約剩餘長度,安捷航空應賠償476萬元左右。段姓機長2023年10月進入安捷航空任職並簽約5年,月薪大約10萬元,原本2028年合約期滿,但「1104事件」導致他提前遭遇失業危機。事發當天,段姓機長駕駛Tecnam P2012 Traveller從金門緊急後送一名小嬰兒到台北就醫,完成任務後從松山飛回金門,在傍晚5點多降落時左主輪爆胎停在跑道上,雖無人傷亡,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仍介入調查,於2025年11月報告出爐,提及「該機落地時,操控駕駛員可能於蹬舵操作中觸動左煞車踏板,致左主輪煞車壓力於觸地時作用於煞車制動鉗,致左主輪無法轉動,胎面橡膠及編織層於跑道上拖行過程中磨穿進而爆胎。」對於事故機左起落架箱梁前、後的機身框架受損原因,運安會指出,可能是因為左主輪落地時,機體結構承受的衝擊力超出負載能力,但航電系統(G1000)的飛航資料紀錄顯示,之前就有幾次數值偏高的情形,而且紀錄的取樣率偏低,不排除有「實際落地時之加速度峰值遠高於紀錄數值」卻漏記的狀況。調查報告還說,安捷航空在「1104事件」前並未檢查受損部位,欠缺相關資料可證明損害發生的確切時間,所以不能確認左側結構損害的真正原因。安捷航空沒等運安會公布調查報告就開鍘段姓機師,認為他犯下多項操作疏失,導致公司商譽受損、將來投標政府標案有困難,而且為了檢查及維修事故機,已支出689萬1580元以上,因此在2025年2月7日發出解雇通知書。段姓機師展開反擊,向台北地院提告主張安捷航空解僱不合法,炒他魷魚之前應先連續懲處,如果還是沒改善才可解僱。北院比對安捷航空的航務手冊及運安會報告,段姓機長應該待在左座操作航機卻換到右座,降落時不符合穩定進場及落地的要求,但未依規定重飛,不過這兩個違規行為跟「1104事件」的原因無關。法官引用運安會調查的結論,左主輪爆胎可能和機長踩蹬舵時觸動左煞車踏板有關,但飛航紀錄器、飛行顯示系統的資料並未包含輪速、煞車壓力、煞車踏板位置等參數,因此無法驗證實際操作情況;事故機降落時並非單獨以左主輪落地,這跟機身內部框架結構和蒙皮受損集中於左側的結果也不符,所以這些損害不見得是「1104事件」造成的。法院還發現,安捷航空其他機師也有更換座位、違反穩定進場規定,公司並未從嚴懲處或解僱;段姓機長雖然違反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但沒有達到非解僱不可的嚴重程度,因此判決僱傭關係存在。段姓機長與安捷航空的合約到期日是2028年10月15日,北院判決公司須從2025年2月8日(解雇隔日)開始按月給付10萬7千元,直到約滿為止。安捷航空表示,尊重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結果,惟相關勞僱過程原委與判決書撰寫內容有所不符,尚需查明釐清指正,本公司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安捷航空表示,將依法於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捍衛公司聲譽與清白。
法官謊報「盜帳號」下場出爐!高雄請調新北遭拒 匿名發文取暖又挨轟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調動遭拒,上「法官論壇」匿名抨擊決議過程粗糙草率,馬上被猜出身分,他改用其他名稱寫文章自誇自讚,仍被抓到是分身發文,他卻對司法院資訊處回報有人盜用帳號,引發這起「法官謊報案」,張浩銘滅火不成反遭火撲,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大約60多萬元。張浩銘從律師轉法官,2024年12月分發高雄地院,2025年3月請調到新北地院,理由是父母年事已高,有醫療需求也希望他就近照顧,不過新北院開會拒絕他請調。張浩銘得知申請失敗,以「不吐不快」為名上法官論壇發表文章:「最近有某法官申請特殊調動,從甲法院調動到乙法院,甲法院已經決議通過,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席間還有學長姐表示乙法院是艱困法院,某法官的情況不適合來」「變向(相)的法官會議的程序跟審查,比審判還要粗糙。某法官的情況真的很艱困,但很遺憾乙法院的會議程序好草率。這樣乙法院統調(每年8月例行調動)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補人了,有人想來還拒絕,不是很艱困嗎?」張浩銘旋即遭其他法官戳破真實身分,還回敬他沒戰力又不敬業,張浩銘改用「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之名再發文,自誇有努力工作,但有人揪出兩篇文章IP相同,都是張浩銘寫的。眼看紙包不住火,張浩銘謊稱帳號遭盜造成困擾,請司法院資訊處協助刪文,後來因高雄地院提供P位址查核比對,張浩銘自知理虧,寫信對司法院資訊處坦承都是他發文,信中提及「並無資安疑慮...造成貴處困擾,深感抱歉」。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張浩銘增加司法院資訊處工作負擔、損害法官正直形象,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首度開庭時,張浩銘不認謊報,聲稱只是表達不當,還請求不公開審理,因為他仍擔任法官,若將個人資訊暴露於社會,會造成全家困擾,也會影響他的審判工作;司法院代表回應,移送事實跟張浩銘個人及家庭狀況沒有關聯,沒必要不公開審理。職務法庭諭知本案仍應公開進行。本案辯結時,張浩銘鬆口道歉,他知道造成司法圈困擾,請求判決申誡,如果罰俸希望不超過2個月;司法院代表請求懲戒法庭依法評會的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15日上午判罰張浩銘6個月薪水,本案可上訴。
獨/「蘇震清2.0」詐欺犯想出海酬神 法官打臉「神威無遠弗屆」
一名塔位詐騙集團的主嫌計畫今年6月前往小琉球拜廟酬神,但他因案遭限制出境、出海,向高等法院聲請暫時解禁以維護他宗教自由的權利,結果遭到駁回,合議庭提點這名詐欺犯「神威無遠弗屆」,不一定非得出海才能感謝神明。小琉球位於屏東縣西南方海面,唯一往返台灣本島的交通方式是搭船,捲入SOGO經營權收賄案的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也因弊案纏身遭限制出海,但他在2023年4度去小琉球選民服務以及為兒子助選,已違反強制處分,曾被二審法官叫回來開庭並告知往後每次去都必須得到法院同意。「蘇震清2.0」事件主角叫做李晟瑞,在萬福禪寺靈骨塔詐欺案中騙走14人血汗錢,2022年台北地院判刑24年,他不服上訴,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合議庭審酌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也有必要限制出境、出海,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可順利進行,從2025年4月14日裁定自4月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於去年12月8日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李晟瑞想在今年6月12日到15日、19日到22日期間,與家人一同前往屏東縣琉球鄉的三隆宮、池隆宮、真武堂酬神還願,他認為這是個人宗教信仰,攸關他的「心理安全」,請法院衡量他積極配合審理與遵期到庭,並無逃匿或遲延訴訟程序的進行,他願意具保以暫時解除「禁海令」。高院指出,縱使李晟瑞之前都如期出庭,這跟他搭船出海後會不會趁機潛逃並無必然關係,因此仍有限制出海的必要,何況他一審判刑超過20年,基於人性趨吉避凶,他逃亡藏匿的可能性極高;況且「神明無所不在」,李晟瑞可誠心祝禱,以其他方式表達對神明的敬意與謝意,尚無出境、出海的急迫性及不可替代性,所以駁回聲請。
獨/她搭捷運拍張照代價12萬!還淪為法院認證「家暴女」
新北市一名曾在電視台上班的王姓女子與父母、哥哥不合又涉嫌家暴被趕出去,某天她搭捷運上班時見到哥哥,暗中拍照並傳給爸爸,她自認因為離家多年,不確定哥哥現在的長相,突然在捷運看到很驚訝,才想跟父親確認一下,但哥哥很不滿,法院保護令明明禁止妹妹有騷擾行為,因此提告。新北地院認為,王姓女子不只傳照片給爸爸還罵髒話,從她傳送的訊息可研判是蓄意騷擾,以違反保護令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王姓女子在捷運上偷拍哥哥照片的代價是12萬元。王姓女子原本家住新北土城,2016年母親聲請保護令將她逐出家門,2023年7月底上午,王姓女子坐捷運見到一名戴口罩的男性乘客,認出是她哥哥,便拿手機拍下傳給爸爸,並傳訊息:「X(髒話)這是XX(哥哥的名字)」、「他在松山上班」,再傳了2次「坐等」的貼圖。王姓女子曾恐嚇辱罵哥哥,還意圖拿電擊棒攻擊,在偷拍事件發生時仍在家暴保護令有效期間,哥哥得知父親收到這些訊息,堅持報案處理,經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王姓女子強調上班途中偶遇哥哥讓她震驚訝異,當時是疫情期間哥哥戴著口罩,所以她拍起來向父親求證,會使用不雅字眼則是驚訝的意思,她並未觸犯保護令。一審法官不採信王姓女子辯詞,審酌她漠視保護令,沒跟哥哥達成和解或賠償,而且犯後態度不佳、耗費司法資源,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王姓女子上訴仍做無罪答辯,爸爸跟她關係不好,不會對她言聽計從,收到她訊息不代表一定會轉給哥哥,也不能因為爸爸和哥哥同住就認定父親必定轉傳訊息;她搬走後幾乎沒見過哥哥,不清楚哥哥長相有何變化,只憑兩人是兄妹關係就認定她不會認錯人也很牽強。高院調查,王姓女子2022年一度得到爸爸同意,暫時回家住一段時間,但哥哥對妹妹也不客氣,動不動就罵人、要求妹妹搬走,法院曾對王姓女子核發保護令,禁止哥哥騷擾她,由此可知兄妹長期不睦,雙方都有保護令可箝制彼此。二審法官指出,王姓女子傳給爸爸的訊息以髒話當發語詞,顯然有惡意,如果她只是好奇戴口罩的男乘客是不是哥哥,應該用疑問句而不是肯定句,這表示她對於哥哥的身分非常確定;加上她傳送「坐等」貼圖,可見她並未感到震驚,而是很淡定的心情。合議庭解讀,王姓女子有意藉由爸爸轉達訊息,讓哥哥知道已被她掌握上班地點和通勤方式,這是刻意要「噁心」哥哥,已達成騷擾的結果,考量王姓女子仍不認罪無從輕判,仍維持一審所判的4月。本案不可再上訴。
中正一前偵查隊長4度性侵女警辯兩情相悅 二審打臉仍判7年
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遭控性侵女隊員,他不服台北地院判刑7年,但高等法院今日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刑度。本案尚未定讞,可上訴最高法院。依據一審判決,2020年8月陳彥錦就任中正一偵查隊隊長,隔一個月就趁著跟女警共搭計程車的時機摸女方大腿,後續半年共4度在女警租屋處、辦公室性侵,最後一次發生時,女警已申請調單位獲准,陳彥錦仍硬來並說出「我要妳牢牢記住我」,女方不願再吞忍,驗傷後報案。陳彥錦辯稱兩情相悅,因為他已婚又擔任主管才沒有對外公開兩人關係,他尊重女警,從未逼迫對方。女警反駁,跟陳彥錦純屬職場長官與部下的關係,並非情侶,她為此身心大受打擊,也後悔沒早點鼓起勇氣追究。女警的好友作證,女警曾說「怎會有人白天文質彬彬,晚上變成人面獸心」,晚上跟白天正義凜然、知識淵博的樣子判若兩人。被害人另外對陳彥錦提起民事求償,2025年8月一審判賠100萬6067元,全案上訴由高院審理中。
獨/外交部領事局快照機「事後」開發票 前員工爆逃漏稅挨告卻三連勝
外交部領事局快照機廠商「海巡」發現,離職員工兩度在Google評論頁面留下1星負評,質疑公司沒開發票涉及逃漏稅,快照機老闆不滿商譽受損火大提告,刑事部分檢察官2度不起訴,民事部分求償100萬元並要求「洗門風」在Google評論刊登勝訴判決,但法官認為,即使快照機實際上有開發票,但因為是事後配合客人要求才會補開,並非當場開立,而這名離職員工只負責在現場拍照,不清楚公司其他單位如何運作,何況逃漏稅的評論事關公益,因此並未違法侵害廠商名譽,判決免賠,離職員工對上前東家的官司已3連勝。本案原告是誠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陳姓老闆,他主張林姓離職員工在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15日去外交部領事局的Google評論網頁留言:「貴局現場有誠和工作人員,卻沒有開立統一發票,相紙上亦沒有QR Code得以取得電子發票,這應該不是一個廠商的該有的不當行為。以一天平均300〜400張拍照數量,會嚴重影響國家稅收。」、「未如數開立統一發票,涉及逃漏稅情事,已逕向國稅局舉報。」林姓離職員工除了說公司沒開發票逃漏稅,另外提到領事局承辦人每個月統計拍照人數,到了月底會託拍照人員轉交牛皮紙信封給公司,他懷疑信封裡的內容物「是要計算抽取佣金嗎?」他還爆料領事局從2020年招標快拍機之後,到2024年期間都沒重新招標,「不知是否符合相關法令?」陳姓老闆認為這些負面言論會讓網友誤認公司是不法企業、從事官商勾結,已涉嫌加重誹謗、妨害信用,向士林地檢署提告,不起訴後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也被駁回,因此改告損害賠償,要林姓離職員工賠他100萬再去Google評論刊登本案判決以回復名譽。林姓離職員工承認留言,但他是基於個人親身經歷發表意見,檢方已認證他沒有侵害前東家的名譽。台北地院調查,誠和老闆自己都說發票不會現場給,如果客戶申請才會寄紙本或電子發票過去,可見民眾去領事局拍完快照後,業者的確不會主動、即時開發票,林姓離職員工之前只做現場拍照的工作,不會知道公司內部的業務分配,他並未使用偏激或侮辱性語言評論前東家;逃漏稅問題攸關國家稅務及公共利益,因此並未構成不法侵害。至於快照機標案實際情形,誠和老闆告訴法官,2022年2月簽約時有約定,2年後到期可比照原契約條件續約2年,因此延長期限至2026年2月;租金計算方式則是領事局依據快照機每個月的業績結算,會派人統計拍照人數並交付收據。法官判斷,快照機業者跟領事局如何約定,林姓離職員工無法得知,在他離職後也沒有管道向老闆查證,他相信自己親眼所見有可信度,合理質疑政府招標事宜,也沒有侵犯前東家的名譽權,判決林姓離職員工免賠、免登判決。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
國中生抄罰寫到半夜 家長怒告學校要國賠200萬!結局神反轉「判免賠原因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在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為不滿班導師的管教方式,家長控訴老師不但強迫學生提早到校考試,還自創嚴苛的「成績九宮格」門檻,沒達標就得瘋狂罰抄課文,甚至剝奪學生的午休和體育課,導致孩子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轉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索賠學費、醫藥費及精神賠償共計2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結局大反轉,法官「因1事」,判決家長全數敗訴。國中男家長控訴般導太嚴苛,制定「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考試沒過就要抄寫課文,孩子因此常常罰寫到半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家長控訴班導「教導嚴苛」 要求學校賠200萬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同學的家長指控,孩子讀國一時,當時的班導師規定非常嚴苛,要求學生每天早上7點25分就要到校考試或自習,遲到就要罰抄課文。不僅如此,老師還制定了一張「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訂出孩子根本做不到的高標,只要考試沒過,就要罰抄好幾張稿紙的課文。家長表示,孩子每天為了處罰寫到半夜,放學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甚至因為沒寫完,連午休跟體育課都不能上。她向學校反映後,老師反而懷恨在心,私底下酸孩子:「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孩子最後精神壓力大到抗拒上學,最後被迫轉學。家長認為學校督導不週,要求賠償轉學學費、醫療費和母子兩人的精神損失共200萬元。班導反駁稱該學生常常遲到、沒交功課、不訂正錯題目,因此制定抄寫規則絕非故意刁難。(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校方、老師反駁 曝該生常遲到、缺交功課面對家長指控,校方和老師在法庭上提出反駁。學校強調,只有禮拜五配合學校升旗,才要求學生7點25分到校,其他天聯絡簿寫7點40分到校只是自由練習,不計入成績。至於被指控的「成績九宮格」,校方拿出表單正反面澄清,這張表反面是「自我期許計畫」,是老師跟學生討論、家長同意後才寫下的目標,而且後來這套制度根本沒有真正實施。老師坦言,該學生開學後其實「常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考試錯了也不訂正」,身為導師,處罰他罰抄課文或要求訂正,本來就是維持基本品格和學業的正常教學手段,絕非故意刁難。法官最終認為校方管教並無不當,且該學生確實常遲到、不交作業,因此老師無違法,國賠也不成立。(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最終判決家長告失敗 關鍵原因曝光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親自翻閱甲男當時的聯絡簿,發現孩子確實有頻繁遲到、沒交作業和沒訂正考卷的紀錄。法官認為「守時、寫作業」是學生應盡的本分與基本品格,學生沒做到,老師採取罰抄等管教措施,屬於教師法賦予的正常輔導管教範圍,並無不法。加上表單上有學生自己的簽名,家長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孩子有因為這張表受到額外的處罰。至於老師講「你的計謀成功了」雖然聽起來不妥、酸溜溜的,但還算不上法律上的「恐嚇」。法官最後認定,該班導師的管教雖然比較嚴格,但出發點是為了教學與輔導,並沒有故意虐待或違法侵害學生的權利,既然老師沒有違法,國家賠償就不成立。因此依法駁回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訴訟費用由家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剛離婚就中1.3億刮刮樂!前夫急喊「分一半」 法院1句話打臉
美國羅德島州1名女子在完成離婚手續後不久,幸運刮中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3億元)刮刮樂頭獎。前夫得知後,主張彩券可能是在離婚正式生效前購買,要求分得部分獎金,雙方為此展開多年法律攻防。羅德島州最高法院近日作出最終裁定,認定彩券是在離婚生效後才購買,獎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前夫無權分享。《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根據法院文件,48歲的瓦雷拉(Ana Varela)與56歲前夫蒙泰羅(Daniel Monteiro)於2007年結婚,但婚姻僅維持約5年,蒙泰羅便搬離住處前往麻州生活。2人雖長期分居,直到2020年2月瓦雷拉才正式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並表示雙方已分開生活超過3年。男方並未提出答辯或反訴,離婚程序順利進行。由於2人當時皆未聘請律師,而是自行透過視訊參與法院審理,因此在離婚程序中出現行政瑕疵。依照規定,法院應先核發「最終判決前裁定」,經過20天等待期後,再登錄正式離婚判決。不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行政作業影響,法院在2020年10月8日同時完成2份文件的登錄,未依規定間隔20天。儘管程序存在瑕疵,法院文件顯示,雙方早已完成財產協議,確認已分配所有個人財產,沒有共同持有的不動產或債務,也沒有其他財產爭議需要法院處理。法院並裁定雙方共同擁有2名子女的法定監護權,婚姻關係正式結束。離婚完成後不久,瓦雷拉於2020年10月底購買1張刮刮樂彩券,幸運刮中400萬美元頭獎,並於11月4日正式向彩券公司領獎。她最後選擇一次性領取約260萬美元獎金,而非分期領取400萬美元,扣除稅金後實際可獲得近200萬美元。蒙泰羅得知消息後,於2021年向法院聲請撤銷離婚判決,主張法院當初未遵守20天等待程序,因此離婚尚未合法生效,彩券獎金應屬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有權分得部分獎金。不過,家事法院認定,相關程序錯誤僅屬行政疏失,並不足以推翻已生效的離婚判決。案件上訴至羅德島州最高法院後,首席大法官薩特爾(Paul A. Suttell)也支持家庭法院見解,指出雖然法院行政程序確有瑕疵,但不足以使離婚失效。最高法院同時指出,雖然無法確認彩券的確切購買日期,但雙方均承認是在2020年10月29日至31日之間購入,距離10月8日離婚生效已超過20天,因此400萬美元獎金依法屬於瓦雷拉個人財產,前夫無權主張分配。瓦雷拉的律師對判決表示肯定,指出當事人對最終結果感到滿意,也藉此提醒民眾,即使離婚過程看似和平、簡單,仍應聘請律師協助處理法律程序,以免因文件或程序問題引發後續爭議。至於蒙泰羅的律師則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認為法院誤用州法律,未能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2天打1次牛奶針!珠寶設計師砸582萬注射485次身亡 逆轉起訴醫師
台北一名珠寶設計師因睡眠障礙,砸下582萬元接受薇娜時尚美學診所劉姓醫師的舒眠治療,在1023天內施打「牛奶針」485次,幾乎2天就打1次導致藥物成癮,她中止療程後8個月,去另一家診所做除疤雷射手術時,為進入舒眠麻醉狀態再度注射牛奶針,結果昏迷身亡,家屬對兩位醫師提告,結果最後做除疤手術的醫師不起訴,長期為被害人舒眠治療的劉姓醫師,原本兩度不起訴,高檢署都發回重查,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丙泊酚(Propofol)製劑因為乳白色外觀有「牛奶針」的暱稱,可用於醫療麻醉,屬管制藥品,去年「車模界林志玲」蔡姓女模即因失眠困擾,接受名醫吳紹琥的舒眠電波療程後昏迷19天拔管離世。檢方調查,薇娜時尚美學診所的劉姓醫師明知丙泊酚是第4級管制藥品,不應不當使用導致病患成癮,為了賺取高額報酬違反醫療規則、也沒善盡注意義務,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1年1月22日期間為求診的珠寶設計師高頻率注射含有丙泊酚成分的「飛可復1%注射液」共485次,造成患者身心依賴成癮後,再繼續施打。2021年9月2日,珠寶設計師前往新莊某診所,接受辛姓醫師注射丙泊酚藥物,在舒眠麻醉的狀態下除疤雷射,但出現血氧降低、心跳緩慢等症狀,經CPR搶救後送醫,於同年9月30日宣告不治,解剖研判可能因為舒眠麻醉師用丙泊酚,引發缺氧缺血性腦病變和長時間住院治療後,腦水腫併發肺炎、菌血症而死亡。死者的先生、兒子告薇娜診所劉姓醫師涉嫌過失致死,北檢第一次偵查不起訴,高檢署發回,北檢二度偵辦仍不起訴,不過家屬再議成功,地檢署第三度調查,承辦檢察官依發回意旨、解剖結果以及醫學鑑定報告,逆轉起訴劉姓醫師,認定他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珠寶設計師的母親另提民事損害賠償,一審判賠632萬元,二審改判200萬元,2024年年底三審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賠償200萬。
邀約滾床單竟痛下殺手!女護理師遭藏屍行李箱 他還想讓野豬滅證下場曝
匈牙利布達佩斯首都法院近日就一起震驚國際的命案作出判決。一名愛爾蘭男子在2024年於布達佩斯與赴當地旅遊的美國女子發生性行為期間,將對方毆打並勒斃,事後企圖掩蓋犯行,不僅清理現場,還購買大型行李箱藏屍,並驅車前往匈牙利巴拉頓湖(Lake Balaton)附近森林棄屍,希望野生動物啃食遺體、掩蓋證據。法院認定男子蓄意殺人,判處14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刑滿後將驅逐出境返回愛爾蘭。嫌犯遭警方逮捕後帶往棄屍地點,協助調查人員尋獲死者遺體。(圖/GoFundMe)死者為31歲、美國奧勒岡州波特蘭(Portland, Oregon)神經外科護理師麥肯齊米哈爾斯基(Mackenzie Elizabeth Michalski),親友都暱稱她「Kenzie」。她於2024年11月前往匈牙利度假,11月4日晚間在布達佩斯知名酒吧街活動時,與37歲愛爾蘭籍男子相識,兩人先後出入多家夜店,最後一同離開並前往男子租住的公寓,監視器拍下兩人搭乘電梯的畫面,也成為她生前最後身影。根據警方調查,兩人在公寓內發生親密行為後,男子將米哈爾斯基綑綁,並以暴力攻擊其頭部,再持續勒頸長達2至3分鐘,最終造成窒息死亡。法院指出,被告在案發後未曾施救,也沒有撥打電話求援,顯示其主觀上已預見並放任被害人死亡結果,因此構成故意殺人,而非意外事故。親友在燭光追思活動悼念麥肯齊米哈爾斯基,希望外界記住她生前善良、熱心助人的一面。(圖/達志/美聯社)驗屍結果顯示,米哈爾斯基除頸部遭長時間壓迫外,頭部亦有明顯鈍器傷勢。死者母親吉兒(Jill Michalski)於庭上痛訴,女兒遺體因傷勢過重,連臉部都已幾乎無法辨認,令家屬悲痛萬分。犯案後,男子先仔細清洗公寓、試圖抹除血跡及DNA痕跡,再將遺體暫時藏進衣櫃,隨後購買一只大型行李箱,把遺體塞入其中。他之後租車南下約145公里,前往巴拉頓湖附近錫格利蓋特(Szigliget)森林地區棄屍,將行李箱丟棄在樹林深處,希望藉由野豬等野生動物啃食屍體,加速破壞證據,藉此逃避警方追查。米哈爾斯基原本預定於2024年11月5日退房並搭機返回美國,但同行友人遲遲聯絡不上她,發現她既未返回Airbnb住宿處,也錯過返國班機,立即向警方報案。布達佩斯警方成立失蹤專案小組後,調閱大量監視器畫面,確認她最後與愛爾蘭男子一同離開夜店,隨即將男子列為重點對象。親友在燭光追思活動悼念麥肯齊米哈爾斯基,希望外界記住她生前善良、熱心助人的一面。(圖/達志/美聯社)警方於案發兩天後將男子逮捕。起初他堅稱女子是在雙方發生性行為時意外死亡,但在偵訊過程中最終承認殺害對方,並帶領警方前往棄屍地點。警方公開的畫面顯示,男子戴著手銬,引導調查人員抵達森林,鑑識人員穿著防護衣,在現場採集草木、土壤等跡證,並起出裝有死者遺體的大型行李箱。調查過程中,警方從男子手機發現多項不利證據,包括死者遭棄置時仍全身赤裸、雙手遭綑綁的影片。此外,警方還查扣一支俗稱「間諜筆」的偷拍設備,裡面存有男子在布達佩斯街頭尾隨、接近多名女性的影像,成為檢方認定其行為具有預謀與危險性的佐證之一。更關鍵的是,男子犯案後曾多次利用網路搜尋如何掩飾犯罪,包括「豬真的會吃人類屍體嗎?」「野豬是否棲息在巴拉頓湖周邊」「德州女子遭野豬攻擊身亡」「屍體腐爛後會散發什麼氣味」「如何去除腐肉臭味」「布達佩斯警方辦案是否可靠」「警方如何調查失蹤人口案件」等內容。檢警認為,這些搜尋紀錄顯示他當時正積極規劃如何棄屍及躲避警方追查,而非臨時失手造成悲劇。審理期間,辯護律師主張兩人是在「雙方同意的激烈性行為」中發生意外,稱死者曾要求被告進行勒頸行為,因此死亡屬於非預期結果,甚至要求法院重新開棺驗屍,並調查死者心理及醫療紀錄,以支持辯方說法,但遭法院駁回。男子也在庭上表示,一切都是依照死者要求進行,「我從未想奪走她的生命」。不過檢方強調,死者過去曾有頸部舊傷,從未展現任何涉及BDSM或窒息性愛的興趣,加上被告在案發後沒有施救,反而立即清理現場、藏屍、購買行李箱、租車棄屍及搜尋滅證方式,一連串行為已足以證明其犯意,絕非單純意外。法院最終採信檢方主張,認定男子犯下故意殺人罪。法院最終判處男子14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先前羈押約一年半期間可折抵刑期,另須負擔250萬福林(約新台幣24萬元)訴訟費用,預計服刑至2038年後驅逐出境返回愛爾蘭。辯護律師已就判決及量刑提出上訴。米哈爾斯基生前任職於波特蘭普羅維登斯聖文森醫院(Providence St. Vincent),擔任神經外科護理師,深受病患及同事喜愛。醫院形容她是一位充滿同理心、樂於助人的醫護人員,始終以專業與熱忱照顧病患。她的家人表示,希望外界永遠記得她是一位善良、樂觀且願意付出的人,而不是只記住這起悲劇。
「鄭文燦愛將」朱松偉涉貪10年4月定讞!擷圖討重機、iPad 帶小三開房還索賄威而鋼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任內的經濟發展局局長朱松偉,將政府標案當作污錢工具,多次向業者收賄、索賄,除了收現金禮券,並主動要求給他iPhone、iPad、Apple Watch、大型重機等高價贈禮,甚至他帶女友開房間也要廠商買單,還討威而鋼「助興」,甚至連席琳狄翁的演唱會門票都要貪,最高法院判刑10年4月定讞,目前朱松偉並未羈押,僅高等法院2025年12月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至今年8月中,近日將發監執行。朱松偉是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博士,曾當過大學教授,後來從杏壇轉戰政壇,擔任過高雄市交通局主秘、桃園航空城總經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擔任桃園市經發局長。朱松偉當局長2年半可說無所不撈,包括自動車駕駛系統試運計畫、虎頭山智慧車輛採購案、振興商圈補助計畫等採購案都為他貪瀆所用,頻繁向得標廠商收受不當利益,朱松偉會擷圖網站上的蘋果的手表、平板電腦、YAMAHA重機,再傳照片給廠商,直接開口「送我」,還詢問能處理嗎?還有業者只是申請變更污染物排放權的許可證,也被朱松偉拗了2張席琳狄翁台北小巨蛋演唱會的門票。朱松偉帶小三7度飯店激戰,也叫廠商負責開房費用;有廠商因朱松偉開口要威而鋼,送台版過去還被退貨,他堅持要原廠的。一審桃園地院以貪汙罪判朱松偉13年,二審高院減為10年4月,最高院駁回上訴後,全案確定。
疑女性友人遭下藥!舞廳私刑逼吞檳榔渣、脫褲簽鉅額本票 3惡男下場曝光
前年台南一間舞廳爆發私刑事件,3名男子懷疑同行女性友人遭下藥,竟將一名男子押在包廂內輪番毆打、逼吞檳榔渣、當眾脫褲羞辱,還強迫簽下總額450萬元本票;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3人以暴力與脅迫侵害被害人人身自由及身體安全,依傷害罪各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案發於前年5月深夜,陳姓、黃姓男子等3人與被害男子及女性友人一同前往舞廳消費。席間,3人懷疑被害男子涉嫌對同行女子下藥,情緒失控,未查明真相便在包廂內動用私刑;他們輪流朝被害人臉部猛力掌摑共33下,還掐住頸部、重擊右臉及後頸,造成臉部挫傷等傷勢。打傷了人還不解氣!陳男3人竟以羞辱方式,逼迫被害男子吞食桌上的檳榔渣,搶走手機查看內容,甚至強行脫下他的褲子,讓被害人在眾人面前受辱。過程中,黃男更拿出3張空白本票,要求被害男子簽名,每張面額150萬元,總計450萬元,作為所謂對女方的「賠償」,被害人因受暴力脅迫,只能屈從配合。被害男子遭凌虐、羞辱超過兩個小時才獲准離開,他隨即前往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辦案人員調閱監視器畫面,還原包廂內施暴經過,並移送法辦,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依法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法官認定3人基於同一犯意,在短時間內接續實施傷害、強制及恐嚇等犯行,依法屬接續行為,從一重論以傷害罪處斷。判決書指出,3人未循正當管道處理糾紛,反而以暴力、羞辱及恐嚇逼迫被害人,不僅造成身體傷害,更帶來嚴重心理壓力。而陳男等三人犯後雖都坦承犯行,也曾表示願意和解,但因被害人撤回調解程序,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和解;綜合犯後態度及全案情節,法院判處3人各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名醫陷醫糾2/爭議不斷!劉偉民遭判刑 曾發文「鮑魚罐頭隨時可入口」
前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知名婦產科醫師劉偉民,爭議不斷,不僅遭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其2015年執行達文西手術時有疏失,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陸續有民眾指出,給劉偉民看病時,疑似遇到人為疏失,在進行右側卵巢摘除手術時,卻因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而其身為婦產科醫師,多次發出充滿性暗示貼文,一度遭到炎上。面對相關爭議,劉偉民仍繼續保有自己風格,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病患於手術前致贈其「很漂亮的鮑魚罐頭」,手術後又送了飽滿的烏魚子,「無限的遐想,她說隨時可以入口…」,幾日後才再發文表示,「最後一次Po病人送的食品小禮物囉…自從Po了鮑魚罐頭、烏魚子今天又收到魚子醬…以往吃香腸我就很幸福了…」。2015年劉偉民為卵巢癌復發的何姓女子進行達文西手術,卻被醫審會認為以何女復發情形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70多歲的劉偉民於2012年以達文西手術處理病患卵巢癌復發腫瘤,病患術後病情卻持續惡化,癌細胞擴散至腹腔、肝臟與骨骼等處,最終在2016年5月不幸病逝。而該名何姓女子於2012年11月間前往就診,被劉偉民確診左側卵巢癌,於同年隔月進行達文西手術,但其2015年7月回診卻發現復發,於同年8月再度執行第二次達文西手術,最終仍不幸在2016年5月病逝,讓家屬憤而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劉偉民否認有醫療疏失,「沒有亂搞一通」,強調是根據美國梅約醫院知名婦癌教授所發表之論文,其內容指出可以達文西手術治療卵巢癌,強調自己沒有對不起被害人,也沒有對不起被害人家屬,自己還因此受到「這種不能說的委屈,我心裡很難過」。然而根據3次醫審會的鑑定結果卻指出,前2次之結果認為以何姓女子復發後的狀況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第3次結果的鑑定意見認為「不能排除有因果關係」,但對照多家醫院回函卻指出達文西手術可用在婦癌上,因此劉偉民辯護人主張,病患死亡與選擇手術類別之因果關係,仍有待釐清。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何姓女子在接受第2次手術後,體內卻仍殘留腫瘤,體積大於1公分,對化學治療反應不佳,於術後不到1年時間即因卵巢癌轉移復發死亡。根據醫審會鑑定報告指出,若將腹腔腫瘤完全清除,3年存活率高達50%,而體內若有1公分以上腫瘤未清除,3年存活率不到20%,因此認定劉偉民身為資深專業醫師,應熟知達文西手術適用範圍,卻未盡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針對已擴散的復發性卵巢癌,應採傳統剖腹手術切除,最大程度清除復發腫瘤,以此提高病人存活率,但劉男卻以不合醫療常規之達文西手術治療,顯已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此過失與何女死亡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偉民有期徒刑1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劉偉民過去爭議不斷,除遭過失死罪判刑外,去年2月也因貼出性暗示貼文,指出「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遭到炎上。(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而其也非第一次引發爭議,2025年2月,劉偉民發文指出,一位面貌姣好的輕熟女因子宮內膜異位前往就診,在內診碰觸到陰道深處沾黏部位便發出「嬌痛聲」,劉偉民當即詢問對方「發生性行為時會痛嗎」,對方則回答,「不會耶,可能他們都太短」,劉偉民調侃回應,「奇怪,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瞬間引發網友批評,認為劉偉民的言行已構成性騷擾。對於失言風波,劉偉民則強調自己沒有性騷擾意圖,只是在內診時因病患反應疼痛,才會詢問病患在性行為時是否也會疼痛,「不會,可能他們都太短」等回應也是病患回應,讓他認為病患在開玩笑,才會有後續回應,但發文用字太直接,引發外界不適,強調若患者真的感到不舒服,也可對他提告。事後,劉偉民更分享自己家庭群組內兒子所貼的話,「當碰到心煩的瑣事,養成習慣去想『這狀況有什麼正面意義』、『看來世界要教我一件事,我得聽清楚學起來』」,讓他感慨發文表示,「當然不必為hater的話與懲罰自己,永遠會對人性抱著正向的看法。」。
獨/離總統府200公尺!憲兵網購喪屍煙彈私藏指揮部遭逮
總統賴清德上個月對新興毒品所帶來的毒駕氾濫問題祭出鐵腕,將「依托咪酯」(喪屍菸彈主要成分)改列一級毒品,製造、販售最重判死,展現毒駕零容忍的決心,不過就在距離總統府僅200公尺的憲兵202指揮部,卻有不肖憲兵網購喪屍菸彈還帶回指揮部藏起來被長官逮到,由台北市憲兵隊移送偵辦自家人,經台北地檢署以《陸海空軍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一審考量被告認罪、持毒數量不多,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這名憲兵提上訴希望判輕一點,不過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憲兵202指揮部位於台北市貴陽街與桃源街口,負責台北衛戍區的守備任務、特種勤務、各項突發狀況處置等警衛任務,戍守範圍涵蓋總統府及官邸;隸屬於202指揮部的211營專責總統府「永不移防」,又有「天下第一營」的稱號。這位染毒憲兵曾上網找兼差,自稱為了探索個人興趣什麼案子都接,可當模特兒、幫忙經營社群,也毫不避諱坦承自己是職業軍人,請客戶體諒他「可能時間上較難調配」。本案發生在2025年3月,當時依托咪酯仍是二級毒品,涉案憲兵以1千元網購電子菸,偷放在202指揮部,藏毒隔天長官就安檢發現,報由憲兵隊搜索扣押,並將扣案電子菸送到憲兵指揮部的刑事鑑識中心進行鑑定,確定含有依托咪酯。北檢認定,染毒憲兵身為現役軍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審酌案情後向法院認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一審由北院獨任法官審理,認為這名憲兵自始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加上沒有前科,判拘役50日。涉案憲兵雖認罪但不服一審刑度,以初犯、數量極少、未販賣等理由上訴二審,北院合議庭3位法官審理,認為原審量刑適當,駁回上訴。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三重滅門血案!男狠殺妻小岳母遭判3死刑 二審維持原判
三重一名26歲無業男子張泓毅2024年間在家勒斃妻子、岳母與3歲繼子,在伴屍6天後,盜領岳母存款、盜刷其信用卡,一路帶著愛犬逃亡直到被捕。案經偵結起訴後,一審國民法官判處張泓毅3個死刑,全案上訴至2審後,台灣高院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回顧整起事件,26歲無業的張泓毅與陳姓妻子結婚後,與岳母和3歲繼子同住,但張泓毅婚後卻不思進取,不僅拒絕外出上班,還因此欠下賭債。期間,張男向岳母借款還賭債,還冒用岳母名義繼續向銀行貸款,遭岳母追討款項,張男卻因此懷任在心,於2024年4月30日至5月1日凌晨,先是趁著妻子熟睡之際,以枕頭壓臉、勒脖導致妻子窒息死亡;5月2日張男再度以同樣手法,對岳母下手,並在下午以手機充電線勒死3歲繼子。張男殺了3個人後,伴屍6天後一路帶著愛犬往南逃亡,卻不忘偷走岳母與妻子的身分證件、存摺、信用卡與印章等重要個人物品,先是從岳母帳號轉出15萬元自妻子戶頭,將款項分次提領出來,更盜刷岳母信用卡,於交友網站上儲值1899元,直到妻子的姐姐因遲遲無法聯絡上媽媽等人,緊急報警破門,才讓整起案件曝光。對此,張男的律師團主張張男的行為並無預謀、無計畫,其犯案僅有「單純扼頸」,並未達凌虐程度,其犯後更曾向心理師表達對於妻子的愧疚,顯見其有悔意,且嗜賭可治,仍可教化請求免死。但被害的陳家大女兒聽聞完全無法接受,認為唯一僅能接受死刑判決,「他有跟我道過歉嗎?」。
獨/豪宅住戶護童自費防墜網「影響房價」 法官判拆給半年寬限期
台北市信義區豪宅「Taipei Garden」有住戶擔心家中小孩意外墜樓,自行裝設防墜網,社區管委會認為未經區權人決議就擅自變更外牆牆面,已違反社區規約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告要求拆除,台北地院判准,除了這名住戶確實違規,他安裝防墜網的方式並不美觀,會影響大樓整體外觀,也會損害房價,但考量孩童居家的安全,給予違規住戶6個月「緩衝期」,讓他有時間拆掉防墜網先恢復原狀,再去跟社區協商新的防墜設施該怎麼裝。「Taipei Garden」台北花園社區位於松勇路上,號稱全台第一個「地上權豪宅」,屋主僅持有房屋未持有土地,地上權期限到2050年4月,依據實價登錄網資料,過去5年有7筆交易,2024年之前每坪單價約80萬元、每戶總價破億,2025年之後每坪約40幾萬,每戶總價為6、7千萬。本案房屋位於社區最高樓層13樓,登記在一家服飾公司名下,王姓負責人為防止家中幼童發生意外,在大樓外牆、陽台、露台、頂樓平台加裝防墜網,因此被社區管委會告上法院。王姓屋主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主張安裝防墜網有正當性,管委會不能濫用權利要求拆掉。管委會則援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強調王姓屋主未經社區同意自行加裝金屬框架、網狀設施、繩索等防墜設施,已侵害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權利。北院到場履勘,網狀設施裝置及繩索直接安裝在陽台及頂樓平台,金屬框架搭載網狀設施從上方固定垂下掛在外牆並覆蓋陽台,沒有任何美化或以藝術的方式呈現,直接影響大樓整體外觀;法官指出,王姓屋主應向管委會或在區權人會議上解釋有防墜網的安裝需求,找到兼顧大樓美觀與住家安全的方法,而非未經允許私自裝設變更外牆的設施,這如同在牆面上裝鐵窗、加掛廣告,沒遵守與全體住戶共同維護社區外觀的義務,會影響房屋交易價格,損害其他住戶的財產權,因此必須拆除。但法官也體諒屋主為了小孩槓上管委會,在判決書中特別說明,拆除防墜網回復原狀需要耗費一段時間,加上住戶之間得協調如何銜接新舊防墜設施,因此給王姓屋主6個月的履行期間,以兼顧他與社區兩造利益。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
獨/超雷!月薪6萬藥師 病患裝避孕器給墮胎藥遭解僱反控霸凌
台北市一間診所差點發生「吃錯藥」烏龍,有女患者裝完避孕器感到肚痛,留下來等醫師開止痛藥,後來藥師卻拿RU486墮胎藥過來,幸好被眼尖的同事及時阻止。這名鬧出「要避孕、給墮胎」事件的藥師頗讓診所頭疼,她因為沒遵守「三讀五對」原則以確保正確給藥,曾被病患揪出拿錯藥,診所多次約談仍未改善,因此認定她無法勝任這份月薪6萬1千元的工作;藥師不服丟差,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台北地院判她敗訴,上訴高等法院仍駁回,一、二審都認為解雇合理。本案原告李姓藥師主張,解僱前她在這間診所工作1年2個月,診所放任主管和資深護理師聯手霸凌,並以不適任為由資遣她,但她自認足以勝任藥師;她對於診所聲稱的給藥疏失都未再犯,診所炒她魷魚之前沒先進行輔導,因此是違法單方終止勞動契約。診所列出李姓藥師的「九大罪狀」:給藥未標明藥名和頻次、不同服用時間的藥物沒分開包、沒注意醫師改藥單而給錯藥水、收疫苗到冰箱沒關好門、未記錄冰箱溫度導致疫苗有毀損風險、告知病患家屬吃藥可配牛奶。最離譜的行為發生在一名來診所裝避孕器的女患者身上,她裝完後頭暈肚子痛,暫時留在所內休息,等醫師開消炎止痛藥給她吃,李姓藥師拿藥過去時,告知要留觀2個小時,剛好護理師經過覺得怪怪的,看了藥單才驚覺,這不是止痛藥而是RU486。原來當天有另一位女病患真的需要RU486,人在診所一樓大廳等,李姓藥師卻把RU486拿到二樓給剛裝完避孕器的患者,護理師立刻提醒李姓藥師確認一下、弄錯人了,患者才免於吃錯藥。診所其他藥師與護理師為本案出庭,證稱藥師國考合格後還要接受2年實務訓練,因此具有獨當一面的專業;「三讀(取藥、發藥及歸藥)五對(病人對、藥物對、劑量對、途徑對、時間對)」是藥師本質,診所不必再教如何給藥包藥,基本上也不需要醫師來管理監督藥師。診所護理長告訴法官,針對李姓藥師執行業務有困難曾4度面談,她還是繼續出狀況,連診所醫師都察覺她難以勝任工作。法官指出,給藥爭議涉及病人的用藥安全,絕非小事,李姓藥師調劑藥品卻沒落實三讀五對,發生給錯藥的嚴重疏失,她初次犯錯後並未馬上遭到解僱,診所持續溝通、指導,已盡到輔導的責任,李姓藥師仍無改善,所以診所解僱並未違反最後手段性原則。本案可上訴最高法院。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表示,誤服RU486可能導致腹痛或出血,甚至是子宮穿孔,如果那位裝避孕器的患者沒吃到消炎止痛藥而是RU486,疼痛感無法減輕,反而會越來越嚴重,但這個情況理應不會發生,因為一般藥師給藥都會再次確認病人的名字。
馬英九三中案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蔡正元侵占罪定讞
備受關注的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涉「三中案」遭控賤賣黨產案,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認定,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等人涉及非常規交易或特別背信等犯行,維持一、二審見解,馬英九等5人均獲判無罪確定。至於同案被告、前立委蔡正元,則因侵吞阿波羅公司出售中影股份所得,二審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相關判決已告確定,蔡正元目前已入監服刑;另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判處可易科罰金6月徒刑,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定讞。三中案源於《廣電法》規定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接任國民黨主席後,推動出售中影、華夏及舊黨部大樓等資產。檢方認為交易過程涉及賤賣黨產及背信,因此提起公訴,但法院歷審均認為犯罪證據不足,最終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