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 高雄 川普 鄧佳華 偷拍 美國
不滿噪音狠殺鄰居夫妻 凶嫌一審判死、須賠遺屬2448萬
65歲男子吳龍滿不滿樓上鄰居太吵,竟衝上樓當著2名稚子面前砍死羅姓夫妻,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目前全案上訴二審中;家屬另提民事求償近5800萬元,高雄地院判吳龍滿應賠2名死者的父母親及2名稚子共2448萬餘元。可上訴。2023年9月15日上午,吳龍滿不滿樓上羅姓鄰居家中跑跳、桌椅搬動噪音太吵,持刀上樓理論,羅家小兒子幫他開門,一進門吳就持刀猛砍羅妻5刀致死,接著闖入主臥室殺死羅男;羅家2名稚子目睹父母遭砍,當場嚇傻,事後吳男騎機車逃逸。高雄地院審理期間,合議庭考量案情重大,原可交由國民法官審理,但基於目擊證人為年幼孩童,恐造成二度創傷,裁定由職業法官以合議庭審理,審酌吳男犯後否認犯行並行使緘默權,甚至在庭上恐嚇被害人家屬,毫無悔意,最終依2個殺人罪各判處死刑,合併應執行死刑,案件上訴中。羅男及妻子的雙親還有2名未成年孩子,向吳龍滿提告求償5791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吳仍不認罪,強調自己沒有殺人,但法官判吳男應賠蔡女雙親共400萬元,賠償羅男父母448萬元,2名幼童獲賠1600萬餘元,6人共獲賠2448萬餘元。可上訴。

高雄不舉男砸23萬想做人工陰莖 控「反變短6公分」崩潰告診所
1名戴姓男子因有生殖器勃起障礙,到某診所進行人工陰莖植入手術,但他控訴手術後,他的生殖器勃起時從18公分變成只有12.5公分,他怒告診所求償53萬餘元。但高雄法院審理後,認定陰莖植體並無移位,認為戴男無足夠證據可證明,因接受手術而導致生殖器變短,因此判他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戴姓男子主張,因有生殖器勃起障礙,於2023年2月前往某泌尿科診所看診,在醫師建議下進行人工陰莖植入手術,費用共23萬5000元,但他卻發現手術後3個月,生殖器勃起後相較於手術勃起長度約18公分,未勃起長度為12.5公分,有變短的狀況,他到診所測量時,發現勃起長度只有12.5公分;2024年11月,他又到大醫院測量,陰莖長度僅剩9公分,提告診所要還手術費用及賠償精神慰撫金共53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該診所說,戴男術後回診時一切正常,他到醫院作斷層掃描檢查,結果顯示施作的陰莖植體位置上並無移位,顯見手術過程診所並無疏失,且於手術說明書上也有告知,人工陰莖植入手術方法是將1對可彎曲式圓柱體置入兩側陰莖海綿體內,術後外觀、硬度及長度,可能無法達到手術前正常勃起的狀態。法官根據醫院檢查結果,陰莖植體並無移位,雖然戴男有出示手術前生殖器照,但無法確認實際長度,也無法證明是否為本人,即使是本人,生殖器也會受外在不同狀況有變化,無法憑此認定生殖器有短少是因手術所導致,綜合相關事證,判他敗訴。全案可上訴。

她2年遭家暴16次「終身掛便袋」 前婆婆要返還近4百萬元
大陸成都一名謝姓女子,在結婚2年間被丈夫賀男家暴16次,導致內臟多處損傷、左腎功能完全喪失、3根肋骨骨折等等,終身只能戴著便袋生活。不僅如此,賀男在婚姻期間還將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18.8萬元)轉到母親公司,如今賀男被依故意傷害、虐待等罪判刑,前婆婆則要返還人民幣91萬餘元(約新台幣372.5萬元)。綜合陸媒報導,謝女在結婚期間遭賀男多次家暴,造成她左腎功能完全喪失、3根肋骨骨折、十二指腸被污染、小腸阻塞,內臟也有不同程度損傷,腹部到胸部更留下一道30公分的傷口,且需要終身掛便袋生活。謝女的哥哥透露,賀男曾多次以借款名義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把錢匯到其母親旗下的公司,共計超過人民幣200萬元,迄今還有人民幣91萬餘元未歸還。報導指出,謝女和賀男在2024年6月離婚,賀男也在同年12月被控故意傷害、虐待等罪,一審判他有期徒刑11年,賠償金額共人民幣37萬餘元(約新台幣151.4萬元)。後來,由於前婆婆未繳納上訴費用,一審判決生效,前婆婆得返還人民幣91萬餘元。對此,謝女表示,對方至今沒有給她孩子的撫養費、相關賠償金,她只想要公平公正,而目前她的左腎功能仍無法正常運作,經常會貧血,需要定期前往醫院治療,但生活及精神狀況都有好轉。《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花蓮憂鬱家族涉詐保5千萬 高院判無罪確定
花蓮張姓女子家族8人,遭檢方起訴假裝罹患憂鬱等精神疾病,長期在醫療院所住院治療,10年來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5570多萬元保險理賠金,及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多元。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張女8人都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定有住院需求才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無法認定有詐欺犯行,17日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7人無罪確定;同案被告陳男,今年1月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本案是因1名非專業醫療人員,看到張女等人「外表看起來好好的卻住院、住院就有錢領」而懷疑,向警方檢舉並希望員警介入調查,台北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偵辦後,認為張女及她丈夫、女兒,還有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共8人涉詐保,依詐欺罪起訴。檢方起訴指控,張女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後,再到醫院身心科門診,假裝精神頹廢、晚上失眠,常有想不開念頭,騙倒醫師然後住院治療,自2008年底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張女之後「呷好逗相報」,將技巧告知經濟狀況欠佳的姊姊、姊夫、女兒等親友,以相同手法騙倒多家知名醫院醫師,迄2018年共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5570萬2987元,另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5461元。一審認為,張女等8人都是經醫師診斷患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沒有醫師指稱張女等人有施用詐術,致其誤信或誤判病情,因此判決全部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沒積極證據可認定被告等人的醫師,都是受詐騙才安排住院觀察治療,在缺乏可證明犯罪證據下,難認定張女等人有詐欺犯行,無罪確定。

人夫外遇藏私生子「送小三上千萬財物」 妻氣炸提告!結果大反轉
對感情不忠,不僅僅會傷害到另一半,更可能導致家庭破碎。中國廣東有一名人夫,在有婚姻的情況下外遇,與小三有不倫關係,甚至還生下一個孩子,期間更是沒經過妻子的同意,就擅自使用相關財產,總金額超過千萬元(人民幣,下同),氣得妻子提告。根據河南廣播電視台民生頻道《大參考》,人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另一女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並育有一名非婚生子。期間,更是未經過妻子同意,就私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向第三者和非婚生子贈與價值數百萬的別墅及508萬元巨額財物。廣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人夫的行為明顯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範疇,也不具有撫養費的性質,構成無權處分,且嚴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最終判決男子贈與行為無效,應返還不動產給妻子,並協助其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手續,同時返還原告508萬元及利息損失。針對結果,人夫不服提上訴,但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消息曝光後,掀起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別說非婚子那麼好聽,就是私生子見不得人」、「趁著熱度趕快離婚」、「這個判決非常公道,如果法律把私生子也同享繼承權的條款去除,結婚率會提升」、「非常好!希望以後類似案件可以額外增加小三給原配的精神損失費!」

一家8口涉稱「罹患精神疾病」詐保5570萬元 二審高院判決無罪確定
花蓮張姓婦人與家族成員共8人,被控向精神科醫師誇稱罹患精神頹廢等症狀詐領保險理賠5570萬元,卻在住院期間出外吃喝玩樂,另使健保損失938萬餘元健保住院給付,遭檢察官以詐欺取財等罪起訴。一審時,台北地院認定罪證不足均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今(17)日在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高等法院認為8人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難認有檢察官所指之詐欺犯行,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無罪確定。檢方起訴時指控,張婦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後,再到醫院身心科門診,假裝精神頹廢、晚上失眠,常有想不開念頭,騙倒醫師住院治療,在2008年底起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初次得手後,張婦「呷好逗相報」,將技巧告知經濟狀況欠佳的丈夫、女兒、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等一家8口,在2008年至2019年間以相同手法騙倒11家知名醫院醫師,共同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5570萬2987元,另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5461元。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罪證不足,判決8人無罪,並以新聞資料列舉7大無罪理由,論述理由包含被告8人都是經醫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且各醫院就住院均有其診斷標準及程序。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今天指出,8名被告中,有1人今年1月間死亡而改判公訴不受理,其餘7人仍獲無罪。全案確定。高等法院指出,被告等人都是經由他們的主治醫師診斷後,認為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難認各醫師均因被告施用詐術而陷於錯誤。此外,二審依檢察官聲請,將被告等人病歷資料先後送請亞東紀念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就他們住院有無裝病、誇大病情,以及有無住院必要性等事項進行鑑定,均經函復拒絕鑑定。二審合議庭指出,本案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等人的主治醫師及醫療團隊均是受詐騙始安排住院觀察、治療或復健,因此難以認定被告等人有檢察官指控的詐欺犯行,檢察官提上訴請求改判有罪,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改錯字挨告」陳沂一審判賠1.2萬 李怡貞酸:記得到日本勾有前科
網紅陳沂與知名律師李怡貞的著作權糾紛一審判決出爐!台北地院昨(16日)裁定陳沂違反《著作權法》,判處罰金2000元,並需賠償李怡貞1萬2000元。對此,李怡貞勝訴後在臉書發文嘲諷陳沂「記得到日本時要勾有前科紀錄」,更預告將發律師函至日本海關,雙方戰火持續延燒。 整起事件源於2023年5月,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分享1張自製虛擬頭像圖卡,內容寫道「然『候』就算四八兩(指陳沂)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陳沂隨後轉發該圖,揪出「然候」應為「然後」,並順勢推銷自家代言的葉黃素產品,此舉引發李怡貞不滿,憤而提告侵害著作權,更求償7億印尼盾(約台幣130萬元)。(圖/翻攝自李怡貞Facebook)法院一審認定陳沂行為構成侵權,判處罰金2000元(可易服勞役2日),民事賠償部分則判賠1萬2000元(約664萬印尼盾)。陳沂得知結果後在臉書直呼「非常錯愕」,強調Meta虛擬頭像的著作權歸屬平台,李怡貞無權主張,「截圖這張,請問著作權在哪?隨便以圖搜圖一堆一樣的圖,連那隻鳥的位子都一樣」,並反諷「幫人家改個錯字會罰一萬二,應該也是突顯我的身價」,最後更揚言上訴到底,捍衛言論自由。(圖/翻攝自李怡貞Facebook)李怡貞勝訴後也PO出頂著烈陽的愜意自拍照,自封「黑暗武士」,並狠酸陳沂曾說過:「要找不會找李怡貞這種網紅律師」,因為「找到我,她就有前科了呀」。更暗指陳沂操弄社會仇恨,呼籲大眾抵制「網黑」,並在留言區加碼嗆聲:「陳沂啊,記得到日本到時候,還是要勾有前科紀錄,國外很重視著作權的」、「還沒完喔,陳沂,等收到判決我會發律師函給日本的海關,你就等著。」

追酒駕誤射乘客致死 桃園警前副所長遭判無罪確定
2020年時任桃園市警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的曾沛恩,為追緝酒駕且拒檢衝撞警車的車輛,連開5槍意外導致後座乘客楊姓女子中彈死亡,他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合理使用槍械應該是以一個身歷其境的警察的觀點加以判斷,而非以事後諸葛的角度,認定曾案發當時是合理使用槍械沒有過失,16日駁回檢方上訴,判決曾無罪確定。八德分局昨日表示,全力協助同事維護其權益,並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目前擔任八德分局四維派出所所長的曾沛恩則說,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內容,感謝桃園市警察局長官給予支持,他將持續維護社會公益,依法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2020年3月27日晚上,吳姓男子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490巷口違規停車,曾沛恩發現後用廣播示意吳男停車受檢,但當時吳擔心酒後駕車被警方發現,於是開車加速逃逸,並倒車衝撞曾的警車2次後,再倒車1次並向前將車頭朝右行駛打算逃離。曾沛恩為了制止吳開車脫逃,下警車先從吳的車輛後方射擊2槍,吳仍未停車且將車駛離,曾再朝該車後方射擊3槍,其中2槍射中車內副駕駛座後方的乘客楊姓女子,楊女中彈後經送醫急救仍死亡。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警械使用條例》所稱的「合理使用槍械」,應該是以一個身歷其境的警察的觀點加以判斷,而非以事後諸葛的角度。審酌案發現場狀況及外在環境綜合判斷,曾男依照當時合理認知,除了使用槍枝射擊吳的車輛,已經沒有其他侵害較小的替代方式,足以有效達成執法目的。高院指出,曾男使用槍枝射擊前,多次要求吳男停車,如果不停車就開槍,可見曾男使用槍枝射擊前,已發出口頭警告,且他射擊時已盡量壓低射擊位置,避免傷及車內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用槍屬合理適當,難認有何過失,應判決無罪,最高法院昨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酒駕拒檢還撞警!副所長開5槍「擊斃女乘客」無罪確定 八德分局發聲
時任桃園市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曾沛恩,2022年取締1名吳姓男子違規停車,不料對方因酒駕心虛逃逸,甚至衝撞員警,他只好掏出配槍朝吳男車輛射擊,導致副駕上的楊姓女子中彈身亡,遭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案經審理,一、二審皆判決曾沛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6日)遭最高院駁回,無罪確定。起訴指出,曾沛恩於民國109年3月27日時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同日23時46分許發現吳男違規停車,正欲上前攔查時,吳男擔心酒駕敗露,隨即加速逃逸,並多次衝撞巡邏車;追捕期間,曾沛恩先後朝吳男所駕駛之車輛開槍射擊5次,造成楊姓女乘客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曾沛恩辯稱,他當天巡邏時見吳男駕車紅線違停,立即以擴音器要求受檢,然對方驅車加速逃逸,且在隨時有人車可能出沒之窄小巷弄內竄逃,嚴重危害不特定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因此自己在危急之際,試圖朝車輛輪胎處射擊,雖不幸導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已盡力減低危害,所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且無逾越必要程度,並無過失。桃園地院認為,吳男拒絕停車受檢,且不斷加速在窄巷中逃逸,顯然會對現場往來車輛及用路人之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況吳男已受到5次鳴笛廣播,更受有拒不受檢員警可能開槍制止之警告,卻仍繼續其危險駕駛之行為,不能排除他在情急之下,會突然急速衝刺,甚至不惜衝撞用路人或員警。合議庭審酌,案發當時確有使用槍械制止吳男之急迫需要,被告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且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是被告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遭高院駁回,再上訴最高院仍駁回,全案無罪確定。針對判決結果,八德分局副分局長陳國煌回應,警方對於法院判決內容予以尊重,將持續協助同仁維護權益,並全力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陳玉珍遭吳沛憶指「洗頭佔公款」! 求償150萬遭法院駁回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113年遭到民進黨立委吳沛憶用臉書貼文指控「國民黨不只陳玉珍洗頭要佔公款」等言論內容,事後陳玉珍不滿其指控,提告求償150萬元,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吳沛憶言論談論之事為公共事務,且言論發表前也有經過合理查證,判決免賠,得上訴。陳玉珍提起民事訴訟表示,113年9月有媒體爆料自己將在個人研究室內裝設盥洗設備,並自行使用,事後她也火速發出4點聲明進行澄清,並帶著各大媒體前往立法院美容院,證實她洗頭的地點並非個人研究室。沒想到,當天吳沛憶在個人臉書上發佈「國民黨不只陳玉珍洗頭要佔公款」等言論內容,陳玉珍對此言論相當不滿,認為吳沛憶言論指摘她,使不特定人誤認她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已嚴重侵害其名譽權,造成其精神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向吳沛憶求償150萬元。此案經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陳玉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其所在青島館是市定古蹟,所以也有請相關單位來研究,足認她確有欲設置盥洗設備,而與立法院總務處討論、實地會勘等事實,她是為現任立法委員,且其所使用之研究室青島二館為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裝修維護研究室亦與立法院費用相乃涉及公眾事務領域之事項。此外,北院認為吳沛憶言論涉及公共事務,且在發表前也有經過合理查證,根據其所參考的證據,足以認定為客觀事實,無法認定其有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得認已阻卻侵害名譽權之違法性,判定吳沛憶不須賠償150萬元。

川普宣布撤回一半洛杉磯國民兵 還有2000人駐留當地
川普政府於近期宣布,將自洛杉磯撤回原先部署約4,000名國民兵中的一半,結束其中2,000人的任務。這批部隊原於6月初被派往當地,原因是當時洛杉磯及周邊地區因反對移民突襲而爆發大規模抗議。當時這項軍事行動未經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同意,且曾引發諸多爭議。根據《富比士》報導,國防部發言人帕內爾(Sean Parnell)對外表示,這2,000名國民兵原被指派負責保護聯邦建築,並協助移民執法單位執行逮捕行動。撤軍後,洛杉磯仍將留下約2,000名國民兵與700名海軍陸戰隊人員,但目前尚未確定這些部隊將駐留至何時。原定這批部隊的部署期是自6月8日開始60天。自6月6日洛杉磯爆發針對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突襲行動的抗議至6月中旬,當地情勢已大致趨於平穩。帕內爾對外說明,洛杉磯的無政府狀態已有緩解,並將此歸功於國民兵介入協助。據了解,國民兵過去一個多月與當地警方合作執勤,並在抗議活動中短暫扣留部分人士,後續交由當地執法單位處理。但國民兵的部署,其實從一開始便引發爭議。退伍軍人組織 Vet Voice Foundation 主席賈高貝克(Janessa Goldbeck)向《衛報》(The Guardian)表示,曾有現役海軍陸戰隊成員向她坦言,普遍認為軍隊此次被派往洛杉磯「只是成為政治棋子」,士氣低落,且認為情勢根本不至於動用軍方。加州州長紐森與洛杉磯市長巴斯(Karen Bass)也公開譴責這項行動,批評其非法且具挑釁意味。在國民兵駐紮的第一時間,紐森隨便出緊急訴訟,地方法院法官布雷耶(Charles Breyer)初步裁定,川普未經州長同意便部署國民兵至洛杉磯屬違法行為。但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隨後推翻該判決,認為當時洛杉磯抗議規模足以讓川普行使總統權力,無需經過州長同意,此舉也成為自1965年以來,美國總統首次於未獲州長同意下,派遣國民兵進駐某州。儘管當地抗議大多和平進行,期間仍曾發生縱火、投擲物品與搶劫等事件。執法單位至今持續於洛杉磯等移民人口眾多的地區展開突襲行動,零星示威活動尚未完全結束。對此,紐森痛批川普讓士兵離家投入政治鬥爭,稱這些人本應返回社區協助當地,而不是無所事事待命於洛杉磯。

鄧佳華入獄前最後貼文「2影片向女友示愛」 願被關也不罰錢原因曝
網紅鄧佳華日前因偷拍美髮店女設計師被抓包,被判刑6個月,近日被爆出他因沒繳18萬罰金,於本月10日入監服刑。而此前鄧佳華高調認愛模特兒女友簡簡,並自稱月收入6萬元,不過遭該美髮店老闆、杰思唱片音樂人謝裴遠打臉,稱他交女友、月入6萬等消息全是假的。而鄧佳華在入獄前,曾連發2則動態「示愛」,簡簡反應也曝光。鄧佳華2023年間於一間髮廊任職,卻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裙底,遭設計師怒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也依違反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鄧佳華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過程中,鄧佳華也試圖上訴,卻遭駁回。鄧佳華日前才開心宣布穩交網紅女友,15日《CTWANT》記者獨家掌握到,鄧佳華已於10日因繳不出18萬元罰金至桃園監獄服刑。而在鄧佳華服刑前一晚,他還在臉書發2段影片,其中1個片段為與女友共吃一碗冰的畫面,開心說道「靠我的長相能交到像簡簡一樣的女友,我們在一起2個月了,很開心!我會養簡簡,我很專情,不花心的。」簡簡僅在一旁以「哈哈哈」回應。鄧佳華也在內文寫下告白:「這輩子只愛我的女朋友簡簡,不管時間怎麼走,我的心只屬於簡簡,我的心只為簡簡跳動」。另一段則為他以「男友視角」拍出的影片,當中可見他不停在拍攝女友,並一邊說著「簡簡才是真正的模特兒」。不過簡簡同樣在一旁「哈哈哈」笑著回應。此外,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其實鄧佳華原本可以繳納罰金免服刑,他身邊友人也多次介紹工作給他,但他都不願意做、也不接受幫忙,曾窮到1個月連3萬元都沒有,最後甚至寧可坐牢吃牢飯,也不賺錢繳罰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鄧佳華自曝「交女友、月入6萬」全是膨風? 前老闆公布真實數字開罵:腦裡都是精蟲
爭議性網紅「FBI帥哥」鄧佳華今(15)日爆出在本月10日入監服刑,原因是2023年在美髮店當學徒期間,他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裙底風光遭受害人提告,被判刑6個月後因沒繳18萬罰金入獄。此前鄧佳華高調認愛模特兒女友簡簡,並自稱如今月入6萬,要與女友結婚生子。鄧家華入獄消息曝光後,他的美髮店前老闆謝裴遠在臉書上先是痛罵他「過河拆橋、忘恩負義」,又踢爆他交女友、月入6萬等消息全是假的,又表示:「好過的時候不會想到朋友只會想到女人!腦子裡面都是精蟲。」2023年,鄧佳華因為拍攝MV結識音樂人謝裴遠,之後接受謝裴遠幫助,到他開設的美髮店擔任學徒,誰知鄧佳華在入職第2天就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裙底,遭設計師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照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鄧佳華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過程中,鄧佳華也試圖上訴,卻遭駁回,如今因繳不出18萬元罰金入獄服刑。今(15)晚,疑似已經對鄧佳華心灰意冷的謝裴遠在社群發文批評:「被關不敢跟記者講喔?我幫你啦!對你多好!過河拆橋!忘恩負義!為什麼要騙記者你月領六萬?明明他媽就三萬而已啦!好過的時候不會想到朋友只會想到女人!腦子裡面都是精蟲……」PO文底下還有網友留言:「死變態一個,這樣還交得到女友」,謝裴遠則親回:「聽說是假的,騙記者的。」 據了解,鄧佳華此前當過網紅連千毅的直播助理、也曾當過AV男優、雞蛋糕店店員、外送員、美髮學徒等,但大都無疾而終,今年過年期間,有人看到他在彩劵行打工。不過在他今年高調宣布認愛女友簡簡後,不僅宣布明年1月要在板橋買房,還要給女友買跑車、開公司,還在今年7月初時自豪透露,「我月入6萬才是真正配得上簡簡,能讓簡簡過好日子的人。」

高雄小黃遭拖吊「司機不爽暴走」!沒繳罰款開車衝出拖吊場 下場曝光了
高雄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車輛違停遭拖吊,前往拖吊場領取時,發現場內柵欄未放下竟心生歹念,直接發動車輛開走,員工發現上前攔阻時,還將人拖行甩飛,險些輾過對方,因此報告上法院,高雄地院審結後,依強制罪判處李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3年9月6日晚上10點多,當時李姓司機抵達八德拖吊場,準備領回因違停遭扣的計程車,他發現拖吊場柵欄未完全關閉,竟趁隙跳上駕駛座發動車輛,未繳交罰款就逕自駛離。拖吊場值班員工察覺異狀後急忙上前攔阻,但李男無視阻止,加速駕駛還將員工拖行數公尺,導致對方跌倒翻滾受傷,甚至險些遭車輪輾過,場面驚險。李男雖成功駛出場外,但不足5分鐘便心生悔意折返,乖乖補繳罰款後再度駕車離開。警方接獲報案趕抵時,李男已離場,員工堅持提告,警方後續循線通知李男到案說明,他承認衝動行為並坦言自己一時失控,也已與被害員工達成民事和解;法官認為,李男明知未繳清罰款卻強行駕車離開,並以強暴方式拖行攔阻員工,已妨害他人身體與行動自由,行為難以寬貸,遂依強制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獨/才霸氣護女友告人偷拍! 鄧佳華捲偷拍案付不出18萬罰金入獄
網紅鄧佳華先前才歡喜宣布新交模特女友「簡簡」,霸氣護愛怒告特定人士對女友偷拍,然而本刊接獲消息指出,鄧佳華因在2023年涉及偷拍案件,因繳不出18萬罰金於10日鋃鐺入獄。回顧整起事故,鄧佳華2023年間於一間髮廊任職,卻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裙底,遭設計師怒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也依照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鄧佳華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過程中,鄧佳華也試圖上訴,卻遭駁回,如今卻因繳不出罰金,只好鋃鐺入獄。

台男生前娶陸妻「家人全不知情」 提告婚姻無效獲認證!法官這麼說
高雄市一名男子安安(化名)與大陸籍女子小婷(化名)2002年於大陸登記結婚,並於隔年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但阿明在2024年過世後,他的家人阿春(化名)表示未聽聞安安已婚,且女方從沒有來台同居,懷疑兩人根本沒有真實婚姻關係,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兩人婚姻不存在。法官審理後認定該段婚姻缺乏真意,依法自始無效,判決支持阿春請求。判決書指出,阿春主張,安安於2024年6月28日死亡後,自己為他辦理除戶與繼承程序時,才發現安安早在2002年12月27日與小婷於大陸結婚,並於2003年3月26日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阿春表示,家人從未聽聞安安已婚,也無人見過小婷,且小婷從未入境台灣與安安共同生活。阿春質疑兩人並無締結婚姻的真意,應屬假結婚行為,且因安安與小婷的婚姻關係將影響財產繼承分配,自己身為安安的繼承人,於是依法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訴訟。由於小婷經法院傳喚後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因此法院認定小婷對阿春的主張並未表示異議。法院並查明,安安與小婷雖於大陸辦理結婚,但婚後沒有共同生活,且移民署資料顯示小婷從未入境台灣,並未與安安實質履行婚姻義務;依據中國大陸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姻必須基於雙方自願並具有結婚真意,若僅為其他目的而登記,則婚姻應屬無效。法官審理後認為,確認婚姻關係是否存在屬重要的法律地位問題,若關係不明將影響繼承權益,阿春依法有即受確認判決的法律利益,且安安與小婷的婚姻應僅為協助被告日後來台灣所設,無共同生活之實,依法屬無效婚姻。法官綜上判決認定安安與小婷婚姻自始無效,並准許阿春訴請確認兩人婚姻關係不存在,全案仍可上訴。

訂閱陷阱逃過一劫!法院判定FTC立法程序有瑕疵 美國「點擊取消」新制遭撤銷
美國第八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Eighth Circuit)日前裁定撤銷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原訂推出的「點擊取消」(click-to-cancel)新規,這項原定於2025年7月14日正式上路的規範,本意在於替消費者提供更便捷方式,終止市面上普遍存在的訂閱陷阱。但法院認為,FTC在制定該規範過程中,未遵循自己所規定的法律程序,該項程序瑕疵成為致命缺陷,導致這項原本備受期待的新規被正式撤回。根據《Cybernews》報導,該裁定內容指出,雖法院不支持市場上任何利用不公平或欺騙性手段進行的負面選擇行銷手法,但FTC此次推動新規時,程序不符合法規要求,無法成立。這項新規範,原本是要求企業在提供訂閱服務時,須同步提供簡單明確的取消機制,禁止企業透過冗長複雜的客服流程或設置障礙,迫使消費者難以結束不再需要的訂閱。FTC提出此項修正的主因,來自消費者長年累積的反彈聲浪。根據FTC統計,自2024年以來,光是該年度便已接獲超過16,000件相關申訴,平均每日接獲近70件投訴,內容大多涉及企業濫用負面選擇行銷,將消費者未明確取消視為自動續訂,進而持續扣款,導致消費者無預警負擔額外費用。此案也受到多個業界團體及企業反對,包含電子安全協會(Electronic Security Association)、互動廣告局(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網路與電視協會(Internet and Television Association)與美國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 for the United States)等組織,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FTC此舉對消費者契約構成不當干預,恐對企業經營產生不必要限制。「點擊取消」若能如期上路,原本將涵蓋所有類型的負面選擇行銷,不僅規範消費者遭自動續訂問題,也能試圖杜絕企業透過人為設置障礙,阻礙消費者終止合約。但隨著法院裁定撤銷,這項計畫等同胎死腹中,市場現況不會出現任何法律層面的改變,企業仍得以現行手法持續操作。

恐怖鐮刀男因停車糾紛竟將人砍到永久殘廢 遭判5年還搬老父幼女求情
彰化市黃姓男子2024年8月,與蘇男因停車問題產生爭執,情緒失控竟持鐮刀攻擊蘇男,導致他多處嚴重創傷,經醫療及復健後扔留下無法伸展的永久性傷害,黃男事後怒氣不消,以石塊砸毀蘇男住家玻璃窗戶,並持鐮刀破壞紗窗門等設施,黃男還以需要照顧年長父親和12歲女兒為由,請法官從輕量刑,但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行為惡劣,仍依重傷害罪,判決他5年3月徒刑。根據判決書,黃男2024年8月3日下午,因停車與蘇男發生爭執,竟持鐮刀攻擊蘇男,造成蘇男左上肢切割傷併三頭肌及肱二頭肌肌肉斷裂、橈神經及肌皮斷裂、右上腹部撕裂傷及左肱骨皮質骨折,經醫療和復健後,大拇指、手指和手腕仍無法伸展,蘇男因傷返家休養後,黃男仍不罷休,竟再次前往其住處,用石塊砸破窗戶,隨後持鐮刀破壞門外紗門及玻璃桌等財物,行為囂張。法官審理蘇男所提出的診斷證明,認定其傷勢已達重傷程度,此外,經調查發現,黃男曾於2021年因恐嚇罪遭判刑4個月,並已執行完畢,如今卻再犯相同性質的暴力行為,顯然毫無悔意,故依法從重量刑。法院另考量黃男僅因瑣事與人爭執,卻未冷靜解決,反持鐮刀攻擊攻擊蘇男,導致對方重傷,又以石塊與鐮刀破壞蘇男住處的門窗和桌椅等財物,其行為過當,儘管黃男再審理期間坦承犯行,卻未對蘇男的損失做出賠償,僅依需扶養男長父親和年幼女兒為由請求從輕,法院審酌後,仍舊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另因損毀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依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婚後40年才知亡夫偷情20年有私生子 人妻崩潰告小三!判決結果曝
台中市一名人妻小玲(化名)在丈夫大樹(化名)過世後,幫他辦理除戶登記時,才發現大樹生前與小三阿美(化名)育有一子。小玲認為阿美明知大樹已婚仍介入他人家庭,導致自己精神受創,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定阿美確實侵害小玲配偶權,判決阿美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玲主張,她與丈夫大樹於1981年10月24日結婚,並維持婚姻關係長達40多年,但大樹2023年10月25日過世後,她在辦理大樹的除戶手續時,發現大樹早在2004年10月26日認養與他人所生的孩子樂樂(化名)。小玲表示,她直到此時才知道丈夫與阿美有婚外情,且雙方還育有一子樂樂。小玲強調,阿美明知大樹有婚姻關係,卻仍與他長期交往,並以家庭模式共同生活,已構成配偶權的重大侵害,導致她精神痛苦,求償100萬元。阿美則表示,自己於2003年懷孕後至孩子出生前,才從大樹口中得知對方已婚,事後雖仍與大樹保持聯繫,但自己並未意圖破壞他的婚姻。阿美強調,小玲早在2004年5月、6月間即已知悉此事,卻拖延至20年後才提起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行為已構成權利濫用及違背誠信原則。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大樹自2004年認養樂樂起至2023年去世前,幾乎每天去阿美住處探望母子倆,並資助生活開銷,彼此長期互動超出一般朋友範圍。此外,法院也根據戶籍資料、證人口供與大樹所添購給阿美的車輛等資料佐證,認定雙方已形成如同家庭般的相處模式,足以破壞小玲與大樹間的婚姻信任與家庭圓滿,構成對配偶權的持續性侵害。雖然部分損害已逾10年時效而不受保護,但近10年內的侵害行為仍可成立求償依據法官考量阿美在黃昏市場工作,每月收入約1萬8000元至2萬元,認為小玲請求精神慰撫金應以20萬元為適當,最終判決阿美須賠償原告20萬元慰撫金,並自2025年4月8日起按年息5%計算至清償日止,至於全案訴訟費用由雙方按比例負擔,仍可上訴。

湖南男瞞父親死訊2年「拒絕透露埋葬地」 遭妹妹提告求償萬元
即使是家人,仍可能因為利益產生糾紛。中國湖南有3個兄妹,因為合夥開公司產生嫌隙,積怨已久,結果哥哥隱瞞父親過世的消息,沒有通知2個妹妹,也拒絕透露埋葬地點,讓2個妹妹忍了2年決定提告。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這起案件,一對夫妻育有1個兒子2個女兒,2016年以前,大家的關係還算融洽,但自從妹妹和哥哥合夥開公司後,因為公司股權糾紛等矛盾,兄妹關係日益惡化,之後常因家庭瑣事吵架,積怨愈來愈深。父親在2021年2月因病去世,哥哥沒有通知2個妹妹和其他親友,自己處理後事以及領取骨灰並埋葬。妹妹得知後不斷追問,然而在長達2年多的時間,哥哥卻不願意告知父親的埋葬地點,多次溝通無果,遂起訴到法院,要求其告知父親骨灰下落及埋葬地,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審理認為,依據法律規定,親屬對已故親人的祭祀權,包括對逝者的哀思、懷念等精神利益,子女平等享有對逝者進行祭奠的權益。因此本案中男子應配合2個妹妹對父親進行祭奠,因其未能舉證父親生前有拒絕女兒祭奠的意願,以及不享有祭奠權、無需履行告知義務的主張,法院不予採納。結合當地經濟水準等因素,法院酌情判男子賠償2個妹妹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人民幣,並告知父親骨灰下落及埋葬地。不過,男子不服提上訴,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