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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調查局官郭詩晃收潤寅500萬賄款 北院裁定50萬交保限境

前調查局郭詩晃被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移審北院後獲5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前調查局郭詩晃被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移審北院後獲5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檢調偵辦潤寅案查出潤寅負責人楊文虎妻王音之另涉嫌行賄前調查官郭詩晃500萬元,案經北檢24日偵結起訴郭詩晃,移審北院後,院方晚間裁定郭男以50萬元交保候傳,同時予以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10年8月涉嫌向9家銀行共詐貸得386億2718萬餘元,北檢今年1月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等36人起訴,之後,檢方又查楊文虎等人另向3銀行詐貸86億餘元,今年5月間再追加起訴楊文虎等15人。

檢調追查,由於王音之於2017年間透過洪姓金主交付500萬元給負責偵辦潤寅違反商業會計法案的前調查官郭詩晃,而郭詩晃則向洪男表達希望協助升等。郭男收受賄款後,即未積極偵辦並於2019年將案件改列參考資料。

台北地檢署2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罪嫌郭詩晃、王音之,並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下午將羈押中的郭詩晃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郭男庭訊時否認收賄,僅承認曾向洪男要求協助升等,但否認與潤寅案的偵查有關。法官審理後,24日晚間裁定郭男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及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