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
」 收賄 柯文哲 京華城 民進黨 貪汙
賄款藏住家天花板!核二廠長曾文煌3標案收220萬下場出爐
台電核二廠2022年辦理「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等3件標案爆發貪污醜聞,廠長曾文煌涉嫌向得標業者收賄220萬元再藏放家中天花板上,檢廉追查廠商行賄金流,揪出林口發電廠廠長朱允中也涉案,他在2018年辦理「飼煤機減速齒輪箱」採購案收賄8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曾文煌因認罪判刑7年、朱允中不認罪判刑9年。依據起訴書,核二廠「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減容中心焚化爐SCADA主機」、「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污設備」招標時,曾文煌分別收下160萬、20萬、40萬,其中160萬元是「8折價」,原本他索賄200萬,跟業者吃涮涮鍋商談後同意降價;曾文煌除了在住家收錢,甚至讓廠商直接帶現金至核二廠辦公室交付,貪污行徑毫無忌憚。曾文煌住家遭搜時,餐廳天花板夾層中扣到的現金並非220萬而是260萬元,他辯稱多出的40萬元是父親過世前交代他要留給母親的醫藥費,不過檢廉認定需要擴大清查相關金流。檢廉另外掌握,林口發電廠廠長朱允中為了保證廠商得標,約好每件標案收5%至10%的金額,賄款並未直接匯入朱允中名下,而是放在業者帳戶以代操股票的名義不法獲利80萬元。本案涉案業者為山瑞科學公司負責人曹森智、廣成企業行負責人郝致衡,專案小組深入比對郝致衡的行事曆,他習慣把行賄對象、地點及時間逐一紀錄,藉此發現2018年、2019年期間核二廠辦理「移動式冷卻系統」等4件採購案也涉及貪瀆,5名主管收賄近千萬元,其中曾文煌的部分大約300萬,北檢今年6月再度搜索約談,聲押曾文煌等3人獲准。
消防局長把善款變私房錢!李明峯勾女友「插乾股」分贓320萬 超商、公務車收賄全曝光
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遭控利用職權,將原本有意捐贈消防設備的善心人士,轉介購買特定業者代理進口的高壓細水霧機組及幫浦消防車,再與女性密友楊詠琪、曾姓業者私下平分利潤。台南地方法院今(30)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判處李明峯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5年;楊詠琪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4年,兩人犯罪所得共320萬元宣告沒收。判決指出,李明峯、楊詠琪均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李明峯在庭訊時表示,自己沒有出資,而是以「插乾股」方式加入合作,與楊女及曾姓業者屬於共同經營關係,並向法院請求交保處理後續事宜;辯護律師則強調,李已自白且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院從輕量刑。檢方調查,李明峯自2023年間起與曾姓業者、楊詠琪達成協議,由曾男負責代理進口高壓細水霧機組,楊女處理聯繫進口及行政事務,李則利用消防局長身分,在公開活動及私人聚會中積極向企業及善心人士推廣相關設備,甚至要求消防局人員配合,引導原本打算捐贈救護車的民眾,改為捐贈高壓細水霧機組或幫浦消防車。當捐贈者表達意願後,李明峯再將捐贈者資訊提供給曾男及楊女接洽簽約,待消防設備完成採購後,再由李以局長職權核准受贈,使整套流程順利完成。檢方統計,自2023年至2024年7月底,共成功販售高壓細水霧機組12組、幫浦消防車8輛,總獲利480萬元,三人約定平均分配,各可取得160萬元。檢方更查出,曾姓業者曾多次以現金行賄。2023年9月,他將裝有30萬元現金的牛皮紙袋,分別交給李明峯及楊詠琪;2024年5月、8月,又兩度將60萬元及70萬元現金,直接放置在李明峯停放於超商旁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方,藉此完成交付款項。李、楊兩人合計收受320萬元賄款。本案由台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去年底兵分多路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李明峯與楊詠琪因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自去年12月遭羈押禁見至今。全案偵結後,李明峯、楊詠琪被依收受賄賂罪起訴;曾姓業者因坦承犯行,獲檢方緩起訴2年,須於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10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今日法院一審宣判,李、楊均遭判刑及褫奪公權,犯罪所得320萬元一併沒收。
郭文貴在陸犯罪逃出國「變反共鬥士」!結果因金融詐欺在美被判處30年監禁
因在中國犯下多起重大經濟犯罪,而在2014年流亡海外的中國億萬富豪郭文貴,如今再度因涉及大規模金融詐欺案,於美東時間29日在美國被判處30年監禁。1名聯邦法官稱,此案導致全球超過1,000名受害者損失數億美元。據《南華早報》報導,郭文貴因在中國境內涉犯行賄、職務侵佔、騙取貸款及強迫交易等刑事罪名,而在2014年先後逃往香港、英國和美國,之後他長期在網路上高調「爆料」所謂的中共高層醜聞,並將自己形塑成反共民主鬥士,逼得中國政府在2017年透過國際刑警組織(ICPO-INTERPOL)對其發布紅色通緝令。在曼哈頓(Manhattan)法庭內,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托雷斯(Analisa Torres)29日在宣判時稱,郭文貴「利用那些試圖為中國帶來民主的人」,透過詐取資金讓自己過上奢華的生活。郭文貴日前也在經歷為期7週的審判後,於2024年5月被判12項罪名中有9項成立。據悉,檢方先前要求郭文貴至少服刑30年,稱其在2018年至2023年間的「詐欺行為」摧毀了數百人的人生,留下「在財務、情感與心理上都被徹底毀壞的受害者與家庭」,且其非法所得支撐了「極度奢華與放縱的生活方式,包括豪宅、遊艇、賽車、設計師服飾與奢侈家具。」在宣判前,郭文貴抗議自己在監獄中的待遇,稱他在29日上午被送往醫院,並在前往法庭前多次嘔吐,同時否認檢方指控他裝病的說法,「當我來到這裡時,我說:『我肚子痛,我需要上廁所,我不舒服。』」隨後,郭文貴反覆用紙巾擦拭嘴巴。在過程中他僅短暫回應刑事案件,並為自己的動機辯護,當他提到中國共產黨時更怒喊:「我來美國的原因是要摧毀中國共產黨。」而法官在量刑時,則宣讀了部分受害者的來信內容,信中描述他們失去畢生積蓄,感到極度焦慮與羞愧,甚至因遭詐騙而被家人疏遠。受害者陳薇(Wei Chen,音譯)也在庭審作證時感嘆,郭文貴的詐欺「摧毀了她的人生以及家庭。」托雷斯痛批,郭文貴「對自己的行為毫無責任感,反而堅稱其行為並未造成任何損失,也未傷害任何人」。此外,他還「呼籲支持者騷擾並恐嚇那些敢於公開批評他的人」。法官因此也命令沒收郭文貴8億8,900萬美元作為賠償。報導補充,在2023年因涉嫌詐騙超過10億美元被美國司法部逮捕起訴前,郭文貴曾與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第一任期的白宮首席策略長兼總統顧問班農(Steve Bannon)關係密切,2人還曾在2020年共同發起推翻中國政府的計畫。郭文貴被捕前甚至住在可俯瞰紐約市中央公園(Central Park)的豪華公寓,並曾加入川普位於佛州的海湖莊園(Mar-a-Lago)高爾夫球俱樂部。
南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收賄逾3億 一審重判7年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的妻子金建希,因涉嫌利用自身影響力收受高額賄賂並協助關說、引薦人事,今(26)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有罪。法官認定其公訴事實全部成立,依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斡旋收賄罪,判她7年有期徒刑。金建希陣營隨後對此結果表達強烈不滿,批評法院擴大解讀不利情狀,並隨即表明將提出上訴。綜合韓媒報導,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1部的判決指出,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涉嫌在尹錫悅執政期間,收受來自政商各界總價值約3億韓元(約新台幣700多萬元)的現金、珠寶與奢侈品,並以此作為協助人事升遷及牟取商業利益的代價。此案同時牽連多名政商要角,其中涉嫌行賄的西熙建設會長李鳳官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機器狗企業家徐某遭判刑10個月、緩刑2年;而涉案的牧師崔在英則被處以800萬韓元(約新台幣16.5萬元)罰金。法院在判決書中,更詳細列舉了金建希的收賄細節。一審判決認定,金建希於2022年3月至5月期間,收受名牌項鍊、胸針與耳環,總價值高達1億380萬韓元(約新台幣215萬元)。此外,金建希還在同年4月收受價值265萬韓元(約新台幣5.5萬元)的黃金龜飾與藝術複製品;9月收受價值近4000萬韓元(約新台幣83萬元)的江詩丹頓名錶;以及在2023年2月收受價值1億4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90萬元)的名家畫作。面對法院的嚴厲指控,金建希的辯護律師在庭上曾極力辯護,堅稱金建希從未收受這些財物,更沒有以具體關說為由進行任何利益交換。然而,法院最終並未採信辯方的說詞,法官在闡述判決理由時嚴詞質疑,金建希身為總統配偶,理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職責與道德義務,卻背道而馳,將自身的政治影響力轉化為斡旋關說的工具,且多次反覆收受鉅額財物,犯罪情節重大。判決結果揭曉後,金建希陣營第一時間發聲,控訴一審法院的判決完全是基於偏見,片面擴大了對其不利的周邊事實與定見,無視辯方提出的澄清證據。金建希團隊強調,這是一場不公正的審判,為了捍衛自身清白並導正事實,他們決定不接受一審判決結果,將正式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核二廠官員爆集體收賄!白手套「行賄筆記」曝 前廠長、現副廠長遭聲押
日前前台電核二廠廠長曾文煌涉嫌向廣承公司收賄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未料檢方進一步追查後再發現,曾文煌與現場副廠長陳聰德等5名官員在內,於「移動式冷卻系統」4件採購案中,涉嫌集體向廠商收賄超過800萬元。台北地檢署17日指揮廉政署前往搜索,將涉案9人全數帶回偵訊,並在18日清晨以貪汙治罪條例對前廠長曾文煌、現任副廠長陳聰德與台電配修組課長朱景宏3人聲押。據了解,核二廠2024年發包「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污設備」採購案,其中得標廠商廣承公司負責人郝致衡,疑似為避免在履約時遭到刁難,向時任廠長曾文煌行賄40萬元。對此,廉政署前往曾文煌住處搜索時,也在餐廳天花板搜出250萬元現金,北檢因此對曾文煌聲押獲准,同時偵結起訴。不過檢廉搜索時,也在郝致衡的住處意外發現一本「行賄筆記」,裡面密密麻麻記滿各式行賄紀錄,包含廠長曾文煌、副廠長陳聰德、核二廠修配組經理劉水苔、修配組課長宋俞等人,行賄金額粗估約250萬餘元。隨後檢廉偵辦後也發現,不僅是廣承公司,竑柏實業公司、培盟精密公司與復動公司等進行「移動式冷卻系統」標案、「外波紋管軸封檢修工程」、「管筏備品」、「電動閥馬達」等標案時,均疑似為了在履約時避免遭到刁難,以完成驗收,均透過郝致衡從中向核二廠官員行賄,曾文煌、陳聰德與朱景宏等3人,收賄金額就高達800萬元,其中又以朱景宏收賄金額最高,約為400萬餘元。全案複訊後,廣承公司負責人郝致衡被發現涉嫌擔任白手套行賄,經移送地檢署檢方諭令以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核二廠修配組經理劉水苔50萬元交保;修配組課長宋俞30萬元交保;竑柏實業公司負責人郭建佑、培盟精密公司董事施光亮、復動公司經理楊泓儒則被請回。
教授賣學位判重刑!高科大爆論文代寫收賄案 2師收錢護航口試遭判7年、5年2月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重大學術醜聞!該校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兩名教授王嘉男、唐惠欽,被控長期向碩博士生收取10萬至32萬元不等費用,協助安排論文代寫、護航口試及取得學位;橋頭地方法院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王嘉男7年徒刑、唐惠欽5年2月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6名涉案學生則依行賄罪判刑並獲緩刑,全案仍可上訴。檢調透露,本案是在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從扣押手機中的對話紀錄發現異常訊息,進一步追查後揭露高科大工管系內部疑似存在「學位交易」模式;檢方調查發現,王嘉男自2019年起,涉嫌替多名碩博士在職專班學生安排論文代筆,並協助通過學位審查,向學生收取10萬元至32萬餘元不等費用;其中一名鄭姓博士生更是高雄岡山地區知名傳產企業負責人。此外,唐惠欽則被查出向蔡姓碩士生收取10萬元,親自協助完成論文撰寫,並協助取得學位資格。檢調2024年7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後將兩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兩名教授到案後均坦承犯行,分別以10萬元及20萬元交保候傳。法院審理認定,王嘉男涉犯多項違背職務收賄罪,除媒合寫手代筆論文外,還協助學生順利通過口試與學位審查,犯罪所得累計超過65萬元,因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追繳沒收65萬7168元犯罪所得;唐惠欽則因收受10萬元報酬協助學生完成論文,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不法所得。判決也指出,部分學生對論文研究內容幾乎毫無掌握,甚至無法說明研究主題或閱讀完整英文文獻,卻仍順利取得學位;另有論文內容疑似透過中英文轉譯後重複套用於不同學生,顯示學術審查機制形同失守。涉案的鄭姓博士生及5名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共6人均被依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判刑。其中鄭男遭判7月徒刑、緩刑3年,其餘5人各判6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不等款項,同時接受法治教育及保護管束。此外,高科大表示,已依《教師法》完成行政調查,後續將依最終判決結果辦理解聘等相關程序。校方強調,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是大學教育核心價值,對任何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處理,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學術倫理教育與研究誠信機制,維護教育品質及學術公信力。本案被視為國內首宗因「賣學位」而遭法院以貪污罪判刑的教授案件,不僅重創校譽,也再次引發外界對在職專班論文品質及學位審查制度的關注。
批藍白強推多項惡法 民進黨: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制
針對藍白陣營強推多項惡法、涉嫌「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治一事,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12)日表示,國民黨與民眾黨日前假借「仔細審查總預算」之名強行通過延會,然而至今總預算遲未審完,藍白卻接連推動多項爭議法案,企圖將立法權淪為替特定個案解套、掩護自家人脫罪的工具。李坤城指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日審議由立委翁曉玲提出、藍白兩黨共同推動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企圖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此舉等同讓檢方偵辦形同斷手斷腳,將嚴重壓縮打詐、緝毒等重大案件的偵辦時間,導致司法機關於涉嫌共犯、上下游組織及串證滅證風險高之案件中,調查能力大幅受限。該提案不僅引發法界與檢方強烈反對,甚至連自家人都不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便公開直言,此修法將導致我國刑事犯罪偵查全面崩潰。李坤城進一步質疑,藍白陣營「因人設事」的手段已非首例。立法院稍早強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者的參選限制,此舉顯然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的「高虹安條款」。由於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遭判處有期徒刑6月,未來若判決確定且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依法恐無法登記參選,藍白卻在選舉登記前夕迅速修正法律,時間點與高虹安案高度吻合,完全是在為其掃除參選障礙。李坤城強調,從國民黨試圖推動減輕連署行賄罪責的「周典論條款」,到今天強行通過的「高虹安條款」以及企圖縮短羈押期限的「柯文哲條款」,藍白種種作為,完全證明在野黨就是把立法權變成為個案處理法律後果的工具。李坤城表示,法律制度雖可修正討論,但絕不能淪為服務特定人士的個案工具。請藍白別再將寶貴的會議時間浪費在替自家人解套,儘速完成總預算審查,履行立法委員最基本的法定職責。
刑事局前緝毒大隊長被控涉收受不當利益 士林偵結不起訴
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去年7月遭士林地檢署搜索,涉嫌貪汙收賄,士檢也同步約談徐的魯姓友人、地下博弈網站潘姓業者、劉姓員工。全案訊後檢察官諭知徐宏杰50萬元交保、魯男10萬元交保,不過士林地檢署4日偵結,認定徐宏杰罪嫌不足,給予徐等4人在內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事件,徐宏杰被控涉嫌收受地下博弈網站業者不正利益,為業者提供公務取得的民眾個資,由警政署政風室報告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士林地檢署也在去年7月發動搜索,將徐宏杰等4人約談到案,並朝違背職務收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洩密罪等偵辦。處分書指出,徐宏杰2018年7月在擔任偵三大隊副大隊長期間,透過好友魯男向潘姓業者傳達「士林地檢署針對內湖偵辦這個事情,有3個偵辦地點,其中一個是3樓,不會到我們這邊」,從而洩漏查緝辦案資訊。而劉姓博弈業者同年前往台北市信義分局製作筆錄隔天,魯男即邀請徐宏杰至酒店招待宴請,隔年潘姓業者受友人請託,拜託徐宏杰協查吳姓民眾個資,徐以電話回覆後,後續徐赴日本旅遊的食宿與交通費用全由潘姓業者買單,涉嫌收受不正利益。對此,徐宏杰等4人均否認犯罪,強調與潘姓業者僅是基於朋友交情吃飯,雖然潘姓業者曾傳吳姓民眾年籍給他,但他後續並未回覆,魯姓友人也未透過他打探博弈公司遭司法機關偵查之事,他也未洩漏偵辦進度。其餘人也同樣否認有招待宴飲、行賄等行為。士林地檢署偵辦後,查無魯姓男子向徐宏杰打探案件偵辦進度之事,也無從證明徐有告知潘姓業者或透過魯姓友人告知業者等證據,難以認定徐宏杰洩密,罪證不足,給予徐宏杰等4人不起訴處分。
拿善款吃喝玩樂!涉詐領政府補助款還收受賄賂 新北前議員黃俊哲羈押禁見
新北市前議員黃俊哲在任時與其服務處唐姓主任、胡姓助理,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黃還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賄款,新北地檢署2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8路搜索並拘提黃等7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聲押黃、唐和胡等3人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吳佳蒨偵辦被告黃俊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2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 18 處,並拘提黃姓被告等7人到案。據了解,黃俊哲遭控收受曾姓建商400萬元賄款,利用議員職務之便加速處理土地分割行政流程,又詐領社會局20萬元補助款,而他成立公益協會,卻將300餘萬元善款拿去吃喝玩樂,檢方獲報後展開調查,2日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經檢察官訊問後,因黃俊哲與前議員服務處主任唐姓被告、助理胡姓被告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而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 款3人以上共同加重詐欺及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登載不實業務文書罪嫌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嫌,3人還涉嫌共同侵占公益款項而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黃則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曾姓被告交付之賄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檢方認為,黃俊哲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唐姓及胡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均有羈押禁見之必要,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行賄的曾姓男子則以100萬元交保。
少林寺前住持釋永信涉貪13億當庭認罪 被判24年放棄上訴
中國河南少林寺的前住持釋永信(本名劉應成),去(2025)年7月遭爆涉嫌挪用資金、侵占寺產,以及收賄、行賄,涉案總金額高達人民幣2.8億元(約新台幣13億元)。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今(29)日一審宣判,認定被告犯下多項罪,數罪並罰,重判有期徒刑24年,及罰金人民幣350萬元(約新台幣1620萬元)。據悉,被告當庭表示認罪,並明確表達服從判決、放棄上訴。根據《央視新聞》報導,法院判決指出,現年60歲的劉應成自1990年代起便在少林寺擔任要職,在其漫長的掌權生涯中,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斂財。調查發現,劉應成在2003年至2025年間,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侵佔內部資產高達人民幣1.31億餘元(約新台幣5.9億元);同時在2012年至2022年間,私自挪用公款人民幣1.51億餘元(約新台幣6.8億元)歸個人使用,且超過3個月未還。除了侵佔與挪用寺廟資產外,法官審理時還發現劉應成涉及嚴重的賄賂弊案;自2006年起,他利用職權為特定業者在少林寺相關營建工程及周邊商業經營中開後門,藉此非法收受高達人民幣1163萬餘元(約新台幣5230萬元)的回扣與賄賂。不僅如此,為了替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他更在1995年至2022年的20多年間,陸續向當地政府公務人員行賄,總計送出人民幣567萬餘元(約新台幣2550萬元)的財物。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嚴厲譴責,被告劉應成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涉案金額極其巨大,且犯罪行為持續時間橫跨數十年,不僅對宗教界與社會風氣造成惡劣影響,危害後果更是深遠,依法必須予以嚴懲。不過,法官也審酌劉應成在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且在審判過程中展現悔意,因此依據其犯罪事實與社會危害程度,判處24年有期徒刑,併罰人民幣350萬元(約新台幣1620萬元)。事實上,法院在25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當時檢方出示了大量的帳目與人證,劉應成及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進行了質證與充分辯論,劉應成當時已當庭認罪悔過,更在庭上強調會服從判決、不上訴。
判了!陳歐珀涉貪 一審判16年
民進黨前三連霸立委陳歐珀遭控任內收賄護航業者,並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金額共新台幣87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宣判,依相關罪名合併判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民進黨則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並將依規定送廉政委員會處理。本案起於2023年陳歐珀遭爆料,涉及im.B吸金案主嫌提供辦公室與座車等資源,當時他宣布退出立委連任選戰。隨後再遭檢舉於立委任內長期收賄,案件進一步擴大。檢方調查指出,陳歐珀自2016年起聘任特別顧問洪文宗與許仁圖,實際薪資卻由聯興國際物流公司前董事長洪英正代為支付,每月約新台幣5萬元,並透過旗下公司以顧問費名義支出,至2023年累計金額達新台幣413萬餘元。檢方認定,陳歐珀於收受利益期間,利用立委職權推動對相關業者有利的政策,包括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以及納入疫情紓困方案等。此外,在基隆港橋式起重機遭撞事件後,他也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主席身分推動《商港法》修法,涉及業者利益。另在租賃業者部分,檢方指出,陳歐珀於2018年協助召開協調會,促使交通部暫緩執行裁罰規定,相關業者其後透過洪文宗交付現金新台幣50萬元行賄,並以協會捐款名義掩飾資金流向。檢方去年依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歐珀,並對其求刑24年2月及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其應執行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徐慧諭則因涉詐領助理費及侵占等罪,遭判處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洪文宗因過世,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後續發展備受關注。
斥政黨收受捐款竟被認定貪汙 柯文哲:藍綠兩大黨怎麼辦?
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表示,翻箱倒櫃也查不到自宅有錢進去,竟可依「捐錢給民眾黨」認定為貪汙進而判罪,那「國民黨、民進黨怎麼辦」?他呼籲要羅織罪名也該想個好理由。國際記者會場外民眾黨支持者集結聲援。(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共4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稍早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案宣判也吸引不少支持者到台北地院旁聽。(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便疑有不法情事發生,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放行,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到庭聽判後驅車前往北市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民眾黨國際記者會現場,強調這個案子之後,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崩壞,自己沒有圖利沒有貪污,也查不到有錢到自家去,翻箱倒櫃查一年了就是查不到,但還是有辦法起訴並判處17年重刑。由於判決並未定讞,柯文哲料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團擬定計畫上訴,台北地檢署端也可能為此上訴,全案戰線料將延長到二審攻防。※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2人無罪、沈慶京判10年、應曉薇15年6月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今(26)日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結果顯示,多名被告判決結果分歧,其中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雙雙獲判無罪。張志澄原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訴,吳順民則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事證不足,均判決無罪,成為本案11名被告中唯二全身而退者。其餘被告方面,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處10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收賄等罪,判處15年6月徒刑。此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但因審理期間認罪,法院宣告緩刑3年。本案後續是否上訴,仍待檢方進一步決定。
一審判17年柯文哲2028吹了 蔣萬安籲司法別雙標:民眾眼睛雪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表示,自己還沒看到京華城案判決書,但任何判決其實都背負著民眾的期待,司法應本於事實且不可「雙標」,但看看政府對朝中共諜、國營事業高管涉貪案,光起訴標準是否一致大家心中就有答案,畢竟「民眾眼睛是雪亮的」,政治追殺氣氛之濃,民眾都感同身受。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呼籲司法毋枉毋縱。(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蔣萬安重申,民眾期待本於事實、釐清真相的司法、勿縱勿枉地判案,不可以讓民眾有雙重標準之感,自己也會在黨部安排架構下因著「藍白合」佈局持續支持藍白合作。※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11被告2無罪完整刑期一次看
京華城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檢方起訴並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判處他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罪和圖利罪起訴,檢方求刑17年,一審遭判10年。此外,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控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罪,遭檢方求刑16年6月,一審判處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大帳房、北捷前董事長李文宗遭控背信、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遭檢方求刑17年4月,北院判處他4年6月。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控圖利,因認罪而被檢方求刑3年,一審判處2年,緩刑3年;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求處適當之刑,一審遭判無罪;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被依圖利罪求處7年徒刑,一審遭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委會職秘邵琇珮認罪,原遭檢方求處5年徒刑,後改求1年3月、緩刑2年,一審遭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被依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審判處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準文書罪,判處1年;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一審遭判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胡家智涉賄選風波暫緩提名 綠營蘆竹選情添變數
民進黨桃園市蘆竹區議員參選人胡家智日前遭爆涉賄選,儘管在黨內初選民調中勝出,民進黨選對會仍於23日決議暫緩提名,並移送中評會調查,引發地方政壇關注。據了解,胡家智在初選前遭檢舉,指其透過「寒冬送暖」公益活動進行賄選。對此,胡家智已於20日前往桃園地檢署按鈴申告,強調自身清白。不過選對會仍以案情尚待釐清為由,決定暫緩提名。地方人士分析,若胡家智最終未獲提名,依民調排序可能由排名第三的簡伊翎遞補參選。由於簡伊翎曾任前立委鄭運鵬助理,也引發外界對是否涉及黨內派系運作的揣測。知情人士指出,胡家智是在選對會決議後才得知相關結果,且目前檢方尚未約談本人。對於暫緩提名的時機,內部也出現不同聲音,因過去黨內曾有候選人即使遭起訴仍可參與初選的案例,使此次決定更顯敏感。此外,地方人士認為,即使目前僅為暫緩提名,並非最終處分,但在選舉期間,相關風波已對胡家智形象與選情造成衝擊,未來發展仍有待觀察。對於外界指控,胡家智回應,「寒冬送暖」活動長年由地方愛心團體發起,旨在關懷弱勢,並非選舉操作。他強調,相關指控將不同時間與性質的活動拼湊,並透過斷章取義與影像誤導,已對其名譽造成傷害。
中油「最貪執行長」徐漢涉貪2700萬 一審前人間蒸發!法院重判25年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嫌貪污2700萬元,被外界稱為「最貪執行長」,卻於一審前夕剪斷腳環,消失在屏東萬巒,目前行蹤不明。橋頭地院今天(23日)宣判,就徐漢所犯收受賄賂之10罪,分別量處7年10月至1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另就其所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扣案之2,160萬元犯罪所得。橋頭地院表示,徐漢未滿20歲即進入中油公司工作,從最基層契約人員做起,一路晉升至執行長,迄因本案遭羈押停職止,年資40餘年,卻自108年間起,藉由其擔任執行長對各採購案之審核權限,及對所屬之管理監督權與人事權,透過白手套、下屬或自己直接向各廠商索賄或收賄,使各廠商為求得標或順利履約、請款而屈從行賄,直至111年1月遭查獲時為止,共收受現金1,686萬8千元之賄賂,另有473萬2千元的不明財產,合計2,160萬元,惡性甚深。橋頭地院依徐漢各次犯行之犯罪手段、各採購案之決標或預算金額、受賄金額多寡,就其所犯收受賄賂之10罪,分別量處7年10月至1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另就徐漢所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扣案之2,160萬元犯罪所得。另一方面,徐漢經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後,經法院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嗣因法定羈押期限幾近屆滿,而於112年6月7日命被告具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並命限制住居於其戶籍地即高雄市楠梓區、限制出境及出海、定期報到、不得對本案其他共同被告及證人有任何騷擾、接觸或不法侵害行為;另自114年5月19日起,對徐漢實施科技監控,即配戴電子腳環,且命被告於每週三、週六晚上9時至11時,在其住家持科技監控手機自拍後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不料,徐漢依法院命令於18日晚間自拍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後,法院於翌日接獲科控中心通知,被告之電子腳環遭到拆卸,地點在屏東縣萬巒鄉附近,立即於同日下午製作拘票,函請檢、警、海巡署、移民署等相關單位協助拘提,並因拘提未果,依法完成通知具保人程序後,於20日上午11時裁定沒收保證金500萬元,並發布通緝。橋頭地院指出,被告徐漢經本院命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經本院傳喚應於本案宣判時到庭聽判,卻無正當理由未遵期到庭,且經本院發布通緝,已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因而於宣判同時,依職權向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告發。
法網餘燼2/小時了了長大害了了!台大學霸創「賣毒天堂」 20萬用戶幫他買豪宅
本刊整理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列出10大逃犯,本篇所整理的3位逃犯,最大的共同點為年紀輕輕就出人頭地,但卻因一時糊塗,成為重大刑案的逃犯。其中包括台大資管系畢業的高材生林睿庠、柯文哲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曾因擔任童星入圍金鐘獎的王欣逸。 林睿庠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四、林睿庠國立台灣大學資管系畢業生林睿庠(27歲)曾在我國駐聖露西亞大使館擔任外交替代役,負責數位科技培訓計劃,因為涉嫌於2021年以暱稱「法老王(Pharaoh)」在暗網上架設毒品交易平台「Incognito Market」讓上千名毒梟可以販售各式毒品,短短2年就超過了20萬名使用者,他也從每筆交易中抽成,分潤金額高達新台幣5.3億元。 美國聯邦調查局2021年鎖定林睿庠的電子郵件,並掌握其2024年5月原本在加勒比海友邦聖露西亞擔任外交替代役,準備前往新加坡申請研究所,經過美國時將其逮捕到案。 林睿庠被捕後坦承販毒以及洗錢等罪嫌,不過因為主張外交豁免權,要求美國檢方撤銷起訴,但日前仍被美國紐約聯邦法院依分銷毒品、洗錢與販售不當藥品等罪名加重判處30年有期徒刑。台北地檢署後續也查出,林睿庠將新台幣1億2158萬5368的不法獲利轉至其中國信託安和分行外幣帳戶,目前檢方已經查扣其名下的天母豪宅及多筆存款,並於2025年6月發布通緝,時效長達40年。許芷瑜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五、許芷瑜時任台北市長、時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於2024年12月被檢方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並被具體求刑28年6月,全案於2025年12月24日辯論終結,並將會在今年3月26日宣判。 許芷瑜(38歲)為柯文哲的貼身秘書,綽號為橘子。北檢懷疑她涉嫌幫助柯文哲保管沈慶京行賄的1500萬元,是柯文哲的收賄共犯,其曾在2024年8月27日返國,但疑似收到柯文哲指示,旋即在8月29日上午4時10分訂機前往日本,且檢方於8月30日搜索柯文哲辦公室時甚至還發現「晶華→orange出國」的字條,調查局於去年4月查出許芷瑜疑似潛逃至日本或澳洲,並將其列為外逃通緝名單。 許芷瑜畢業於台北大學會計系,其外曾祖父是台灣首位醫學博士杜聰明,過去曾擔任台大醫院院長,並創辦高雄醫學院,後續和霧峰林家次女結為夫妻,並共創杜聰明基金會協助清寒家庭進修,而許芷瑜目前也還是該基金會董事。王欣逸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 六、王欣逸前童星王欣逸(30歲)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而走紅,甚至入圍過金鐘獎最佳男配角。沒想到他卻誤入歧途加入黑道,甚至在2016年7月為幫朋友出氣,竟然在桃園市蘆竹區參與鬥毆事件,和友人持西瓜刀以及鋁製球棒痛毆曲姓少年頭部,最終導致其傷重不治。 王欣逸一審被判15年,但他卻棄保潛逃,二審期間從未到案,最終被通緝。王逸欣最終被判刑17年3月定讞,當時和他一同犯下共同故意殺害少年罪的林泓嶸最終則被判刑15年有期徒刑。根據高檢署調查,王逸欣目前已經出境至中國上海,並且於2024年被高檢署列入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
賄款放公務車腳踏板 台南前消防局長聯手女密友「假捐真貪」遭起訴
台南市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峯(67歲),遭控在局長任內聯手女密友楊詠琪,藉著民間捐贈消防設備不法獲利480萬元,2人則從中獲利320萬元,賄款更曾放在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而李明峯在2025年12月閃辭,同月24日遭搜索,並被聲押獲准,台南地檢署10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李、楊提起公訴。據了解,李明峯是警大47期消防系畢業,為台南升格為直轄市後首任消防局長,任期長達15年,而他在2025年12月12日以家庭因素請辭獲准,同月17日在汽車旅館自傷,並於同月24日遭檢廉搜索,檢方複訊後被羈押禁見。檢方調查,李明峯與楊詠琪過從甚密,他在局長期間具審核民間捐贈消防設備及器材之權限,卻與楊一同勾結曾姓消防設備業者,曾從2023年開始,自國外代理進口高壓細水霧機組,該設備裝設於小型皮卡車上便能改裝成幫浦消防車,李明峯則多次推廣,並遊說民間友人捐贈此機組。李明峯更要求消防局內部,引導有意捐贈救護車的民眾改捐此設備,一旦捐贈者被說動,李明峯隨即將捐贈者資訊轉給楊女與曾男接手洽談,促成採購契約,並利用局長職權快速審核通過,完成形式上的公益捐贈流程。2023年到2024年7月間,共計販售出20組相關設備,總計不法獲利480萬元,3人則各得三分之一利潤,李、楊分別得到160萬元。為了避免犯行曝光,曾姓業者行賄手法十分隱密,曾將60萬元以牛皮紙袋分裝,在消防局後方超商交付,2024年5月和8月則以相同手法,將賄款放在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台南地檢署於10日偵結,認定李、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依法提起公訴;曾姓業者則涉犯「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並須於6個月內繳交國庫100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檢方則將持續深入調查釐清是否尚涉及其他不法情事,不容任何假借公益名義行貪瀆之實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