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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包偉銘子開賓士撞人賠償金談不攏 一審敲定包須賠100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藝人包偉銘之子包庭政須賠償朱婦100萬多元。(圖/報系資料照)

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藝人包偉銘之子包庭政須賠償朱婦100萬多元。(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包偉銘的兒子包庭政,2016年駕駛賓士轎車在台北市承德路、民族西路口,搶快不慎撞上騎車穿越馬路的朱婦,又波及對向5輛機車,造成7人受傷,包、朱2人纏訟近4年,士林地院昨天判決包須賠償朱婦100萬2449元。

包庭政2016年10月17日,在北市承德路、民族西路路口發生車禍,衝撞5輛機車,造成7人受傷,刑事上依過失傷害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3年,民事部分,包陸續賠償傷者共約300萬,但與朱婦的賠償金始終沒有結論。

朱認為包庭政態度不佳,要求賠償1500萬,但包只願意給30萬,經過多次開庭,包提高到50萬,並坦承自己的過失。每次開庭朱婦都坐輪椅,表示有車禍後遺症,要求更高的賠償金。

士林地院昨宣判,依朱婦提出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費用,認為包須賠償1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