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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陳情信到總統官邸遭警法辦 法官認:不構成違法

台北地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台北地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新北市鍾姓男子今年5月晚間騎腳踏車到總統官邸周邊,將裝有陳情書的塑膠袋丟擲至官邸內,警方認為鍾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鍾移送裁罰。但法官認為,鍾男未依正當程序陳情,雖作法不當,但行為不構成社維法,裁定不罰。

警方調查,今年5月27日晚間9時30分,鍾騎腳踏車至北市愛國西路總統官邸北側,為表達陳情訴求,將裝有石頭及陳情書1疊的塑膠袋,丟進總統官邸北側圍牆內,以鍾涉犯社維法「藉端滋擾住戶」,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裁罰。

鍾男供稱,他有問題要請總統幫忙,包括女性結婚後保障,以及他住處附近可以繁榮發展等事項,因此他寫信給總統,在騎腳踏車行經北側圍牆時,將信丟入官邸,是為了向總統提出建議。

法官認為,鍾男未循正常管道表達意見,行為固屬不當,但目的是就社會議題對總統表達意見並提出訴求,除丟擲信件外,並無其他滋擾行為,尚不構成社維法「藉端滋擾」犯行,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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