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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色男捷運磨蹭亂射精12年被逮11次 檢察官決定讓他嚐苦果

71歲簡姓老翁在捷運性騷擾女性前科累累,北檢今將他起訴並向法院具體求刑2年。(圖/報系資料照)

71歲簡姓老翁在捷運性騷擾女性前科累累,北檢今將他起訴並向法院具體求刑2年。(圖/報系資料照)

現年高齡71歲的簡姓老色男,常在台北捷運車廂內伺機用下體磨蹭女乘客,甚至直接射精在被害女子的衣物上,今年2月簡翁又在捷運上,在一名女子的左手臂磨蹭,且在女子衣袖上留下白色精液殘痕,被害女子氣憤不已當場報警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發現簡翁12年來共已犯案11次,是性騷擾慣犯,遂依性騷擾罪嫌將他起訴,並因簡翁犯行對社會危害甚深,而向法院具體求刑2年。

起訴書指出,被告簡姓老翁去年在捷運車廂內,以下體碰觸女性大腿、屁股等處,分別被台北、士林地院依性騷擾罪判處徒刑3月、4月確定,去年3月才易科罰金執行完畢,連同更早之前的犯案計算,12年來已涉犯相同案件多達11起。

簡翁今年2月15日下午4時58分許,搭乘捷運從龍山寺站前往板橋站途中,見有女子坐在位子上,遂站在該女子左側,趁對方不注意時,以生殖器碰觸女子的左手臂,並在女子外套左手臂處留下精液殘跡,事後被女子聞到異味而發現並氣得當場報警處理。

北檢偵查時,簡翁辯稱是「漏精」,不是故意的,否認性騷擾,檢方因認為手臂並非「身體隱私部位」,不構成性騷擾,一度將簡翁不起訴,但高檢署將本案發回北檢續查,經北檢重新調查後認為簡翁始終否認犯行,態度惡劣,且其犯行造成社會大眾危害甚深,今(9日)依法起訴並建請法官判處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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