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法務部擬《科技偵查法》 李貴敏批上演真實版「全民公敵」

LINE等網路電話時常成為犯案工具,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賦予檢警調法源依據,李貴敏質疑侵犯人權。(圖/報系資料照)

LINE等網路電話時常成為犯案工具,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賦予檢警調法源依據,李貴敏質疑侵犯人權。(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將賦予檢警調法源依據,可針對通訊軟體施以監聽聲音、甚至監看文字,立委李貴敏指出,科技監聽、GPS跟監、手機與個人通訊APP軟體監看等作為都將入法,對人權是一大威脅,真人實境版的全民公敵恐就此上演,民主法治將化為灰燼。

李貴敏指出,在美豬與丁允恭性醜聞案吵得如火如荼之際,法務部突襲公告《科技偵查法》草案,過去大家擔憂的科技監聽、GPS跟監、手機與個人通訊APP軟體監看等作為都將入法,不但對人權是一大威脅,更讓人質疑,真人實境版的全民公敵是否就此上演?

李貴敏進一步指出,《科技偵查法》表面上是規範政府科技偵查,事實上,卻擬摧毁《憲法》保障的隱私權,把個人行動與足跡透過科技工具「全都露」,在老大哥眼皮子底下,民眾一舉一動與言論將任其窺伺而無法擋,嚴重侵害基本人權。

李貴敏要求法務部應向國民説明,為何以科技為名偵查,就可以排除《憲法》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所保障的「通訊自由」和「隱私權」?她表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嚴格限制唯有事實證明在危害國家安全、危害經濟秩序或社會秩序「情節重大」等條件之下,才可以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核發通訊監察書,法務部卻打算用「科技偵查」為名排除相關限制。

李貴敏指出,依據《科技偵查法》草案,未來只要檢察官認為有必要,就可以監看、拍照、錄音、錄影;對於與案件無關的人,竟也可以用「實施調查時,受調查對象或標的以外之人或物將無可避免地涵蓋於調查內容,亦得為之」無限擴充範圍,她怒批「這還有王法嗎?還能談人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