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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提告投資新藥被騙3億元案 北院更裁2嫌交保並境管

北市富商提告被騙3億餘元案,台北地院今天凌晨做出裁定,諭令陳、徐2嫌交保候傳。(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富商提告被騙3億餘元案,台北地院今天凌晨做出裁定,諭令陳、徐2嫌交保候傳。(圖/報系資料照)

吳姓富商指控被以投資研發牛樟芝新藥為由詐騙3億多元案,涉案的吳姓、陳姓、徐姓等3嫌被台北地檢署約談到案並聲請羈押,經北院裁定駁回後,北檢針對陳、徐2人提出抗告並獲高院發回更裁,而北院今天凌晨再次做出陳、徐姓2嫌均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的裁定。

根據了解,台北市吳姓富商指控,吳姓嫌犯投資牛樟芝萃取技術的新藥為由,騙他投資牛樟芝新藥,當富商匯款3億9331萬元至掌握技術的陳姓男子公司後,卻發現款項並未用在研發牛樟芝新藥,且居中介紹徐男取走近2000萬元佣金,懷疑3人共謀詐欺。

台北地檢署24日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吳、陳、徐等人到案。檢察官訊後以吳、陳、徐涉犯詐欺罪嫌情節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被北院駁回。北檢不服,再對陳、徐2人部分向高院提起抗告。

高院認為,依卷內證據資料顯示,陳男將取得的款項挪用到其他墊款,並分配高額佣金給徐男,本案涉及鉅額資金流動,且陳、徐有無將資金藏匿境外或有逃亡之虞,說詞有所出入,是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應再為詳查,因此撤銷原裁定,將案件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昨天晚間開庭審理,今天凌晨做出裁定,諭令陳男以200萬元交保、徐男以5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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