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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爐碴廢棄物填埋農地 洪申翰提修法祭刑責

立委洪申翰已提出《廢棄物清理法》修法草案版本,將爐碴任意掩埋土地祭出刑罰。(圖/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立委洪申翰已提出《廢棄物清理法》修法草案版本,將爐碴任意掩埋土地祭出刑罰。(圖/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立委洪申翰今(8)日質詢環保署長張子敬時,提出「特定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法令對違法行為裁罰手段不足」及「廢棄物流向追蹤管理應提升」等三大問題,並表示已提出《廢棄物清理法》修法草案版本,將爐碴任意掩埋土地祭出刑罰,並提高相關罰鍰額度。

洪申翰指出,台南學甲爐碴案、屏東枋寮鍇霖廢棄物案及高雄旗山轉爐石案等爭議爆發後,他即與環保處討論廢棄物政策,發現事業廢棄物的的去化問題、和管理裁罰手段,確實存在制度性的漏洞,這也才是爭議的源頭。

洪申翰認為,《廢清法》裁罰手段不足導致不肖業者心存僥倖,因此他已提出《廢清法》修正草案。他指出,目前掩埋爐碴在農地中,必須「致污染土地」才得以刑事裁罰,另外,雖然違反《廢清法》規定的清除、處理行為將以刑事處罰,但佔8成的再利用行為卻未入刑罰,且不當業者所得不法利益,與罰鍰間不符比例,這都是法規與制度中的漏洞。因此洪申翰已連署相關修法草案,將「禁埋爐碴條款」、違法再利用的行為處以刑罰,並提高違法罰鍰,他也請環保署在一個月內提出,針對《廢清法》的相關裁罰認定、罰金和罰鍰規範的修法研擬。

另外,依據環保署2018年公告的「應進行流向追蹤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主管機關僅針對煤灰、廢鑄砂及電弧爐碴這三項廢棄物追蹤最終使用地點,顯有不足之處,要求環保署應增列應進行完整流向追蹤的事業廢棄物列表,張子敬則表示將會進行盤點,並在一個月內提供相關規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