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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10天後丈夫入獄 妻子找一夜情意外懷孕

高雄一位男子婚後10天就入獄服刑,沒想到在服刑期間,妻子與網友發生一夜情,甚至因此產下小孩。(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位男子婚後10天就入獄服刑,沒想到在服刑期間,妻子與網友發生一夜情,甚至因此產下小孩。(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新婚後10天就入獄服刑,而妻子在他服刑期間與網友發生一夜情,卻意外懷孕,還因此產下小孩。李姓男子聞訊後,氣的對妻子提出告訴求償新台幣100萬元,最後法院判決妻子必須賠償李姓男子5萬元。

根據《ETtoday》報導指出,李姓男子於2016年6月與妻子結婚,同月就因罪入獄服刑,直到2017年4月才出獄。但是妻子卻在2017年10月9日產下一子,反推懷孕日期應該是2017年1月26日,因此妻子所產下的嬰兒,並非是李姓男子的子嗣。

李姓男子得知狀況後,便對妻子提出告訴,李男認為,妻子在婚姻期間與他人通姦,並產下小孩,嚴重侵害配偶身分,造成他精神上極大的折磨,因此對妻子求償新台幣100萬元精神撫恤金。

而妻子則辯稱,兩人只交往一個多月就結婚,婚後相處數日,李姓男子便入獄服刑,感情基礎薄弱,而他與網友發生一夜情,之後也未曾聯絡,並非是在婚姻關係中另結新歡,她認為,與李男的婚姻關係早已破滅,就算沒有發生一夜情,她也會訴請離婚。同時認為李男的訴求金額過高,但自身所犯的通姦罪對她的損害並沒有這麼大。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認識一個月後就結婚,婚後10天李男就入獄服刑,期間兩人僅能透過探監、書信來連絡,被告妻子也於李男服刑期間離家,婚後不到一年就離婚,兩然感情基礎難稱深厚。而法院也認同妻子所說的在婚姻關係中另結新歡,同時認為李男訴請的100萬賠償金過高,因此最終裁定妻子須賠償5萬元給李姓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