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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帝士陳由豪逃亡17年 隔岸聲請法院判他無罪遭駁回

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已逃亡大陸17年,目前仍被通緝中。(圖/中時資料照)

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已逃亡大陸17年,目前仍被通緝中。(圖/中時資料照)

欠稅4億多、並掏空公司逃亡大陸17年的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2012年被控損害債權,遭法院通緝迄今;陳由豪日前隔岸委任律師,主張同案被告吳日興已無罪確定,因而具狀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開庭審理,也判他無罪。北院認為,陳由豪有無犯其他罪需經調查認定,而陳從不出庭,今駁回聲請。

陳由豪身繫多案,自2002年8月29日出境迄今未返台灣,據悉,陳於2009年2月9日取得大陸地區人民身分,同年6月24日被台灣戶政機關撤銷廢止戶籍登記;由於陳由豪曾隔海嗆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向他索賄,此事轟傳一時,造成社會譁然,但他始終滯外不歸,索賄事件也變成羅生門,無從得知真偽。

至於陳由豪被控毀損債權案,是由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檢方調查,2012年12月10日,他請胞弟陳由哲選任律師李淵聯幫他辯護,2013年2月6日、5月14日再親自委任李為辯護人,甚至提出答辯狀,質疑毀損債權案台北地院未必有審判權,在答辯狀內對實體事項作無罪答辯。

法院在2016年9月20日對陳發布通緝,此後,陳2度聲請撤銷通緝,都被駁回;由於同案被告吳日興今年7月獲判無罪確定,陳由豪認為他也應該無罪,向台北地院遞狀,聲請開庭審理並主張應該也判他無罪。

根據檢方起訴指出,吳日興與陳由豪共事近40年,吳、陳明知陳欠國稅局2002年綜所稅5152萬元,2003年再欠3578萬元,2004年又欠3億5256萬元,均已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卻出脫東豐、東盟股票毀損債權,且吳、陳還多次相約在福建廈門商討如何出脫股票,造成國稅局無法追稅。

法院裁定指出,吳日興雖獲判無罪,但陳由豪有無另犯其他法條,需經調查才能判斷,法院無法以現存卷證認定陳由豪無罪,而陳的審判,也不受吳的判決拘束,加上陳由豪仍在通緝中,未曾到庭應訊過,因此駁回聲請案。